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確切的說,我們的年份酒不合規,絕大部分是明目張膽的造假酒,因為不是真實的年份,標明年份的酒體不是真年份。從三個主要方面論述:第一,國際上的年份酒概念。世界各主要產酒國,釀酒的基本標準有著同一性,標準制定依據為“原釀酒體”。我國40年前也一樣
確切的說,我們的年份酒不合規,絕大部分是明目張膽的造假酒,因為不是真實的年份,標明年份的酒體不是真年份。
從三個主要方面論述:
第一,國際上的年份酒概念。
世界各主要產酒國,釀酒的基本標準有著同一性,標準制定依據為“原釀酒體”。我國40年前也一樣,有明文規定,釀造酒不得有谷物發酵之外添加物。
年份酒的確切定義,指的是原釀酒體陳放時間,原釀酒是通常說的原漿酒、原酒。比如法國白蘭地,標明XO是陳放6年半以上的酒。還要是橡木桶里陳放,不是我們現在的不銹鋼。也就是說,釀造達標的白蘭地,放在不銹鋼罐陳放,即便滿了6年半,也不算是XO;如果橡木桶陳放不到6年半,更不是XO;如果用很少6年半的XO勾兌新酒,不僅不能是XO,而且要承擔造假的法律責任。
這方面從來沒絲毫的概念模糊,酒體只有兩分法,真酒和假酒。所謂假酒,就是摻假。摻假的定義,凡是原酒里加入任何發酵之外的物質,都是不合格的劣質酒。包括香精、酒精和水,只有酒、酒勾調存在爭議。在釀酒歷史上,本來沒有老酒與新酒的勾兌,唯有我們現在的釀酒行業有。這話放在下面說。
第二,我們的年份酒是什么酒
我們現在的年份酒正好反過來。只要有年份酒,比如15年的原釀酒,不論是自己企業存貨,還是去哪兒弄來的,那么你酒廠當前生產的產品,全都可以變成15年的年份酒。不過酒廠絕對不對外說,要說就說年份酒,不做進一步解釋。
要把我們的年份酒說清楚,需追溯到上世紀50年代的白酒發展規劃。為了節約糧食還不耽誤白酒增產,陸續出臺系列新技術。先是開發紅薯玉米代糧釀酒,接著開發酒精,然后研發降度,最后新技術歸結到年份酒。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酒精生產技術,就沒有勾兌酒;如果沒有勾兌,就沒有降度酒;如果沒有降度酒,就沒有年份酒。現在白酒生產技術,統統建立在“勾兌”基礎之上。沒有勾兌技術,就沒有商品酒,還會是過去的原漿白酒。
年份酒的發展軌跡就這樣:1997年,古井貢正式推出“10年原漿酒”,為我國白酒發展史上第一個年份酒。這款酒是不是勾兌不得而知,或許還是真的年份酒,只是沒引起市場關注。直到2004年,茅臺推出5款年份酒,為10、15、30、50、80年。隨后五糧液于2005年也推出5款年份酒,為10、15、30、50、60年,從此打開了“造假年份酒”的魔盒。
第三,年份酒至今不是合規產品
如今都知道了,年份酒不是真年份,是新酒里面兌有少許年份酒。年份酒兌入多少呢?多則一半,少則一滴。沒錯,真正年份老酒的交易,不是論斤算錢,是論滴算錢,坊間流傳這類笑談多了。所以說流行市場17年的年份酒,作為主流商品白酒,其實一直沒有合法身份。
2004年茅臺入市年份酒,2005年五糧液入市年份酒,然后各家酒企積極跟進。更高的市場暴利,引發了行業地震,也引起市場管理部門的高度關注。2007年要求酒企慎重開發年份酒,嚴厲指出其有“欺詐”嫌疑,同時決定研究制定并于年內出臺年份酒標準。該執行標準未出臺前,暫時執行新老酒1:1的勾兌比例。
可是這個標準很難產,每年研究,13年了就是出不來。直到今年初,才搞個“準入制度”,企業申報并經酒協批準的為合法商品。由此證明,我們目前所謂的執行標準:固態法、固液法、液態法,其實是“霸主”企業制定的。就像這個準入制度,酒業協會有這個權力嗎?所以說,我們現在的絕大部分年份酒,哪怕99.9%的真年份,也涉嫌造假。
何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