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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記者從合肥市交警部門獲悉,4月開始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加強對非機動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的勸導,積極推動非機動車騎乘人員自覺佩戴頭盔,提升市民出行安全意識。據了解,2020年公安部就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其中
3月23日記者從合肥市交警部門獲悉,4月開始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加強對非機動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的勸導,積極推動非機動車騎乘人員自覺佩戴頭盔,提升市民出行安全意識。
據了解,2020年公安部就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其中“一盔”主要是要求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但如何處罰“不戴盔”我省尚未出臺相關細則,各地市交警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行管理。
1月1日淮北正式實施《淮北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這也是安徽省首個關于非機動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明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而蚌埠、宿州、池州等地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騎乘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均明確提出:當地公職人員騎乘電動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予以曝光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記者從合肥市交警部門獲悉,從4月份開始,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加強對非機動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的勸導,但對于“不戴盔”的行為,將仍然以教育、勸導為主,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警示教育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自覺佩戴頭盔。
此外,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也即將出臺,屆時針對不戴頭盔、逆行、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行為將有明確的管理和處罰措施。
合肥交警部門已指導合肥運營的3家共享出行企業啟動“一車一盔”行動,將為共享助力車配備安全頭盔,方便市民使用。
3月23日,記者在合肥市濱湖新區的西藏路上看到,部分品牌的共享單車車籃內已配備安全頭盔,據了解,這是共享單車企業近年來首次在合肥市大范圍地投放安全頭盔行動,此舉將有效提升共享單車使用的安全性。
據了解,不僅僅是濱湖新區,整個合肥市的30萬輛共享單車都將陸續在4月1日前配齊安全頭盔。
信息來源:安徽商報
責任編輯: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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