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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權益問題其實在我國還是非常健全的,相應的立法也是不少,比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而對于女職工來說最關心的還是自己在特殊時期(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利益問題,畢竟這個時期的女性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規定
女職工權益問題其實在我國還是非常健全的,相應的立法也是不少,比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
而對于女職工來說最關心的還是自己在特殊時期(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利益問題,畢竟這個時期的女性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規定就會覺得自身是弱勢群體,從而在職場的每一步都擔驚受怕、謹小慎微。
比如女職工產假期間可以不發工資嗎?可以發放最低工資嗎?這都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首先告訴大家女職工產假期間如果不發工資單位還是存在一定勞動風險的,違反了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所以不建議單位采用此種做法,除去潛在違法風險也要考慮到員工產假期間的生活問題。
發放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合理?也要看員工產假結束后單位是否如數支付了員工的生育津貼,如果如數支付則是合法的,如果截留了員工的生育津貼則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因此申請勞動仲裁獲得生育津貼補足。產假期間糾紛最小的處理辦法就是全額發放員工工資,等到生育津貼報銷完畢后補貼單位。
因為生育津貼是員工依法繳納生育保險后生育保險基金給予的專項津貼,也即是員工的產假工資,對于產假工資的發放也是有具體要求的:
既然說生育津貼即是員工的產假工資,那為什么兩者不是相等的反而會存在大小?因為產假期間如果單位正常為員工發放工資則為員工的實際工資;而剩余津貼的計算不以個人工資高低作為基數,而是以上年度該公司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的基數,所以會存在差異,一般工資低于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員工會很占便宜,工資高于單位平均工資的職工則會以實際工資為準得到生育津貼。
比如:豆姐月薪9000,產假158天,單位在其產假期間每月正常支付工資,158天的工資可以得到:9000/30*158=47400元,但是豆姐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是15000,豆姐能拿到的生育津貼金額為:15000/30*158=79000元,所以豆姐最終能拿到的生育津貼金額為79000元,但如果豆姐的薪資水平比較高,高出了15000元,月薪為20000元,那么豆姐最終得到的生育津貼就得以實際工資為準了,金額為:20000/30*158=105333.33元。
發放標準“就高不就低”原則:
報銷所需材料以北京為例:
全國產假&陪產假&育兒假一覽表
2021年以來各地逐漸修改《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增加了產假&陪產假的天數,具體可以查看下表:
2021年以來各地逐漸修改《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增加了育兒假的天數,具體可以查看下表:
其他相關問題答疑
1.產假期間暫停工資,等津貼下來再發,合理嗎?
不合理,產假期間單位應當正常發放工資,待生育津貼報銷下來后,如果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工資,單位要補足差額。
2.生育保險待遇除了生育津貼以外還包含哪些?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包括: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確定的產假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 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 42 天產假。另外生育津貼是產假工資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重復享受。
?生育醫療費用
指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規定的 產前檢查及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 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 發生的醫療費用。
?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注意:各省市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規定。
3.符合哪些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且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4.辭職后生育保險待遇還有嗎?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各省除產假等天數不一以外,生育津貼計算方法大致相同,大家對自己所在省產假、生育津貼等有疑問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咨詢!
金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