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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周王室漸衰,周朝禮崩樂壞,諸侯國之間彼此攻伐。各諸侯國都采用了不同的方式方法來增強國力,以求得發展壯大。
例如:魏文侯時期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韓國的“申不害變法”、趙國的“胡服騎射”、秦國的“商鞅變法”等。各國的變法持續的時間是有長有短,取得的成效是或多或少,這些變法之中“商鞅變法”無疑是各國變法中最成功的一個。
“商鞅變法”的成功,是秦國最終統一華夏的關鍵性因素。自秦孝公時期起,秦國世代國君沿用“商鞅變法”制定的策略不斷的發展壯大,最終得以完成統一大業。
那么商鞅是怎樣使得變法在秦國順利推行并且商鞅死而秦法未滅的呢?下面筆者從秦的起源發展說起,為您剖析“商鞅變法”與秦文化的相互關系,向您解答這一問題。
商鞅
秦起源于空曠荒涼的西北地區,在周孝王時期,秦的祖先非子善于養馬,周孝王將秦邑封給非子,讓他重新延續嬴氏的祭祀稱作“秦嬴”,老秦人的拓荒之路自此開始。
于是孝王曰:“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后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史記·秦本紀》
秦因地處周王朝的西部邊陲,與西戎等游牧民族長期斗爭。當時的戎狄部落正處在富于掠奪性、侵略性的發展階段。經常性的侵略秦人的領土、掠奪秦人的財物。
因此一代代老秦人用鮮血和生命與其戰斗以謀求生存。時間來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秦襄公帶兵勤王,之后又派兵護送周平王遷都洛陽,秦襄公此舉讓周平王大為贊揚,封秦襄公為諸侯,并且把岐以西之地賜給襄公:
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史記·秦本紀》
在公元前770年,秦國正式成為奴隸制的諸侯國,并且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秦穆公將周平王的這一紙空頭支票兌換成功,并且成為了春秋一霸。
烽火戲諸侯
秦穆公死后,秦國十幾代君主在碌碌無為中度過,傳到秦孝公手中的是一個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的秦國,秦孝公為救亡圖存,向天下發布求賢令:
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史記·秦本紀》
在魏國郁郁不得志的商鞅得到消息前來報道并成功以“霸王”之道說服秦孝公,孝公用商鞅進行變法,秦國脫胎換骨,國力民力得到極大的提升。自此經過六代人努力,至始皇嬴政一統天下。
縱觀秦國的發展史,是一部老秦人的拓荒史,養成了不同于中原大地的秦文化,愚以為秦人獨特的文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崇武尚戰,勇悍堅韌;秦部族在早期的發展中,為了生存不斷的向荒涼的西北地區開拓,不單單要面臨惡劣的自然環境,還要和尚處于游牧階段的戎狄部落戰斗。
秦部落依靠武力,在戰爭中鞏固并開拓屬于自己的領地。在世代和狄戎部落斗爭的過程中,秦民不怕失敗,不怕挫折。他們把為部族的生存和發展而戰視為光榮,把殺敵立功者視為英雄,鑄就了崇武尚戰、勇悍堅韌的民族性格;
不計出身,任人唯賢;秦部族處在長期的戰斗環境中,講求的是能者居之,有能力善決斷的人才能夠帶領部族取得勝利。因此,在秦國的制度中,并未形成嚴格的傳子制,宗法觀念也比較薄弱。
秦國由于沒有嚴格的宗法制,同宗族的人被任用的不多,他國的有識之士卻能在秦得到重用。秦崛起的過程中,任用了大量的六國的人才。例如:一張羊皮換來的百里奚、在魏國不得志的商鞅、茅 廁 丞相范雎等。秦對人才,尤其是外國人才能夠量才而用,不講求出身,任人唯賢。
范雎
3. 重功利、輕倫理;秦人在長期與狄夷混居戰斗的過程中,價值觀也受到了狄夷等游牧民族的影響。
他們關心 的是生產、作戰等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利與害,對于東方六國所注重的仁義之興廢,禮樂之盛 衰 以及道德之完善并不是很在意。秦人在觀念里面重視功利,講求的是實用主義。
通過以上幾點可以看到,秦在其特定的條件下形成的獨特的秦文化,可見其受中原傳統的禮樂文化影響較小,本身又具有重功利、輕倫理、講求實效的特點,因此秦民對于變革圖強的各種措施容易接受,改革遇到的阻力相對要小。
秦兵馬俑
“商鞅變法”的成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充分總結利用了秦國的文化傳統,并且根據時代的要求與秦國的社會現實進行了適當的改造與引導。
利用改革消除了秦文化中的弊的一面,彼此互相促進成為利的整體,使得新制度和新文化結合起來共同推動秦國社會歷史的發展,從而取得最終的成功。筆者認為“商鞅變法”與秦文化的相互關系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兩點:
(一)、商鞅變法對秦文化傳統的整合;
秦人的尚武精神廣泛存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其中的重要表現就是私斗成風。商鞅通過獎勵軍功和禁止私斗鍛造出一支戰無不勝的虎狼之師。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斗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史記·商君列傳》
秦人崇武尚戰,民風彪悍,國民私斗盛行。
商鞅通過對秦民價值觀進行引導,使其將好勇斗狠得以在戰斗中發揮,這時的尚武精神只表現于國家發動的對外戰爭中,從而大大提高了秦國軍隊的士氣和戰斗力。
商鞅獎勵軍功的思想和政策被秦國后代君主繼承和發揚,造就了一支英勇善戰、士氣旺盛的軍隊,虎狼之師自此使山東六國聞聲喪膽。這只強大軍隊的出現既是秦國文化傳統長期熏染的結果,也是商鞅變法“壹民與戰者”思想引導的體現。
兵馬俑
秦文化中宗法觀念相對淡薄,商鞅推行“郡縣制”將權利收歸中央,加強君主的集權控制。
對反對變法的貴族依法打擊,限制和削弱貴族的世襲特權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維護法令的權威性。
針對秦民家族,商鞅變法鼓勵、引導秦人把大家族變為小家庭,新法實行后“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在社會上普遍確立。
此舉改變一部分秦民的婚姻方式,加速了人口的增長。人口增長不單單利于農業生產,還能增加稅收,為秦國的強大奠定了人力與財力基礎。
(二)、“商鞅變法”對秦文化傳統的順應;
秦民重功利,商鞅從功利主義的價值觀出發制定改革措施,使得變法與秦的觀念順應起來。商鞅以"霸道”游說秦孝公,“霸道”是強化君主集權,使用刑法,獎勵耕戰,以經濟和軍事實力稱霸天下的理論,這種理論與秦功利價值觀產生了共鳴,立即得到了秦孝公的認可。
商鞅一直將耕戰放在變法的核心位置上,為了鼓勵農業耕織的發展,商鞅規定:對生產糧食布帛多者免除徭役。商鞅還制定了以谷物捐官爵的政策,“民有余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則農不怠。”
生產出更多的糧食,還可以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此外,提高糧食價格,也是推行重農政策的有效措施。對于那些不從事農業生產者,則給予限制和處罰。通過加強對思想文化的控制,使農民能夠心無旁騖,專心從事農業生產。
秦孝公(劇照)
耕織與戰爭是此次變法的核心內容,為提升秦民戰斗力,商鞅同樣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與手段,主要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壹民于戰”全民皆兵,即使貴族也要服兵役;“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
厚賞軍功,把軍功作為任官和賜爵的基本依據;設定了二十級軍功爵制度,“富貴之門必出于兵”,當兵成了秦民追名逐利的不二途徑。
嚴厲懲處戰爭中沒有戰功或逃跑者。倘若于戰場上不奮勇殺敵,那么不但自己要被處死,還將連累父母妻孥。商鞅依靠嚴密的賞罰措施,把秦民納入了戰爭的軌道。
商鞅靠著嚴密的政策法令和具體的制度推行新法,政策措施的精神實質與秦國的文化傳統又是相統一的。這就使得他的政策能夠順利的推行下去。
秦國由于其地理位置與發展斗爭的特殊性,形成了秦國特定的秦文化——“好功利”、“輕倫理”、“崇武尚戰”等。商鞅根據時代發展的要求和秦國的具體情況提出改革路線。
根據秦文化的特點提出改革措施,使得改革措施和秦文化彼此之間可以相輔相成,去除其糟粕,吸收發揚其精華。
將秦文化中的精華用來服務于變法,變法中的政策法令又能弘揚秦文化,新的制度與秦的文化傳統有機結合,使得秦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低谷中徹底崛起。
山東六國所進行的改革之所以失敗,除了變法本身的局限性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變法的措施會與其本國的思想文化或傳統勢力發生沖突,導致變法措施難以有效而全面地推開,也就影響了變法的實際效果。
變法的效果受到局限,又為反對者找到了攻擊的口實,招致變法的條件稍有不利,變法就會中途夭折的現象發生。
因此不管是改革還是做事,講求的是方式方法,講求的是兩者的相得益彰,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何楠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