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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ixabay作者:貓哥來源:大貓財經01大過年的,微博再現小作文,不過這一次,不是娛樂圈嫂子手撕渣男,而是上海中介手撕明星。一個名為“上海房地產觀察”的微博號,為自己的朋友H先生出頭,一篇《謝娜、張杰跳單,威脅的中介感染了新冠》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貓哥
來源:大貓財經
01
大過年的,微博再現小作文,不過這一次,不是娛樂圈嫂子手撕渣男,而是上海中介手撕明星。
一個名為“上海房地產觀察”的微博號,為自己的朋友H先生出頭,一篇《謝娜、張杰跳單,威脅的中介感染了新冠》的小作文,指控謝娜、張杰買房跳單,事后怕曝光,謝娜、張杰的律師又來威脅中介。
通過小作文以及H先生事后接受的采訪,按他們所說,事情說起來也很簡單:
2019年6月份,張杰、謝娜夫婦看上了上海思南公館東苑的一套房,當時的價格6200萬,通過H先生兩次帶看,但最終這對夫婦說“不喜歡不買”,不了了之。
后來H先生聽說,謝娜還是買了這套房,只是繞過了H先生通過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并網簽,而成交的中介公司也是原房主旗下公司,H先生認為自己被買賣雙方都擺了一道。
事情已經過去了2年多,H先生在國外感染了新冠,無所顧忌,于是準備準備起訴維權,大不了魚死網破。
按照6200萬總價、買賣雙方各1%的傭金水平來計算,差不多是120萬左右的中介費。
明星、新冠、威脅、曝光,這事兒很快上了熱搜。
其實這事兒一出,很多人都覺得這是謝娜會干出來的事兒,畢竟,謝娜的摳門人設在娛樂圈早就立住了,她本人在各種節目中也不加掩飾。
謝娜方很快反擊,一封律師聲明否認了此事并認為H先生涉嫌誹謗,偷拍并發布個人隱私,侵犯了謝娜、張杰夫婦的個人權益,這事兒也將進入司法程序。
你有小作文,我有律師函,你告我跳單,我告你誹謗,你來我往,好不熱鬧。
此前,謝娜、張杰一直是租房界的代表,在古早的八卦中,他們租的是有故事的滬上豪宅湯臣一品,而這次買房的思南公館也是豪宅中的翹楚,上海唯一的成片的花園洋房,不少社會名流、明星在此住過。
思南公館上一次這么紅,還是“浪姐”張雨綺持刀砍老公的事兒,當年的離婚案也是鬧得沸沸揚揚,大家猜測的其中之一的原因,也是其前夫騙其“房子是買的”,實則是租的,當然租金也不便宜,盛傳其年租金550萬。
這片豪宅大部分是出租,只有謝娜買的東苑可以對外出售。
最終成交價5920萬,著實也不便宜。
02
雖然是娛樂圈的瓜,但里面還真有法律問題.
《民法典》有規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p>
法律對跳單說了“NO”,不少中介在謝娜、張杰的微博里面跳腳。
畢竟這關乎生計,尤其是豪宅的中介,“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120萬的中介費可不是小數目,即便按最低10%來算,提成也有12萬,如果提成比例更高,那么賺得就會更多。
謝娜跳單了嗎?
H先生自覺“大概率贏不了”,但理由應該不是“謝娜張杰的人脈”,而是實際證據太少,想要錘死還真不容易。
H先生的小作文水平還真的不如娛樂圈的嫂子們,錘人卻沒放啥實錘,證明跳單需要看合同,但是沒有合同,因為雙方“還沒到那一步”,甚至還沒有談到價格和傭金比例;
和原房東有獨家委托協議嗎,好像也拿不出來,而且對方也是房產公司,大概率不會獨家委托一個成立沒多久的中介。
至于到底構不構成跳單,雙方都已經訴諸法律,就靜待司法判決了。
其實,去年初,有個網紅在深圳買房還發了視頻,“一次性花掉1500萬是種怎樣的體驗”,然后鏈家的中介出來指控該網紅跳單。
深圳的中介也涌入該網紅的短視頻賬戶下支持中介,“深圳的10萬中介都是你的后盾”。
隨后深圳房地產中介協會也發文,《我們對“跳單”行為零容忍》。
態度都是很明確的,但在論戰中,買賬的不多。
謝娜的口碑雖然各有說法,但這一次,她獲得了不少同情,甚至在“嘲謝娜”為主流的某問答平臺,這一次都成為了“保護我方謝娜”。
能讓大家調轉槍口的,大約也只有中介了。
即便法律站在中介一方,不少人都直言,“支持跳單”。
03
為啥?
這里面是大家對中介價值的疑惑。
比如謝娜的房子,為什么僅帶看了兩次,就要120萬?中介這么霸道的嗎?
買房是一件大額消費,尤其是深圳、上海這樣的一線城市,總價動輒千萬,中介費數十萬甚至上百萬,任誰都得掂量掂量,即便是網紅明星,花出去也心疼。
兩次帶看的價值120萬,中介賺錢也未免太容易,如果將自己代入購房者的身份,很難不對其感同身受。
中介憑啥這么貴?
中介們認為,自己提供了信息又提供了服務,除了帶看,后續還有很多手續都要經手直到房子真正成交,這中間是很辛苦的,而且居間撮合也需要付出成本。
但是,買賣雙方可就不這么認為了。
他們認為,中介費這么貴,全憑壟斷。
買家沒有跟賣家直接面對的機會,同樣的房子,為什么按房價比例來收費,10萬的中介費和100萬的中介費,這里面的辛苦和成本能差10倍之多?
而且,中介對房價的影響成分還是在的。
謝娜的房子在H先生那里還沒到砍價的階段,最終成交價5920萬比掛牌價低了280萬;而“網紅被指跳單”的案例里面,網紅認為成交的中介是真的認真在談價格,最終成交價比鏈家中介低了52萬。
而且,這些房地產瘋狂的年代里面,中介利用信息差囤房炒房的案例不少。
同樣提供服務,有人在中間哄抬房價,而有人是真正出力幫忙砍價,同樣的中介費我為什么不支付給幫忙砍價的?
現在,杭州、上海都在去年試行了通過官方平臺自助簽約,花費更少,這樣的“公辦中介”在,更可以省下大筆的中介費用。
在一般大眾的認知里面,這套邏輯體系當然是成立的,在一切落實到合同之前,單憑身份地位道德壓制,也很難在法律上獲得認同。
04
其實,除了被指控的跳單,謝娜這一次的買房動作,還真的稱不上無懈可擊。
在H先生發出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上,權利人為“重慶眉開眼笑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天眼查的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由謝娜持股99%。
謝娜、張杰本身都是四川人,雖然主要住在上海,但是事業卻并非集中在上海而是湖南長沙,想要買房恐怕是很難通過上海嚴苛的限購政策,所以才采用公司購房的方式。
但是,問題也出在這里。
早在2018年7月,為了防止利用空殼公司炒房,上海的調控政策里面有一個《關于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企業在上海購買商品房需要同時符合幾個條件:
1、企業設立年限已滿5年;
2、企業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
要是想要不受年限、人員這些限制,需要近年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
但是從綜合信息來看,這個公司怎么看都做不到無懈可擊:
從公司設立到房子網簽,只有2個多月的時間,而且員工社保為0,而兩個多月的時間里面,別說什么年度繳稅了,就連實際經營都成問題。
也就是說,這個買房的公司,實際上就是一個突擊成立也應該被政策打擊的空殼公司。
即便是自住不是炒房,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在大家都在熬年頭的時候,憑什么謝娜要突破政策呢?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李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