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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婦女都是要裹小腳的,否則嫁不出去,還會被人嘲笑。裹小腳是從哪個時代開始的,眾說紛紜,其實細算算,應該從宋代開始,一直到民國結束。當然清朝時期,滿人婦女是不裹小腳的,但漢族婦女還是要裹小腳。
那個時代以小腳為美,先看腳,后看臉。小腳被稱為“三寸金蓮”,女人一般從四、五歲起就開始纏足,是用布將女人的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清朝著名作家李汝珍在《鏡花緣》里借外國人之口說道:“吾聞尊處向來有婦女纏足之說。始纏之時,其女百般痛苦,撫足哀號,甚至皮腐肉敗,鮮血淋漓“。女人裹腳后走路就不大穩當,說是蓮步珊珊,不如說是半殘疾了。
唐人對于“弓鞋”有著癡迷的喜愛。南塘后主李煜讓我的妃子們試試,他就獨具匠心地將弓鞋用長長的棉錦纏起來以代替襪子,滿足他內心變態的審美欲望。為此,他甚至還專門做了一個有兩米多高的蓮花臺,用許多漂亮的珠寶裝飾,讓他的小妾窅娘纏著小腳穿著襪子在蓮花臺上跳舞。
唐朝以胖為美而并不是以肥為美,胖的具體體態應該是130~150斤左右吧,確切點說就是豐滿,卻不是指單純的肥,這個從出土的唐代宮女牙雕上看得出所以你該知道為什么唐朝這么強大。
生產力相對于原始社會的發展,讓女性在種植、打仗方面比不上男性,所以地位就下降了,女人受歧視是在進入父系氏族以后,因為男人承擔的社會義務更多了,到了封建社會女人受歧視則是受了朱熹思想的影響,在唐代以前婦女地位還可以的,宋代以后就不行了。
王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