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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落楠實習記者宋佳薇)近日,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0年第2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根據對全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產品組織監督抽檢發現,標示生產企業為浙江
(本報記者落楠 實習記者宋佳薇)近日,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0年第2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根據對全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產品組織監督抽檢發現,標示生產企業為浙江伊魯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伊魯博)等10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醫療器械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浙江伊魯博曾被點名通報
據《公告》,標示生產企業為浙江伊魯博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批號:190420)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微生物指標。
記者登錄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檢索發現,浙江伊魯博曾被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點名通報。
2019年5月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3號)(2019年第20號)》。該通告顯示,標示為浙江伊魯博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批號:180402)的細菌過濾效率(BFE)不符合標準規定。
另外,記者在企查查官網查詢得知,浙江伊魯博曾在今年1月2日因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械被監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
針對此次被點名通報的情況,企業是否知曉?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有無后續處置措施?為了解相關情況,記者撥打浙江伊魯博在企查查網站顯示的電話,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你打錯了,這里不是浙江伊魯博公司。”隨后,記者在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以“浙江伊魯博”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該企業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上登記的單位負責人電話,記者隨即撥打該電話,然而電話卻被對方掛斷,記者后續也未能再次撥通。
另有10批次產品上榜不合格名單
除浙江伊魯博外,《公告》還通報了4家企業的4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涉及的生產企業及產品分別為:新鄉市金世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棉簽(生產批號:20190108),不合格項目為酸堿度;揚州市振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備皮包,不合格項目為無菌;揚州曉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鼻氧管(生產批號:20180806),不合格項目為無菌;浙江蘇嘉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電子控制鎮痛泵(生產批號:1903A50011),不合格項目為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指示燈和按鈕。
另外,還有6批次不合格產品所標示的生產企業宣稱“該產品系假冒其產品”。這6批次產品分別為:標示新鄉市華康衛材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批號:20180328,20190228),不合格項目為口罩帶;標示新鄉市華西衛材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批號:20190206),不合格項目為口罩帶;標示新鄉市大方醫療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醫用口罩(生產批號:181015202),不合格項目為口罩帶;標示河南省升元醫用衛材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醫用棉簽(生產批號:190106),不合格項目為酸堿度;標示新鄉市暢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醫用棉簽(生產批號:18050601),不合格項目為熒光物。
對上述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河南省藥監局已按程序移交企業所在地監督管理部門,相關生產、經營企業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召回并進行風險控制。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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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