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費稅的會計處理是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知道的,其實只要掌握了相關知識點,計算起來是很容易的,下面小編就跟大家普及一下關于白酒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組成計稅價格的使用環境的相關知識,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繼續往下看。白酒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答
關于消費稅的會計處理是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知道的,其實只要掌握了相關知識點,計算起來是很容易的,下面小編就跟大家普及一下關于白酒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公式組成計稅價格的使用環境的相關知識,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繼續往下看。
白酒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公式
答: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當貨物屬于應征消費稅貨物時,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應加計消費稅額。則計算公式為:
從價計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從量計征:不存在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當該項應稅消費品為委托加工方式的,則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納稅人進口貨物時,應納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也須按一定的計算公式所組成。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CIF)+關稅+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的使用環境
我國現行增值稅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核定其計稅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