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猶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被告人金某軍糾集親友從貴州省出發,在福建省購得“和天下”偽劣香煙一千余條,途徑上猶縣被抓獲,金某軍等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金某軍發現白沙(和天下)牌卷煙在貴州省貴陽市比較暢銷,隨即電話與潘某聯系購進一批假冒和天下卷煙到貴州省貴陽市販賣。被告人金某軍負責聯系運煙車輛及人員,潘某君負責聯系卷煙來源。被告人金某軍糾集親友鄧某凱、王某梨等人分乘兩輛車從安順市趕往福建,并約定分別走廣西、湖南兩條不同的高速路線在福建省漳州天福服務區會合。購得香煙后兩車一前一后趕回貴州省,途經廈蓉高速上猶路段時被上猶縣煙草專賣局人員查獲,當場查扣和天下卷煙1200條。經鑒定,查扣的1200條和天下卷煙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屬于偽劣卷煙,價值人民幣1119360元。
法院審理認為,四被告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共同實施銷售假冒注冊商標且系偽劣的煙草制品,在偽劣卷煙尚未銷售的運輸途中被查獲,貨值金額計人民幣111.936萬元,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系未遂。結合本案各被告人的量刑情節,合議庭經評議后遂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金某軍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80萬元;鄧某凱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70萬元;王某梨、金某肖均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