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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時報11月21日訊(記者陸繼華)利用微信交友進行網上招嫖,收取嫖資后,以“出臺費”等名義向嫖客繼續索要財物,當因額外費用與嫖客發生爭執和沖突時,使用暴力、軟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搶劫、毆打,榨取錢財……11月19日-20日,長沙縣人民法院
星沙時報11月21日訊(記者 陸繼華) 利用微信交友進行網上招嫖,收取嫖資后,以“出臺費”等名義向嫖客繼續索要財物,當因額外費用與嫖客發生爭執和沖突時,使用暴力、軟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搶劫、毆打,榨取錢財……
11月19日-20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楊承厚等33人涉嫌犯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搶劫、尋釁滋事罪一案。其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楊承厚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收取嫖資后,棍棒威脅加收“出臺費”
2017年以來,該犯罪團伙以楊承厚、孫美玉、楊德蘭為首,在長沙等地組織人員從事上門賣淫違法行為,在賣淫活動中多次搶劫、毆打嫖客,榨取錢財。
2018年3月12日晚,陳某杰、陳某斌入住長沙市芙蓉區某酒店,他們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個衣著暴露的女子頭像為好友,陳某杰便將酒店名稱、房間號等信息發給了對方。
當晚11時許,一名女子如約來到了該房間,但隨行的還有一名壯漢。由于見面前雙方已經討論好了“特色服務”內容,兩人對壯漢的出現略感驚訝。
面對臨時加價的要求,陳某杰、陳某斌表示拒絕,爭吵一觸即發。為了讓兩人服軟,壯漢叫來了兩名幫手。在看到對方亮出了腰間彎刀,以及“要錢還是要命”的惡語威脅時,陳某杰、陳某斌只得破財消災,當即支付了1300元。
2018年8月29日晚,鄧某入住長沙市岳麓區某酒店,遭遇如出一轍,當晚就有一男一女到其房間。鄧某在支付完嫖資后,對方伸手向他討要“出臺費”(類似于車馬費)。鄧某一口拒絕,當即遭遇棍棒威脅,無奈之下,支付了400元。
已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最高被判17年
這些酒店里見“網友”的男人,遭遇的均是同一個網絡招嫖團伙。
檢方介紹,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楊承厚與李明在長沙等地組織人員上門賣淫,孫美玉負責陪同護送,楊德蘭是該團伙賣淫女,與楊承厚是情人關系。
2018年3月至10月,楊承厚、孫美玉、楊德蘭在長沙縣、長沙市岳麓區等地,招攬“馬仔”和賣淫女(內有未成年人)從事組織賣淫活動。通過網絡聊手獲取招嫖信息后,安排“馬仔”送賣淫女上門。除了嫖資,楊承厚還允許“馬仔”以“出臺費”等名義向嫖客索要財物,一旦與嫖客因額外費用發生沖突后,縱容“馬仔”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獲取利益,并指揮其他人支援。
檢方認為,該組織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嫌搶劫罪、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犯罪。此外,該惡勢力犯罪組織還組織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失足女進行賣淫,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該組織存續期間,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已構成了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等違法犯罪行為。最終法院宣判,該團伙主犯楊承厚被告人楊承厚犯組織賣淫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25萬元。其他犯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6年不等,并處相應罰金,涉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搶劫所得財物責令予以退賠。
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