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雙足之上,戀戀風(fēng)情在《水滸傳》里,西門慶和潘金蓮是這樣在一起的——也是緣法湊巧,那雙箸正落在婦人(潘金蓮)腳邊。西門慶連忙蹲身下去拾,只見那婦人尖尖的一雙小腳兒,正在箸邊。西門慶且不拾箸,便去那婦繡花鞋兒上捏一把。那婦人便笑將起來,說道
01 雙足之上,戀戀風(fēng)情
在《水滸傳》里,西門慶和潘金蓮是這樣在一起的——
也是緣法湊巧,那雙箸正落在婦人(潘金蓮)腳邊。
西門慶連忙蹲身下去拾,只見那婦人尖尖的一雙小腳兒,正在箸邊。
西門慶且不拾箸,便去那婦繡花鞋兒上捏一把。
那婦人便笑將起來,說道:“官人休要羅唣!你真?zhèn)€要勾搭我?”
西門慶便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生?!?/p>
那婦人便把西門慶摟將起來。當(dāng)時兩個就王婆房里,寬衣解帶……
此處要打馬賽克,略去八百個字……

然鵝——你不覺得可疑嗎?
按照現(xiàn)代生理學(xué)知識,這腳趾頭不屬于敏感部位,被捏了一下,就算是“勾搭我”了?那我每天去早班地鐵踩人腳,豈不是艷福齊天?
著名漢學(xué)家,荷蘭人高羅佩在他的《中國古代房內(nèi)考》中,是這么解釋的:
女人的腳是她的性魅力所在,一個男人觸及女人的腳,依照傳統(tǒng)觀念已是性交的第一步。
如果他發(fā)現(xiàn)對方對自己表示親近的話語,反映良好,他就會故意把一根筷子或一條手帕掉在地上,好在彎腰撿東西時去摸對方的腳。
這是最后的考驗。
如果她并不生氣,那么求愛就算成功,他可以馬上進行任何肉體接觸……
高羅佩在1934年獲得漢學(xué)碩士,《水滸傳》則是由施耐庵和羅貫中師徒,定稿于明朝初年。那至少在這樣一個時間段內(nèi),中國的男性都是“戀足癖”嗎?
差不多!
不敢說百分百,但十有八九是這樣的。
你看一代民國大師林語堂先生,在旅歐時蘸著洋墨水寫成的《京華煙云》,把一雙小腳,寫得真叫一個美:
她那一雙周正的小腳兒使她的身體益發(fā)嫵媚多姿……
女人穿上弓鞋走起來,主要是在兩個高出的后跟上,所以完全與西洋的高跟鞋效果相似。
女人穿上高跟兒,走起來步態(tài)就變了,臀部向后突出,要想不直立,絕不可能……看來正像一個比例和諧的花瓶兒,連日觀之不厭,但覺其盡善盡美……
一雙不裹起來的大腳,把線條的和諧則破壞無余了。
此間一語道破,這腳兒要小了才美,而這小腳,又是后天“裹”出來的。
那么這股時尚潮流風(fēng),又是從何而起呢?
02 翩翩金蓮何處來?
中國女性是啥時候開始纏足的?
各種考證五花八門,最早的甚至能追溯到商朝。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與今天的流行風(fēng)尚一樣,這是一個從宮廷顯貴到草根大眾,從小眾到普及的過程。
一般認為,這纏足的起源,跟五代時的南唐后主有關(guān),也就是那位“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的李煜。
話說李煜有一個嬪妃,叫做窅(音咬)娘,身材纖細,能歌善舞。有錢就是任性,皇帝給她筑了一座“金蓮臺”,裝飾珠寶瓔珞,用金箔打成各色蓮花,窅娘便用帛纏足,把腳繃成新月狀,在金蓮上翩翩起舞。
這大約和后世的芭蕾舞效果類似,確實賞心悅目,也正符合李煜的文青氣質(zhì)。
裹腳的風(fēng)俗,自此肇始。
五代之后就是宋。
宋朝文化繁榮,物質(zhì)豐富,市民們自然就有精力搞些情趣之事,這纏足便慢慢興盛。
網(wǎng)紅作家蘇軾的《菩薩蠻》,被認為是史上第一首贊美小腳的詞:
涂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臨波去。
只見舞回風(fēng),都無行處蹤。
偷穿宮樣穩(wěn),并立雙趺困。
纖妙說應(yīng)難,須從掌上看。
——這小腳裹的,可以托在手上看了。
不過和今天一樣,新潮流剛一露頭,總不免爭議和反對,比如同一時期的“鍵盤俠”徐積,就作詩贊揚勞動婦女的艱苦持家,“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也就是說,俺們每天辛苦工作,哪有閑工夫追時尚裹腳呢?
不過您瞅準了,這是北宋,到了南宋,潮流可就又不同了。這一時期,各種文獻記載和文物佐證,就多得多了。
比如考古發(fā)現(xiàn)的幾座南宋墓葬,有了銀片焊接而成的尖頭弓鞋,也就是專供纏足女子所穿的小鞋,長度大多在13、14厘米左右,有的還發(fā)現(xiàn)了長長的裹腳布。
得享如此厚葬,只能是高官妻女,但至少說明,纏足已成了社會普遍的一種文化現(xiàn)象,配套技術(shù)和裝備,也都很成熟了。其實,即使到今天,不也是那些有錢有閑人,在引領(lǐng)我們的時尚潮流嗎?
但謎題還沒解,這纏足既為貴婦專享,該當(dāng)是一種“高雅藝術(shù)”啊,那小腳又怎么像施耐庵和高羅佩所言,跟情色扯上關(guān)系了呢?
03 情色生香足下事
咱們都知道“木蘭從軍”的故事,可你知道花木蘭凱旋回鄉(xiāng)后的事嗎?
明朝中葉的文人徐渭,也就是那個狂生徐文長,寫過一出雜劇《雌木蘭替父從軍》。其中就有一段,說木蘭回鄉(xiāng)后,一雙天足已經(jīng)穿不下小鞋了,恐怕自己嫁不出去,急得團團轉(zhuǎn)。幸好她們家有個“漱金蓮方子”,用藥來泡腳,估計就像今天用“瘦臉皂”洗臉一樣,分分鐘“漱癟了金蓮瓣”,可以套上小鞋,相親去了。
這就是明清時候的風(fēng)俗,小腳已完全成為了主流審美,女子如果沒有一雙小腳,就像今天的男士無房無車,連相親也不受待見。
什么是“美”,原本無法量化,但現(xiàn)在大家普遍接受“小”腳這個標準,為什么?
其實這也難怪——
裹小腳不便于行走勞作,原本就是富貴人家的專享,慢慢演化,便成了社會地位和身份貴賤的象征,在講究門當(dāng)戶對的古代,自然成為男女婚配的重要條件。這就好比今天的網(wǎng)紅錐子臉,原本是因為從小飲食太精細,咬合不力造成的下頜骨發(fā)育不良,側(cè)面卻也體現(xiàn)了本人家境的優(yōu)越,和裹小腳一樣,是社會地位和家世貧富的一種外在表現(xiàn),成了男女婚配中,更有資源競爭力的標志。
后人忘了這些由來,便只將小腳、尖臉,當(dāng)做“美”的標配了。
從這一點上說,今日整形削下巴者,其實和當(dāng)年拼力裹小腳,倒也并無不同。
可惜,古代皇權(quán)威嚴,您就是想整形,都未必可行。比如朱元璋得天下后,因為當(dāng)年競爭對手張士誠的舊部曾激烈反抗,因此下令將他們編入“丐戶”,永遠鎖定為下等人,其標志就是:
男不許讀書,
女不許纏足。
可見,纏足為貴、小腳為美,至少在明初,就已經(jīng)是整個社會的共識了。
既如此,那就只好小些小些再小些。宋朝的裹腳,還只要小巧可愛就好,《宋史》里就說,宋理宗的宮妃把腳裹得纖直,很方便就插進馬鐙里,美其名曰“快上馬”;而到明清時期,就必須要彎折趾骨和跖骨,強壓成“三寸金蓮”,即使筋斷骨折,變成殘疾也在所不惜了。
萎縮變形的足部,其實并不好看,甚至有些恐怖,只好重重包裹,再套上精美裝飾的各色弓鞋,平日隱于裙下,只有行床幃之事時,才換上軟鞋,與枕邊人相示。如此,反而平添些許曖昧和香艷氣,小腳成了女子的隱秘和性感部位。就如明末清初的大文藝家,《肉蒲團》的作者李漁所說:
瘦欲無形,
越看越生憐惜,
此用之在日者。
柔若無骨,
愈親愈撫摩,
此用之在夜者也。
那具體怎么用?
還是那位“大才子”的唐伯虎說得好:
新荷脫瓣月生芽,
尖痩幫柔滿面花。
從別后不見她,
雙鳧何日再交加?
腰邊摟,
肩上架,
背兒擎住手兒拿。
你品,你仔細品——好有些變態(tài)是嗎?
確實,按照馬未都先生的觀點,審美有四個層次:艷俗、含蓄、矯情、病態(tài),越往后越小眾,但是能量輸出也越大。明清時期的中華帝國,專制保守、日趨衰落,社會審美也到了病態(tài)的頂峰。
可這就奇怪了,清朝明明不是漢人建立的朝代,異族入關(guān),全體國民連頭發(fā)都剃掉了,可這裹腳布為啥還是摘不了呢?
04登峰造極“愛蓮說”
其實,早在順治皇帝登基那年,著名的孝莊皇太后就曾下令:
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
后在順治二年(1645年)、順治七年(1650年)、康熙三年(1664年),朝廷三番五次下令,要求禁止婦女纏足,這個勁頭,不比同時期的強制削發(fā)來的輕。無奈民間積弊已重,病態(tài)審美深入人心,當(dāng)時的社會風(fēng)氣,凡不纏足的女子:
母以為恥,
夫以為辱,
甚至親串里黨傳為笑談,女子低顏自覺形穢……
你說該怎么辦?
強制剃發(fā)留辮,已經(jīng)殺了一批男人,總不能為了放足,再殺一批女人吧?直到康熙七年,滿族統(tǒng)治者終于妥協(xié),撤銷了禁纏足令。
那是中國女性最為黑暗的時代,有清一朝,纏足的摧殘登峰造極,像當(dāng)時風(fēng)氣最盛的陜西蘭州、山西大同等地區(qū),纏足最小的,甚至還不到三寸,無論大家閨秀還是小家碧玉,甚至做活的仆婦,也全是小腳。時人記載:
常過河南、入兩陜,見乞丐之妻,擔(dān)水之婦,其腳無不纖小平正,峭如菱角者。
她們?nèi)粘谧髦铰木S艱,簡直不可想象。
而那些大戶人家的婦女,更不消說,平日就靠做鞋面、選鞋面打發(fā)時間,以至有“一日三開箱”的說法,也就是一天要換好幾套弓鞋,一早穿的鞋,繡的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下午再看,已經(jīng)換成花兒全開的鞋面了。很難說,這是不是性壓抑之下的一種挑逗行為。
但這還不算是最無聊的,更奇葩的是號稱“香蓮博士”的方絢,出了一本評述小腳的專著《香蓮品藻》,在纏足的尺寸、形狀等方面給出了細致規(guī)定。如根據(jù)腳的形色,總結(jié)出十八種樣式,稱“香蓮十八名”,是為:
四照蓮、錦邊蓮、釵頭蓮、單葉蓮、佛頭蓮、穿心連、碧臺蓮、并頭蓮、并蒂蓮、同心蓮、分香蓮、合影蓮、纏枝蓮、倒垂蓮、朝日蓮、千葉蓮、玉井蓮、西番蓮。
其中:
介于三寸與四寸之間者,曰四照蓮;
大于四寸者,曰錦邊蓮;
大于五寸者,曰千葉蓮等等。
還有小于三寸者,那就連走路都成問題了,得攙著走甚至抱著走,此曰“抱小姐”。
書中還按照優(yōu)劣高下,將小腳分為神品上上、妙品上中、仙品上下等等九個等級,曰“香蓮九品”,把纏足的病態(tài)美,提升到了理論的高度。
這樣變態(tài)的惡俗,就無人反對抵制嗎?
05 纏足千年事:消亡與反思
小兒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這是南宋大儒車若水說的一句大實話,他也是目前已知,最早發(fā)文反對纏足的人。
一代理學(xué)大師程頤,非但沒有當(dāng)“封建衛(wèi)道士”,反而舉族反纏足,他的六世孫程準家的女性,直到元朝仍不纏足。
清代文人袁枚,更是發(fā)出這樣的狠話,說殘害兒女的手足,來充美貌可愛,那簡直是,跟燒了父母的骸骨,去換取福利一樣下作。
直到清朝末年,“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維新之風(fēng)勁吹,纏足甚至被認為是導(dǎo)致國家民族衰弱的重要原因之一。像嚴復(fù)就認為,男子吸食鴉片、女子纏足,是中國危害最深的兩大惡俗。
1898年戊戌變法,光緒帝下詔維新,“禁纏足”與廢八股、辦報館、興學(xué)校、廢發(fā)辮等等并列,是重大維新舉措之一。
1901年,廢止了新法的慈禧太后卻不廢放足,也頒布懿旨,勸禁婦女纏足,端方、袁世凱等等地方大員紛紛響應(yīng)。
然而歷史和文化的慣性是巨大的。
直到1922年,距今還不足百年,閻錫山在山西,還要靠強化警察執(zhí)法,配合“查腳員”深入民宅稽查,才能查禁女性纏足。
俱往矣,時至今日,已經(jīng)沒有女性去為了取悅他人而去纏足了。只是,那些千篇一律的錐子臉、杏核眼、尖峰鼻、DEF罩杯……又是因何而來呢?
全劇終。各位小伙伴如果感興趣,想要深度了解,也可以借助頭條搜索,點擊下方小卡片,搜索“纏足”,做出自己的結(jié)論判斷哦!
本文作者【齊文刀】,系頭條號簽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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