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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代,是中國歷史上群星閃爍的時代,諸子百家,相互爭鳴,為中國的文化、思想做出重要貢獻(xiàn)。之所以會出現(xiàn)“百家爭鳴”,根本原因還是受政治因素的推動。
東周時期,禮崩樂壞,社會處于動蕩時期。周天子的“老一套”已經(jīng)失靈了,急需要一套新的理論來維持平衡。各諸侯國為了各自的利益,不得不招賢納士,富國強兵。
為了迎合各諸侯國的需求,許多貴族和士人就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解決方案,這才是“百家爭鳴”的推動因素。
隨著時間的發(fā)展,各學(xué)派理論逐漸豐富,最主流的學(xué)說有4種,即:儒道墨法。其中,實踐此書最多的學(xué)說,就是法家。而韓非是公認(rèn)的法家學(xué)派代表。
注意,韓非只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法家思想并非韓非所創(chuàng),法家思想最早可追溯到管仲、子產(chǎn)等人,在韓非子之前,商鞅、申不害等“大佬”早已名留青史。
韓非和孔丘、李耳等人不同,他是韓國貴族,有人稱之為“公子非”,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公子”這兩個字不是白叫的,他代表著諸侯宗室子弟,正因為他身份特殊,所以他肩負(fù)的責(zé)任和別人不同。
戰(zhàn)國末年的韓國,在“七雄”之中土地最小,國力最弱,韓非從小立志要幫韓國富國圖強,后來,韓非拜荀子為師,學(xué)習(xí)“帝王之術(shù)”,當(dāng)時,他還有個同學(xué),此人就是李斯。
韓非在師從荀子期間,總結(jié)七國崛起的經(jīng)驗,他認(rèn)為,諸子百家中真正能付諸實踐,并且效果最顯著的學(xué)術(shù)思想就是法家。當(dāng)年魏文侯用李悝變法,迅速提高魏國國力;秦孝公用商鞅變法,讓大秦從此脫胎換骨。
韓國也曾在法家上嘗到甜頭,當(dāng)年韓國之所以能躋身于“戰(zhàn)國七雄”之列,全賴申不害推行“術(shù)”治,讓韓國強大十余年。
韓非經(jīng)歷數(shù)載,融合了申不害、商鞅、慎到等人的思想,形成一套所謂“法、術(shù)、勢”完整的法家體系,堪稱集大成者。
韓非學(xué)成歸來,想憑借自己的學(xué)術(shù)思想對韓國實行變法,然而,他受挫了,因為他遇到的是韓桓惠王。
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派白起攻打韓國上黨,韓國兵敗如山倒,此后數(shù)十年,韓國一直在秦趙之間茍延殘喘,韓非見到韓國日漸被削弱,十分不甘心,他上書給韓桓惠王請求變法圖強,《史記》云:
非見韓之削弱,數(shù)以書于韓王。
然而,韓桓惠王則認(rèn)為,法家思想已經(jīng)過時,而且當(dāng)時韓國被幾個大國擠在中間,外事尚且應(yīng)付不過來,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埋頭變法。韓非上書持續(xù)了5年之久,一直沒有得到韓桓惠王的支持。韓非大失所望,開始埋頭整理自己的著作。
韓國是山東六國中第一個被滅的,韓國的滅亡雖然可悲,但并不可憐,因為像韓非這樣的大才并未得到重用,可見韓王識人不明。若韓非早生100年,情況或許完全不同。
千里馬常有,伯樂不常有,韓非得不到韓王的賞識,隔壁的秦王卻早對韓非之名仰慕已久。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著作后,說了一句:
“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嬴政是何許人也,想要的東西,必須要得到。為了得到韓非,嬴政不惜對韓國軟硬兼施。
這時,韓桓惠王在三年前已經(jīng)去世,他的兒子韓王安怕秦國來找韓國的麻煩,索性派韓非以使者的身份出使秦國。這一年是公元前233年,也是韓非在世的最后一年。
韓非到達(dá)秦國后,得到嬴政的熱情款待,韓非幾次和嬴政交談,嬴政都拍案叫絕,認(rèn)為韓非的思想才是治國之道。嬴政決定留下韓非為自己效力,韓非也覺得自己終于遇到了“伯樂”。
然而,嬴政和韓非之間有一個無法調(diào)和的矛盾:
嬴政志在天下,他要滅六國。而韓非是韓國王室成員,他除了為嬴政效力以外,他還要代表母國的家族和宗廟。為了阻止嬴政滅韓,韓非洋洋灑灑寫了一篇《存韓》書,書中,韓非站在嬴政的角度,論述滅韓的種種弊端。
讓人不解的是,韓非除了勸嬴政外,還做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攻擊李斯和姚賈。李斯是誰,其能力如何,筆者不用多說;姚賈是秦國著名的縱橫家,其巧舌如簧,出使四國,屢次破壞諸國合縱。韓非得罪這二人對他有何好處呢?
筆者推測,可能因為李斯和姚賈都是明晰天下大勢之人,韓非的《存韓》早已被二人識破,韓非為了自己的母國,才想借嬴政之手除掉二人。只可惜,韓非畢竟高估了自己,李斯和姚賈很快將韓非踩在腳下。
其實,即使沒有李斯和姚賈,以嬴政的能力,他也能窺探出韓非的目的。而且,嬴政勢必要滅掉六國,韓非再怎么勸,都不可能有結(jié)果。所以說,韓非和嬴政之間,注定不能和解。
韓非身在秦王腳下,敢和嬴政作對,必然要死,就這樣,韓非死了。這一點,《史記》記載得很有戲劇性:
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馬遷說韓非最終被李斯毒死了,結(jié)合《史記》前文,因此后人說李斯嫉妒韓非的才能,所以才害死韓非。
其實這種理解是大謬,《史記》用的是春秋筆法,不能從字面上理解。筆者認(rèn)為韓非不是李斯害死的,理由有四點:
第一,從《戰(zhàn)國策》等史料來看,李斯并不妒忌人才,秦國有許多人才都是李斯推薦給嬴政的,例如頓弱、尉繚等人,都是大才。甚至有人認(rèn)為,韓非也是李斯推薦給嬴政的。
所以說李斯妒忌人才,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第二,《史記》中寫李斯“遺藥”,“使自殺”,也就是說,藥是李斯給的,但韓非不是李斯殺的,韓非是自殺。若是李斯逼韓非自殺的,那后面“秦王后悔之”的時候,為何沒有問罪于李斯?
所以說,如果李斯是私自殺韓非,也是站不住腳的,最大的可能是李斯是奉命辦事,奉誰的命,還要說嗎?
第三,韓非要見秦王“自陳”,為什么不得見。是李斯不讓他見秦王,還是秦王不見他呢?此時,韓非作為韓國的使者,李斯有權(quán)利不讓韓非見秦王,并且私自殺掉韓非嗎?
最大的可能是,秦王認(rèn)為韓非的《存韓》的言論自己無法接受,因此沒有和韓非見面的必要,李斯或許了解韓非的性格,為了避免韓非激怒嬴政,所以才不讓韓非見嬴政。
第四,還有一點很重要,韓非是死于“鴆殺”。在先秦時代,真正罪大惡極的人物都是車裂或腰斬,死于“鴆殺”的人,大多是為了讓他有尊嚴(yán)地死去。
韓非最終死于毒藥,只有兩種可能:要么是秦王欣賞韓非,決定讓他有尊嚴(yán)地死去;要么是李斯為避免韓被嬴政所辱,才偷偷“遺藥”給他。總之,說韓非是李斯害死的,其實冤枉了李斯。
綜上所述,韓非之死,罪魁禍?zhǔn)走€是嬴政。
韓非雖然死了,但他的學(xué)說卻生根發(fā)芽,被秦朝所沿襲。漢武帝獨尊儒術(shù)之后,漢朝以及接下來的朝代都是以儒家為外衣,其實施行的是“外儒內(nèi)法”的制度。
因為封建統(tǒng)治者們心里都明白,只有“法”,才是統(tǒng)治萬民的根本,而“儒”只能輔以教化。韓非總結(jié)的學(xué)說,注定流傳千年,且一直會被流傳下去。
金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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