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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開始,中國已經連續17年提高退休金養老待遇水平。2022年養老金能上漲多少?業界認為,養老金發放水平不低于通貨膨脹,是國際慣例,因而不應低于3%文|《財經》記者宋文娟丁艷編輯|袁滿中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規模最大的國家,也是老齡化速
自2005年開始,中國已經連續17年提高退休金養老待遇水平。2022年養老金能上漲多少?業界認為,養老金發放水平不低于通貨膨脹,是國際慣例,因而不應低于3%
文|《財經》記者 宋文娟 丁艷
編輯|袁滿
中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規模最大的國家,也是老齡化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伴隨“十四五”養老規劃的出臺,應對人口老齡化、發展銀發經濟已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在最新出爐的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下稱《報告》)中,“養老”一詞被提及多達10次。
實現“養老自由”是全民的殷切希望。《報告》所聚焦的養老問題,將成為后續社會、市場發展的方向:加大社區養老、托幼等配套設施建設力度,穩步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優化城鄉養老服務供給……
其中,2022年養老金能上漲多少,成為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此次《報告》明確指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保險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陳秉正對《財經》記者表示,“目前文件提到的統籌還是統籌支出,即在支出上要統籌安排,還沒有體現在養老金給付待遇上的全國統籌。”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近日表示,預計今年我國養老金上漲幅度約為4%。
中國的養老保障體系由三支柱構成,第一支柱是政府統一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養老保險。
繼去年《報告》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后,今年再一次提及要“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目前,第三支柱的參與主體,已經沿著養老金融的路徑擴容,不僅涉及保險行業,已逐步將基金、銀行等多個金融行業深度囊括,基金業推出養老目標基金,銀行理財子公司也在推出相應的養老產品……從機構主體到產品種類,日漸豐富。
養老金又要漲了,全國調劑余缺
2022年養老金能上漲多少?這無疑是數億退休職工迫切關注的問題。
“兩會”最新發布的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穩步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與此同時,3月5日,財政部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查《關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下稱《草案》),其指出自2022年起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基本要素中央統一管理機制、地方財政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投入長效機制、工作考核機制等,實施全國統籌調劑,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與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相比,調劑規模有所增加,上解省份擴大到21個,負擔更加均衡合理,各地基金當期缺口全部得到解決。”上述《草案》如是表示。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10.3億人、2.3億人、2.8億人,全年基金總收入6.8萬億元,總支出6.3萬億元,年底累計結余6.8萬億元。為解決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的問題,今年1月開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全國統籌制度實施以后,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用于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將同步建立。
調劑范圍和規模明顯擴大,這是否意味著部分地區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人的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得相對多一點呢?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保險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陳秉正告訴《財經》記者,“中國養老金管理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制,在職員工繳納的保險費用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以前按照省級統籌,一些發達地區老人比較少,年輕勞動人口遷入比較多,會出現養老金結余的情況。而一些省份如黑龍江退休的人比較多,年輕人口外出打工比率高,則可能會出現養老金收不抵支的情況。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結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來轉移支付,這樣可以保證養老金收入不太穩定的省份,可以做到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
一位廣東省的高校退休教師向《財經》記者坦言,“我們廣東省是養老金結余第一大省,以前到年底我們退休職工可以發幾萬塊錢補貼,但現在這部分錢沒有了,咨詢省政府有關方面給我們的答復是,其中的原因是,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之后,部分結余的錢轉移到其他有短缺的省份。部分資金已經轉移出去了。”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9-2050》顯示,在引入中央調劑制度后,2019年當期結余排在第1位的廣東為1296.0億元,遠遠超過排在第2位四川的478.3億元和第3位北京的477.2億。而低于警戒線的省份共有5個,分別是黑龍江、青海、遼寧、吉林和內蒙古。
陳秉正告訴《財經》記者,目前全國統籌并未解決不同地區養老金待遇差異問題。養老金待遇還是基本按照各省的待遇水平,不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不一樣,發達地區的社會平均工資高一些,所以養老金待遇水平還是普遍高一些。
“目前文件提到的統籌還是統籌支出,即在支出上要統籌安排,還沒有體現在養老金給付待遇上的全國統籌。”陳秉正說。
2021年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自2005年開始,中國已經連續17年提高退休金養老待遇水平。
對于2022年養老金上漲水平,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預計,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通貨膨脹率(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目標是3%左右,那么今年養老金上漲幅度不應低于3%。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近日表示,預計今年我國養老金上漲幅度約為4%。
陳秉正認為,養老金發放水平不低于通貨膨脹,這個也是在養老金發放一直堅持的一個原則,而且也是一個國際慣例。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于物價上漲、不高于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于合理區間。
作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覆蓋面過低。截至2020年末,全國僅有10.5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企業年金職工2718萬人,僅占中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5.96%,占全部就業人口總量3.6%,占全國總人口的1.94%。參加企業年金的企業仍以大中型國有企業為主,而占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員工還無法享受到企業年金的政策。
在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孫潔看來,“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后,應根據經濟發展和企業負擔情況,適當降低基本養老金繳費比例,將降低的基本養老金繳費部分轉移至企業年金,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企業年金的繳費比例,解決企業年金繳費來源,為施行企業年金的強制性創造可行的條件。”
第三支柱借養老金融擴容
截至2020年末,中國養老金規模合計8萬億元,其中第一支柱社會基礎養老保險規模約5.8萬億元(不含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規模約2.2萬億元。第一、二柱占比分別為72.5%、27.5%。第一支柱占絕對主導地位,第二支柱覆蓋面較低,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運行情況不及預期。第二、三支柱發展不足,使政府未來面臨較大的財政負擔。
繼2021年《報告》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后,今年的政府報告再一次提及要“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足可見目前國家對于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視和迫切。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表示,大力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障,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抓現有業務規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統一養老金融產品標準,清理名不符實產品;另一方面是開展業務創新試點,大力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專業養老產品,包括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
按照銀保監會前期征求意見稿的制度設計,第三支柱養老產品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的個人養老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個人養老理財產品、養老險公司的個人商業養老金產品、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目前第三支柱養老在中國發展時間較短,整體規模及覆蓋率均較小。
據了解,此次養老金第三支柱賬戶開放的第一個層次或在銀行方面,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參與養老三支柱頂層設計的公司包括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太平、新華保險、泰康保險、中國太保等,討論議題涉及保險方面的包括保險產品、稅收優惠、二三支柱賬戶如何打通、養老金資產將由哪些部門接管等議題。
在第三支柱養老體系中,稅收優惠是一重要的激勵政策,當前第三支柱稅收優惠僅存在于保險產品領域。2018年5月開始,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進行試點,但自啟動以來仍面臨“叫好不叫座”問題,多位業內人士呼吁擴大稅收優惠力度。
“保險公司的普通養老保險產品、銀行的長期儲蓄產品、長期的基金產品等,只要以真正的養老為目的產品應都可以享受稅優政策。”原新華保險董事長萬峰認為。
截至2020年末,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19家公司出單,累計實現保費收入4.3億元,參保人數4.9萬人。
2021年6月1日,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重慶開展試點;2022年2月21日,專屬商業養老險試點范圍擴大至全國,參與試點的主體由原來的6家頭部壽險公司,進一步擴展至全部10家專業養老保險公司。不過目前,專屬商業養老險試點仍存在同質化現象嚴重、銷售費用低,渠道銷售積極性不高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第三支柱的建設上不僅僅涉及保險行業,其還涉及基金、銀行等多個金融行業,目前基金業推出養老目標基金,銀行理財子公司也在推出相應的養老產品。
在銀行參與第三支柱方面,一位頭部券商分析師對《財經》記者表示,“第三支柱的核心是賬戶制。銀行參與三支柱最核心的優勢是,銀行有賬戶優勢,可以鏈接養老第三支柱建設諸如客戶等多要素。當前監管態度也是想讓銀行去參與未來養老資金的資產配置,因為實際上養老是現金流的錯位安排,將現在多余的資金進行投放再平滑到未來,它其實跟傳統保險公司經營的高杠桿型產品還是有所差距。”
然據一位銀行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各大銀行推出的所謂第三支柱更多的是個概念,還是從銀行的托管、投資配置角度出發給客戶一些多樣化的選擇。”
“理財凈值化出來后金融行業基本上產品已經同質化,底層資產都是標準類資產,考驗管理人能否穿越周期,抗拒短期資產規模的誘惑,能夠堅守長期為客戶創造價值才是應有之義。”上述銀行業人士如是說。
對此,興業銀行行長陶以平指出,為進一步鼓勵商業銀行在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其建議,一是進一步拓展養老理財試點,增加試點機構、區域和產品,加大養老理財供給;二是將更多的金融機構納入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范圍,探索打通養老金二、三支柱間的資金遷移;三是強化銀行賬戶在第三支柱中的樞紐作用,完善銀行“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設計,便利連接財稅系統,同時將養老儲蓄、養老理財等統一納入第三支柱個稅稅收優惠范疇等舉措等。
基金行業方面,據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總經理謝衛指出,目前全市場共有50家基金公司發行養老目標基金,但各公司在治理水平、經營管理規范程度、大類資產配置和投資能力等方面有顯著的差異,增加了投資者選擇該類養老產品的難度與風險。“尤其是目標日期基金,其資產配置比例隨時間動態變化,初始權益資產比例較高、波動較大,在當前我國居民整體金融素養水平偏低、養老投資風險偏好相對保守的國情下,老百姓理解和接受需要一個過程。”
發力社區養老配套設施建設
養老從來不只是錢的事。此前,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老齡化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體系規劃》中,“保險”以36次的高頻出現,“保險+養老”成為金融行業發展的主題詞之一。
現實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搭建,既是重點也是難點。《報告》指出,要加大社區養老、托幼等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在規劃、用地、用房等方面給予更多支持。
截至2021年底,中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已經超過30萬個。2021年底發布的《清華城市健康指數2021》報告指出,“目前90個城市里的七成社區周邊沒有配養老設施,在我國許多城市社區,養老設施是明顯的短板。”
以北京舉例,自2016年《關于開展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建設的意見》頒布以來,北京養老驛站發展進入跑馬圈地的狀態。據媒體公開報道,目前北京全市建成超過1000家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但驛站的建設規模、功能發揮、效益情況等還不完善。有專家分析,有80%以上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入不敷出。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對《財經》記者坦言,“社區養老場地問題不容易落實到位,主要原因在于原本社區的場地規劃都有各自的用途,各方更希望能夠盈利。如果提供給社區作為養老服務用途,并不盈利,各方對于場地提供方面積極性不高。同時,社區養老盈利模式沒有體現出來,目前主要靠政府補貼,要擴大服務面做得好才能夠有更多的補貼,沒有場地也擴大不了服務面。”
張琳指出,“因為社區養老機構的場地并不歸政府管轄,有其各自條塊歸屬,比如高校、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因此要打破一些制度性障礙,比如規定部分場地不可以對外出租,僅用于養老服務。同時,應指定一個牽頭單位專門去協調各個機構和部門。”
多位業內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社區養老看似結合了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優點,但仍存在社區服務能力不足、護理人員短缺、養老機構盈利能力偏弱等系列問題。目前社區養老推進主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場地提供和社區運營問題。
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如大家保險集團、中國人壽已在嘗試布局社區養老,不過效果仍待觀察。一位中國人壽內部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中國人壽的社區養老目前主要在深圳有四家,前期推進并不容易,小區的人會認為社區開養老院會影響房價,多番努力溝通才得以逐步推行。”
一位護理機構高層對《財經》記者表示,“社區養老相對居家養老還是相對容易推進一點,政府可以直接下達指標,比如多少張養老床位、多少個助餐點或者多少個日間照料等。前些年社區站點和床位數有很多硬性指標,街道、民政都努力去達成,但是很多社區站點如同雞肋般存在,場所都淪為了老年人麻將室,這與沒有很好的進行經營和管理有關。”
“當然還有部分城市、地方原先社區養老投入不足,特別是沒有合適的場地,國家如果能加大投入和扶持肯定更好。”上述護理機構高層如是說。
全國政協委員、福耀集團副董事長曹暉在今年“兩會”提案中指出,“應打造以社區為核心的新型養老共同體。首先,應充實基層力量,發揮社區的養老樞紐作用。”曹暉建議,在社區行政機構中增設養老職能、功能模塊,向上對接民政、財政、發改等政府職能系統,向下對接社區老年居民,向外對接商業化養老專業機構,因地制宜地有效發揮社區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樞紐作用。
張琳坦言,“社區養老雖然需要社會力量的介入,但社會力量僅是錦上添花,基礎的社區養老部分還是要靠政府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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