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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對于詐騙罪量刑標準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兩個,分別是詐騙的數額標準和詐騙的情節因素,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有刑法的規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和地方的一些具體規定。一、刑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對于詐騙罪量刑標準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兩個,分別是詐騙的數額標準和詐騙的情節因素,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有刑法的規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和地方的一些具體規定。
一、刑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具體金額如何認定?從嚴懲處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三、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四、詐騙罪量刑標準的數額怎么計算?如何追繳財物?
對于多次進行詐騙,并以后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后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利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利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利息不屬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未查明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于歸還個人欠款、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屬惡意取得,應當一律予以追繳;如確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廣東富群律師事務所趙常樂律師指出:
詐騙罪是比較常見的財產性犯罪。現在社會上詐騙方法形形色色,讓受騙人防不勝防,比如電信類詐騙、貸款類詐騙、公檢法類詐騙等等,詐騙人往往是抓住了受騙人貪小便宜的心理(比如假人民幣詐騙)導致受騙人上當受騙;當然也有詐騙人利用受騙人不懂法律的盲點實施詐騙(比如公檢法類詐騙)等等。
詐騙罪的起刑點數額也因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導致起刑點數額不同,比如深圳市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6000元、10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所以要根據具體地域的詐騙最低入罪金額區分是否入罪,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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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