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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即依法為受傷職工及其親屬制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工傷賠償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來說,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只要能夠認定為工傷,均能享受工傷
工傷賠償標準,即依法為受傷職工及其親屬制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工傷賠償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來說,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只要能夠認定為工傷,均能享受工傷待遇。工傷待遇依據傷情程度而有所區別,部分項目的賠償金額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賠償標準十分必要。今天,讓我們一起來了解2021年最新的工傷賠償項目及其計算方法。
(一)醫療費
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醫療費,憑票據據實結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住院伙食補助費,費用標準由統籌地人民政府規定。
(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
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費用標準由統籌地人民政府規定。
(四)康復治療費
康復治療費,憑票據據實結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費用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且須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五)輔助器具費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且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等產生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說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等級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護理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每月護理費=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標準如下: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 |
支付比例 | 50% | 40% | 30% |
(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每月傷殘津貼
1.一級至四級傷殘
一級傷殘 | 二級傷殘 | 三級傷殘 | 四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人繳費工資×月數) | 27個月 | 25個月 | 23個月 | 21個月 | 工傷保險基金 |
每月傷殘津貼 (本人繳費工資×比例) | 90% | 85% | 80% | 75% |
說明: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一級至四級傷殘,應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五級至六級傷殘
五級傷殘 | 六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18個月 | 16個月 | 工傷保險基金 |
計算方式:本人繳費工資×月數 | |||
每月傷殘津貼 (難以安排工作) | 70% | 60% | 用人單位 |
計算方式:本人繳費工資×比例 |
說明: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五級至六級傷殘,應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若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3)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七級至十級傷殘
七級傷殘 | 八級傷殘 | 九級傷殘 | 十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人繳費工資×月份數) | 13個月 | 11個月 | 9個月 | 7個月 | 工傷保險基金 |
每月傷殘津貼 (本人繳費工資×比例) | NA | NA | NA | NA | NA |
注:本文所稱本人繳費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繳費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關系終止時,勞動者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下為上海市標準:
五級傷殘 | 六級傷殘 | 七級傷殘 | 八級傷殘 | 九級傷殘 | 十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18個月 | 15個月 | 12個月 | 9個月 | 6個月 | 3個月 | 工傷保險基金 |
計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月數 |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18個月 | 15個月 | 12個月 | 9個月 | 6個月 | 3個月 | 用人單位 |
計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月數 |
以下為浙江省標準:
五級傷殘 | 六級傷殘 | 七級傷殘 | 八級傷殘 | 九級傷殘 | 十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30個月 | 25個月 | 10個月 | 7個月 | 4個月 | 2個月 | 工傷保險基金 |
計算方式: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月數 |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30個月 | 25個月 | 10個月 | 7個月 | 4個月 | 2個月 | 用人單位 |
計算方式: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月數 |
以下為江蘇省標準:
五級傷殘 | 六級傷殘 | 七級傷殘 | 八級傷殘 | 九級傷殘 | 十級傷殘 | 支付單位 |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20萬 | 16萬 | 12萬 | 8萬 | 5萬 | 3萬 | 工傷保險基金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9.5萬 | 8.5萬 | 4.5萬 | 3.5萬 | 2.5萬 | 1.5萬 | 用人單位 |
說明:五級至十級傷殘情況下,勞動關系僅能因以下原因而終止:
五級、六級 |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
七級至十級 |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
(十)工傷復發待遇
享受前述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待遇。
(十一)喪葬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
標準: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十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標準: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注:2021年2月28日,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數據,2020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元。
(十三)供養親屬撫恤金
職工因工死亡的,由該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供養親屬撫恤金=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發放比例。發放比例如下:
配偶 | 其他親屬 |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 |
40% | 30% | 在前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
說明:
(1)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2)供養親屬范圍:
(3)如職工在停職留薪期內或期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如下規則享受待遇:
享受待遇 | |||
喪葬補助金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供養親屬撫恤金 | |
停職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 | √ | √ | √ |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職留薪期后死亡 | √ | × | √ |
(4)關于工亡待遇的特殊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規定發放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十四)勞動能力鑒定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以上就是2021年最新工傷賠償項目標準的有關知識。如您喜歡本文,歡迎收藏轉發。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留言討論。
附:2021年上海市最新工傷賠償標準計算表
適用情形 | 項目 | 計算 | |||
通用 | 醫療費 | 憑票據據實結算。費用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每人每天30元 | ||||
交通費、食宿費 (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 食宿費:每人每天150元 交通費:實報實銷 | ||||
康復治療費 | 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費用憑票據據實結算。費用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 ||||
輔助器具費 | 由社保經辦機構與器具配置機構結算 | ||||
工傷復發待遇 | 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待遇。 | ||||
停工留薪待遇 | 原工資福利待遇 (停工留職期一般為12個月,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
護理費 | 停工留薪期間 | 用人單位負責護理,用人單位未安排護理的,勞動者可安排護理,護理費向用人單位追償。 | |||
傷殘等級評定后 |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比例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暫未公布,2019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580元 | ||||
完全不能自理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部分不能自理 | |||
50% | 40% | 30% | |||
勞動能力鑒定費 | 初次鑒定 |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 |||
再次鑒定 | 鑒定結論不變的,由提出鑒定的一方支付 | ||||
鑒定結論改變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 |||||
以上各通用項目適用于因工受傷、殘疾和死亡等傷情。 | |||||
殘疾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本人繳費工資×發放月數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27月 | 25月 | 23月 | 21個月 |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
18個月 | 16個月 | 13個月 | 11個月 | ||
九級 | 十級 | ||||
9個月 | 7個月 | ||||
每月傷殘津貼 (難以安排工作的) | 本人繳費工資×發放比例 (每月傷殘津貼適用于難以安排工作的)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90% | 85% | 80% | 75% |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
70% | 60% | NA | NA | ||
九級 | 十級 | ||||
NA | NA |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月數 (勞動關系終止時)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暫未公布,2019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580元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NA | NA | NA | NA |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
18個月 | 15個月 | 12個月 | 9個月 | ||
九級 | 十級 | ||||
6個月 | 3個月 |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月數 (勞動關系終止時)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暫未公布,2019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580元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NA | NA | NA | NA |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
18個月 | 15個月 | 12個月 | 9個月 | ||
九級 | 十級 | ||||
6個月 | 3個月 | ||||
勞動合同終止時舉例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減少一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減少20%。 | |||||
死亡 | 喪葬補助金 |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暫未公布,2019年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580元 |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 注: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2020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 ||||
供養親屬撫恤金 | 配偶 | 其他親屬 |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 | ||
本人繳費工資×40% | 本人繳費工資×30% | 前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 | |||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
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