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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北京時間2021年7月29日,國家發改委部門發布一條重要通知,引起了群眾的關注。通知對當前電價機制進行了下一步的部署工作,其中最突出的重點在于將峰谷電價價差進行有效調節,這也有助于引導電力用戶合理用電,更重要的是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響
前言
北京時間2021年7月29日,國家發改委部門發布一條重要通知,引起了群眾的關注。通知對當前電價機制進行了下一步的部署工作,其中最突出的重點在于將峰谷電價價差進行有效調節,這也有助于引導電力用戶合理用電,更重要的是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響應國家倡導綠色發展能源的號召。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結構已發生明顯改變,用電負荷在夏冬兩季尤為升高。相關數據表明,各地區一年四季當中最熱和最冷時段的累計時間并不是很長,但電力用戶與用電需求并不匹配。和往年相比,電力用戶需求已高出一億千瓦以上。為確保電力系統安全平穩運行,去年已有許多地區實行有序用電。
高峰和最低差價3倍
此次發改委發布通知的最重要目的在于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將電價的杠桿作用進行充分發揮,從而進一步引導電力用戶實行錯峰用電,最大程度減少有序用電,以此降低運行經濟成本。
那么分時電價機制究竟為何物?簡單來說,就是根據時段分別對電力定價。當前已有部分地區處于試行峰谷定價的階段,而此次通知在時段方面劃分更為細致。一天24小時被細分為尖峰,低谷等多種時段,并且每種時段都有對應的價格,其最高和最低之間的價格差居然能達到3倍。
另一方面,如果貫徹落實分時電價工作,這樣當電力系統處于低谷期時,就可以引導電力用戶多用電,這并無太大成本,并對儲能發展大有裨益,更能加速風電,光伏發電新型行業的發展,也對減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義。
其實我國電價機制工作一直穩步推進,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正在逐漸轉變電力消費結構,在用電負荷方面,存在明顯的夏冬“雙高峰”特征,保障電力系統平穩運行將會面臨更大挑戰。
目前全國某些地區已率先實行分時電價機制,但也存在一些弊端,最明顯的就是動態調整機制尚未建立,未做好與電力市場的對接工作。
相關負責人表示,合理調整峰谷電價價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正確引導電力用戶用電,遵循“低谷時多用電,高峰時少用電”的原則,有效促進新能源的發展。與此同時,對于峰谷差較小的地區而言,此次工作也同樣兼顧,避免影響電力用戶正常用電。
高峰上調,低峰降價
其實,早在今年上半年,在政府部門公開平臺上,發改委就曾回復過有關此類問題網友的留言評論。其中表示我國居民用電價格一直較低,電價也遠比供電成本要低,這是政府部門對居民電價進行補貼,讓電力用戶獲益,切實做好保障民生工作。
在峰谷電價價差合理調整后,就會出現高峰時段時,電價會上調,相對應,低谷時段,電價也會有所下降,這樣便于電力用戶錯峰用電。但同時也考慮到有些商業用戶實施錯峰用電難度很大,因此通知也表示各地可根據用戶選擇研究制定平均定價。
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工作也考慮到我國電力資源投入一直過多,這樣能有效減少不必要的投入,避免資源浪費,并切實提高電力系統運行效率,總體上來說,其更深遠的意義在于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
電價需要尋找出口
據有關數據統計,當前全國已有14個省份相應出臺峰谷電價政策,有些地區暫時還并未設定高峰時段電價,而只設定了平段電價,電力用戶有權利自行選擇是否要執行峰谷電價。總體來看,此項工作對于居民用電并無太大影響。
從長遠來看,這也有利于我國盡早實現“雙碳”目標。當前我國已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碳市場,如果電價不做相應的調整,那么成本就會沒有出口。電力行業本身利潤不高,如果再考慮加上不必要的碳成本,這將會毫無生存發展空間。
其次,隨著碳交易的不斷推進,一些和火電相關的企業將會支出很大成本,因此我國電價不可能長期處于低價狀態。提出“雙碳”的本意就是減少碳排放,改變居民行為習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果電價不做出調整是不可能達到“雙碳”目標的。也只有通過這個出路,碳交易才會對社會產生有利影響。
結語
值得一提的是,發改委已明確表示后期將持續做好深化電價改革的工作,作為電力用戶,我們更應辯證地去看待電價改革的過程,看好電改前景,相信國家會從科學角度出發,深化電改研究,務實有效推進電價改革的進程。
王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