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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天
市民徐女士48天大的外孫女
下巴出現了濕疹
她便帶著孩子到家附近的西山區人民醫院就醫
醫生給孩子開了藥
可是孩子使用后卻出現了不良反應
據孩子母親介紹
醫生給女兒開的藥叫“除濕止癢洗液”
當天使用后
孩子的臉上就出現了嚴重的反應
孩子母親:“我們看了上面的說明,就兌水擦。沒過多長時間,孩子的臉就紅了起來。”
孩子姥姥:“沒擦藥的時候臉上就是幾個紅點點,頭上也沒有,等擦了藥以后,脖子、嘴、耳朵上全部腫起來。”
從徐女士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孩子用藥后,臉上出現了大面積的紅斑。徐女士說,孩子出現不適癥狀后,他們趕緊抱著孩子跑到醫院,結果醫院卻不敢收治。
孩子姥姥:“‘我們(西山區人民醫院醫生)不敢看,你趕緊抱去兒童醫院去。’孩子要緊,就抱去兒童醫院,醫院直接說不敢收。害怕嘛對不對,這么小的孩子,才40多天的孩子,后來掛了急診,沒有辦法才收下。”
徐女士說,經過在兒童醫院幾天的治療,外孫女臉上的紅斑已經基本退去,目前也無不良反應。雖然孩子沒事了,但她認為,孩子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醫生用藥不當所致。對此,她也向醫院進行了反映,但是院方的答復令她十分不滿。
孩子姥姥:“我也不要他們賠錢,只是開錯了就開錯了,說聲對不起就算了,不要你賠一分錢。他們主任說不可能的,永遠不可能給你道歉。”
針對孩子姥姥徐女士所說的情況,記者也向醫院進行了求證。醫院醫務科的負責人介紹,他們已經接到了徐女士的反映,經過他們了解,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并無過錯,不存在要道歉的事實。
西山區人民醫院醫務科負責人:“同樣的都使用這種藥,擦了其他的患者患兒都恢復得很好,唯獨在她身上出現了不良反應。我們考慮應該是個人體質引起的藥品過敏反應。藥品的說明書上并沒有寫著幼兒禁用或者孕產婦禁用等字樣。醫生在給她開藥的時候,沒有違背任何醫療常規,或者用藥規范。”
工作人員介紹,針對徐女士家遇到的情況,家長可以提供孩子在其他醫院的就診治療清單,經由院方向廠家進行反映,協調廠家與徐女士一家溝通協商。但如果徐女士執意認定醫生有過錯的話,那只有走法律程序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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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