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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社會統治時期,為了維護王權的權威,鞏固自己的階級統治,刑罰是十分嚴酷的,其中滿清的十大酷刑就以嚴酷殘忍著稱。其中酷刑中,凌遲處死是影視作品中最經常提到的酷刑之一。
凌遲,又名寸磔,磔刑,剮刑,清代作寸殛,俗稱千刀萬剮或殺千刀、漁網抄。而按照不同的級別,判罰的刀數也是有區別的,差不多數量最多的要割3600刀。相比較于斬首示眾等刑罰,凌遲則是將受刑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來,相比割肉的疼痛,心理上的壓力和痛苦,才是對受刑人的更殘忍的處罰。
凌遲作為歷史上最嚴酷的極刑,他的起源具體在哪個朝代呢?
有人說凌遲最早的時候在西周時就有了,文王的兒子伯邑考被紂王剁成肉醬,算是最早的凌遲吧。秦朝時期根據所犯之罪來量刑,但是這個時候叫“剮刑”,最輕的為八刀。面部,四肢,前胸,后胸,私處各一刀。
而凌遲一詞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始源于游牧民族。五代時期軍閥割據,彼此混戰,而這一時期凌遲開始作為刑罰出現,并在遼代被列入到法律之中,成為正式的刑罰,而到元,明,清三代也將凌遲作為正條,將凌遲發展到極限。
凌遲雖然代表著千刀萬剮,然而在古代漢語中,凌遲的本意是刮平土坡的意思,后來引申為維護法度。自從凌遲刑罰出現以后,其本意就逐漸被忽略,僅僅代表千刀萬剮。一般情況下,凌遲作為最嚴酷的刑罰之一,只有謀反這樣的大罪才會用凌遲,《大明律·刑律》規定:“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那歷史上又有哪些被凌遲的名人呢?
最后一個被執行凌遲的是一個叫康小八的無賴,他在1905年5月10日被執行了凌遲,隨著康小八的死亡,也為凌遲畫上了句號。
話說這個康小八是清末的一個大盜,此人從級別上講,是構不成凌遲的刑罰的,畢竟一般凌遲都是應用于謀反等極大的惡行,比如清朝時期被捕獲的太平軍將領,如石達開、林鳳祥等,他們犯的都是謀逆的大罪,敢于挑戰封建王朝的皇權,對于這樣的人統治者自然不會心慈手軟。
但由于當時的統治者認為康小八罪大惡極,也許可能也是凌遲快要被廢除了,臨廢除統治者要再秀一波凌遲操作,所以格外地關照了他,于是康小八也極榮幸的成為了最后一個被凌遲的人,被歷史所銘記。
其實這個人大家也不陌生,他就是正德年間的大太監劉瑾。劉瑾在明朝可以說是非常的出名,不僅因為他權勢滔天,也在于他最終被處以凌遲,更在于他在凌遲中的表現。
明朝的時候,和唐朝一樣,也是太監掌權,但是不同的是,明代的太監的權力僅來源于皇帝的支持。劉瑾6歲開始入宮當太監,一輩子都是在宮中度過的,年輕時因為深得當時太子朱厚照的喜歡而獲寵,朱厚照登基后劉瑾更是成了他的心腹。
劉瑾在得到權力之后,開始毫不手軟地斂財。朝中大臣們看不過去,紛紛上奏說劉瑾禍亂朝政,結果被劉瑾在皇帝面前倒打一耙全丟了官位,從此朝中幾乎沒有敢和他做對的人。不久安化王打著除掉奸臣劉瑾的口號,發起了叛亂,成了劉瑾身死的導火索。
叛亂平定后,劉瑾被舉發十七條大罪,都是謀逆的死罪,正德帝因此下旨,處劉瑾凌遲三日,一共割3357刀。
因為凌遲要進行三天,犯人不能提前死,不然凌遲的效果就不能達到,不然施刑的人就要被懲罰。于是劉瑾被行刑的時候,施刑人非常的小心,讓其在受刑時,能夠保持清醒和健康,據說第一天的行刑后,劉瑾回到監獄,忍著疼痛還吃了白粥,可謂是“凌遲第一人”。
而整個行刑過程后,燕京圍觀百姓,特別是受過劉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屬,以一錢爭奪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憤。
高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