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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聊一聊關于婚姻的5大新規定,對我們普通人來說,有什么新的影響,如果大家認為我說得對,請一定要多多關注我,給我鼓勵,給我點贊,跟我互動,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疑問,歡迎大家向我咨詢。
首先,民法典增設了一個離婚冷靜期,期間是1個月時間,也就是說,如果要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民政局不是立即就給你辦的,而是要等1個月時間,如果到時候,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這個時候,民政局才能給辦離婚證,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給一些沖動做出離婚決定的人,有一個緩沖期,讓他們各自回家再考慮一番,然后再做出決定。第二個也是為了防止有的人為了孩子上學或者買房而進行的假離婚,如果經過一個月時間,有的上學或者買房的事情已經過去,這樣,也能減少假離婚的數量。
第二種情況就是針對起訴離婚來說的,如果向法院進行了起訴離婚,法院如果第一次不判決離婚時,那么,從判決不準離婚之日起,1年之內,如果雙方沒有在一起生活,那么就可以直接去法院再次起訴,這個時候,法院就一定要判決離婚,而不能再判不離了。這就是說,如果真的準備離婚,那么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就一定要和對方分居一年,這樣就能直接離婚了。但是,如果還在一起生活,那么就很可能離不了婚。
第三種情況是,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有出軌,養小三等行為,那么另一方作為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多分點財產,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內,給小三買的房子、或者送的東西,另一方是可以要回來的,而且,是可以多分財產的。
第四種情況是,如果一方在結婚時,故意隱瞞自己有重大疾病,比如艾滋、癌癥、或者其它不容易治療的疾病時,另一方在結婚后知道后,可以向法院來申請撤銷婚姻,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種情況,就是一方為了結婚,故意騙了對方,讓對方以為自己身體很好,結果一結婚,各種疾病纏身,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以欺騙為由申請法院解除婚姻。
第五種情況就是,一方結婚后,為了照顧家庭,而辭職的,那么,在離婚后,另一方要付給離職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前段時間,就有一個全職太太離婚后,法院判決他的前夫給她5萬元的經濟補償。
因此上,關于婚姻關系,民法典是作出了很多的調整的,這些規定,都是最新的規定,和以前的規定有很大的不同,如果還依照老的規定來處理新的問題,肯定是對一些人是不利的,關于這些新的規定,建議大家多多收藏,以備不時之需。
以上就是民法典關于婚姻的新的規定,如果大家認為我說得對,請一定要多多關注我,給我鼓勵,讓我有更大的動力去分享法律知識,讓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個人。
金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