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例如有的同志說,社會主義社會,在實行按勞分配條件下,要求價值采取一定的轉化形式來再分配剩余產品。“這是因為,同等的勞動消耗,創造同等的價值,有著同等的勞動報酬,但因勞動生產率不同,其必要產品的數量卻是不一樣的。這就引起這樣一個矛盾,即商
引言
例如有的同志說,社會主義社會,在實行按勞分配條件下,要求價值采取一定的轉化形式來再分配剩余產品。“這是因為,同等的勞動消耗,創造同等的價值,有著同等的勞動報酬,但因勞動生產率不同,其必要產品的數量卻是不一樣的。這就引起這樣一個矛盾,即商品的現實價值,其組成部分的v,系由按勞分配的工資形式代表,故其價值在各個企業或各個部門是一律的,如果商品的價值不進行社會再分配,那么,其另一組成部分的m,亦即是一律的,這就不符合勞動生產率較高的將提供更多的剩余產品,而勞動生產率較低的將提供更少的剩余產品的客觀生產過程。”又說:“當然,社會價值是個別價值的某種平均,只有在單位產品的個別價值量不同的情況下,由于各個企業、各個部門勞動生產率不同,其所創造的價值不同,才要進行社會的再分配。”
我認為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在不同部門之間,是無法比較其勞動生產率的高低的,而只能比較其增長的速度。馬克思說,判斷“不同二產業部門的生產力是哪個大,哪個小,是無意義的”;只能“比較這兩個部門的生產力是依什么比例增加”的.我們憑什么理由能說鋼鐵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比紡織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是高些或低些呢?或者煤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比機械制造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是高些或低些呢?根據我學習的粗淺體會,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在比較不同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時,直接指的都是它們的增長速度。例如馬克思就曾說過,由于科學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比工業要晚得多等原因,農業的勞動生產率比工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得比較慢;但是,這種狀況是會改變的,當工業發展到一定階段,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就會比工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迅速得多。
為什么不同部門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會有所不同呢?除了生產關系等社會方面的因素和自然因素以外,主要是由不同部門的物質技術裝備的發展速度不同,資本或資金的構成的提高速度不同決定的。正如馬克思說的:“勞動的社會生產力的特殊發展,在各特殊生產部門,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有的更高,有的更低,要看一定量勞動……推動的生產資料量是怎樣的……”
其次,既然在不同部門之間,是無法比較其勞動生產率的高低的,那末同量活勞動創造的價值也就是相同的,而在實行按勞分配條件下,同量活勞動提供的剩余勞動(產品)也是大體相同的。我們不能說,有一些部門的勞動生產率較高,它們的勞動支出能創造較多的價值,提供較多的剩余勞動(產品);而另一些部門則與此相反。
這就是說,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不同部門同量活勞動支出所創造的價值是相同的,并且實行按勞分配制度,因此在不同部門之間,必要勞動與剩余勞動的比例是大致相同的,不存在一些部門的剩余勞動所占比例較大,另一些部門則較小的差別。因此,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勞分配并不直接要求價值采取一定的轉化形態。寧可說,按勞分配直接是以社會價值的確立為其客觀基礎的。
第一,盡管不同部門的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不同,同量活勞動在不同部門創造產品的增長速度不同,其所創造的價值卻仍然是一樣的。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較快的部門,單位產品包含的新創造價值下降得快些;而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較慢的部門,單位產品包含的新創造價值則下降得慢些。因為“生產力無論怎樣變化,同一勞動在同一時間內提供的價值量,總是不變的。”如果按照某些同志的看法,不同部門的勞動生產率有高有低,同量活勞動能夠創造不同的價值,提供不同的剩余勞動(產品),那么,就不能解釋如下一些問題。
第二,例如,如果按照上述觀點,那么,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就不存在價值轉化形態的問題了。大家知道,在資本主義社會,由于各部門的資本有機構成不同,在平均利潤率等經濟規律起作用的條件下,價值就必然轉化為生產價格,使資本家投到不同部門的同量資本都能帶來大致相同的利潤。價值之轉化為生產價格,是以不同部門盡管資本有機構成不同,同量活勞動創造同量價值為前提的。如果不同部門由于資本有機構成不同,勞動生產率不同,同量活勞動創造的價值因而有所不同,那么,只要通過價值的形成,就可以使同量資本獲得大致相同的利潤了。這樣,就把由部門內部的競爭所決定的個別價值均衡為社會價值的過程,同由部門之間的競爭所決定的社會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的過程混淆起來了。
又如,如果按照上述觀點,那么,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農業中的絕對地租就無法加以論證了。資本主義農業中的絕對地租,來源于農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間的差額。長期以來農業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同量資本所能推動的活勞動較多,從而能創造較多的價值和剩余價值;而土地私有制妨礙著農業勞動者創造的較多的剩余價值參加社會剩余價值平均化過程,從而使農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間的差額,或者其中的一部分,不會流到其他部門中去,進行再分配,而以絕對地租的形式流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如果按照上述觀點,農業部門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因而勞動生產率較低,同量勞動創造的價值和剩余價值就較少,那么,就不存在農產品的價值與其生產價格之間的差額,從而無法論證絕對地租的來源了。
再如,如果按照上述觀點,那么,我們也無法說明社會主義制度下工農產品差價的問題。我們常常說,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由于在一定時期內國家投放較多的資金于工業部門,因此工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比農業快,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工農產品價格不隨著工、農業部門勞動生產率的不同增長速度而進行適當調整,就可能擴大工農產品交換的差價。但是如果認為工業部門物質技術裝備程度的增長快于農業,因而勞動生產率就能夠比農業部門高,同量活勞動在工業部門能比在農業部門創造更多的價值和剩余產品,那么,即使價格不進行調整,也不存在工農產品交換差價是否會擴大的問題了。
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許多。認為不同部門勞動生產率有高低不同,因而同量活勞動可以創造不同價值的看法,還有一個重要的弱點,就是所謂各部門物質技術裝備程度不同,因而勞動生產率不同,同量活勞動創造的價值也不同,其客觀標準是什么,誰也回答不出來。
例如,究竟哪一個部門算是勞動生產率較高的,特別是它比別一部門或其他部門高多少;而哪一個部門算是勞動生產率較低的,特別是它比別一部門或其他部門低多少?與此相聯系,所謂勞動生產率較高的部門,同量活勞動能創造的價值究竟多多少;而所謂勞動生產率較低的部門,同量活勞動所創造的價值究竟少多少?等等。這些問題是難以回答的,至少在現在還沒有得到明確的回答。
總結
我們知道,價值是在部門內部由個別勞動耗費轉化為社會必要勞動耗費而形成的,它屬于部門內部的范疇,主要體現著部門內不同生產者之間的關系。因此,同一部門內不同企業之間,由于物質技術裝備程度不同,勞動生產率有高低之分,同量的活勞動支出可以創造不同的價值。正因為價值是在部門內部形成的,價值形成過程就不涉及各部門之間,由于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不同,是否帶來剩余勞動(產品)再分配的問題。因此,在不同部門之間,勞動生產率不存在高低之分,同量活勞動支出所創造的價值量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