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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人都幻想過,全國人民一人給自己一塊錢那自己就成了億萬富翁,如果自己取錢的時候取款機能多吐點出來那就走了大運。雖然對于大家來說只是想想,但故事來源于生活,還真的有一位小伙在取款的時候得到了這筆“上天的饋贈”,他的名字是——許霆。許霆,
相信不少人都幻想過,全國人民一人給自己一塊錢那自己就成了億萬富翁,如果自己取錢的時候取款機能多吐點出來那就走了大運。雖然對于大家來說只是想想,但故事來源于生活,還真的有一位小伙在取款的時候得到了這筆“上天的饋贈”,他的名字是——許霆。
許霆,這個幸運又倒霉的家伙甚至在我國刑法改革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窮小伙意外白撿巨款卻被判刑
提起“許霆”這個名字,其實大多數人都是沒有印象的,但很多人都一定想象過當自己在銀行取錢時ATM故障一直吐錢的場景,雖說基本上也就是想想,但許霆,他還真的遇到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2006年4月21日,廣州發生一起金融機構被盜竊的案件,被盜機構并非銀行之類的大型機構,而是一臺ATM自助取款機。
本想去取點錢的許霆一定想不到自己那只有176.97元的賬戶最后居然取出來足足17萬元的現金,這可真是鏟屎官遛狗從頭遛到尾。
但是俗話說:哪有天上掉餡餅?很快發現異常的銀行工作人員趕緊聯系公安機關報案,而許霆,很快就被找到了,自然審訊也是很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起訴許霆,并在一審判決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從通常邏輯來說,如果銀行卡中的錢只有一百來塊,但ATM吐出的錢金額遠遠超過卡中所有的數目,那受不了誘惑去取的人一定是很多的,尤其在那個相關法制法規不完善的年代。
不言而喻,絕大部分人會將錢帶走。但話又說回來,就算許霆這個行為違反了法規,但于情于理都不應該被判終身監禁,如果判決結果沒有改變,那許霆的后半生就都得呆在監獄里了。前一秒還為撿了天大的便宜的興奮不已,后一秒就鋃鐺入獄面臨終生監禁,這結果換誰的都受不了。
窮困潦倒遇轉折
許霆,1983年出生于山西翼城,2006年的許霆才只有23歲,還是一個正值青春年少的小伙。
據后來許霆對案發前后的交代來看,當天他只是想去找自己在廣州白天鵝賓館實習的女友,而這還是許霆第一次出遠門來到這種大城市,到達廣州后,人生地不熟的他很快就花光了身上的現金,到最后兜里只有兩塊錢了,甚至在付了兩塊錢公交費以后還發現自己坐車做反了。
起初許霆初期的經歷實在是非常悲慘,來到廣州將近一個月才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本來許霆的打算就是平平淡淡就行,但沒想到自己瞬間來到天堂又一下子跌入地獄,他的人生迎來了一個重大轉折點。
4月21日晚10點,許霆和同事郭鞍山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后,準備到廣州市商業銀行去取一點工資,而他的工資卡中只有僅僅一百多塊錢,本著取一百就行的想法,許霆二人來到取款機前輸入密碼準備取錢。
但在許霆輸入取款數目后,取款機卻遲遲不吐錢,他逐漸急躁起來,正要破口大罵之時,取款機屏幕上卻突然多顯示了一個10,隨后提款機就突然吐出了足足一千元現金,本性老實的許霆哪里見過這種陣仗,此時的他在驚訝之余更多的是一股幸運的感覺。
說到這里,不論是筆者還是各位讀者,請問多少人能夠抵擋住這種誘惑,有多少人會主動將多余的錢上交給銀行呢?
面對這筆天上掉下來的白撿的巨款,許霆想都沒想就把這筆錢收入囊中,畢竟在那個還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的年代,這種便宜誰不要呢?
撿到錢后的許霆終于緩過神來,想看看自己的余額還有多少,當然結果是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這下許霆徹底樂開了花,提款機壞了這可是大家做夢才能夢到的情節啊,但是根據現場監控和偶來許霆的交代來看,當時他就只穿了一條休閑短褲,褲子上只有一個小包,但他也不能抱著大筆現金往外走,所以和朋友商量后,許霆決定多來幾次。
就這樣,他和朋友郭鞍山前前后后往返取款的次數居然達到了足足171次。根據許霆的回憶,由于錢太多他只能把錢往褲子里面裝,甚至在一瞬間他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從晚上十點起到第二天凌晨,兩人足足取了三個多小時的款,不得不說現實往往比故事更魔幻。
贓款拿在手中并不安心
但是整個事件發展到這里,大家應該都能看出許霆并沒有主觀犯罪的意愿,但是自從許霆將ATM故障一事告訴同伴郭鞍山后,整件事情的轉折點就來了。
前后許霆取走的錢達到17萬5,而同伴郭鞍山取款只有1萬8。
而后來的判決結果很大受到當時時代的影響,在萬元戶時代近乎十八萬的巨款是后來許霆被判無期徒刑的主要原因。
不過郭鞍山倒是求穩沒敢取走太多,郭鞍山在這個時候還是保持了一定的理智,克制住了自己對于金錢的渴望。
后來二人也察覺到銀行可能發現漏洞并對這筆錢進行追究,所以許霆和郭鞍山選擇離開廣州潛逃。
但也許是內心對這筆贓款始終不安,害怕有朝一日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長痛不如短痛,他于11月7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了,令人驚訝的是,這1.8萬的贓款他居然一分都沒用。
反觀許霆這邊,前后一共消失了一年時間,而被他帶走的贓款也用于投資,不過他終究不是做生意的料。17.8萬短短半年內就被他全部虧完,并且還在2007年5月在山西省寶雞火車站被警方抓獲。
關于已經投案自首的郭鞍山,警方考慮到他主觀惡意小,有自首情節并且贓款全部退還,所以經法院審理郭鞍山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千元。
但許霆的審理結果則是完全于郭鞍山相反,法院以非法占有且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盜竊金融機構的罪名起訴許霆,而從重處理的理由是“金額特別巨大,行為特別惡劣”構成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出人意料的判決結果
在判決結果公布之后,一時間在社會上引起了劇烈討論,從專業角度來說,許霆的行為最多就是構成民法中的不當得利而已,與違法犯罪還是有一定差別的;就算許霆盜竊罪能夠成立,那也是由于取款機的故障許霆才有機可乘,這樣的話銀行是應該負有很大責任的。
所以不管怎么說,許霆都不應該在一審判決就直接被判無期徒刑,這樣的判決顯得十分不近人情,沒有考慮到詳細的案件經過和各方情況,包括人物心理活動等等。
但話說回來,從當時的時代背景出發來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也不存在太大的問題。從當時的《刑法》第264條來看: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沒收全部財產。
而且當時的司法解釋規定:盜取公私財物三萬元到十萬元以上的金額就已經屬于“特別巨大”了,反觀許霆的涉案金額已經遠遠超過了十萬元這個界限,所以如果嚴格按照規定判決的話,許霆很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可能有人會說為什么那個時候才幾萬十幾萬就足夠被判處死刑?這就要看當時的消費和收入水平了,十七萬八,在當時一些二三線城市已經可以買一套房子了,這樣一對比當時的法規也就合情合理了。
撿回一條命
但天無絕人之路,況且許霆也不具備主觀的犯罪意愿,所以時任法官并沒有判處他死刑,而是選擇無期徒刑,不單單是因為當時的輿論普遍不支持對許霆判刑過重,從心理上來說,僅僅因為撿了漏洞就判處一個無主觀犯罪意愿的人死刑,對法官來說實在是沒有辦法做到。
然而畢竟法官還是法官,依法判決始終是法官的職責所在,所以時任法官還是頂著鋪天蓋地的輿論轟炸判處許霆無期徒刑。
自然,許霆也不會就這樣接受,他立馬就提出了上訴。許霆的上訴與國內輿論的壓力讓這個案子不得不進入再審階段。這期間國內幾乎掀起了一股對相關法律規定的討論熱潮,很多專業學者都參與其中,對后來的刑法改革產生了巨大影響,當然,如果不是許霆,改革的事件可能還會推遲。
最終判決
2008年3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開庭再審,這一次許霆仍然被判處盜竊罪,但這一次所有判案人員都認為如果再判無期徒刑會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且在再審中,銀行的過錯也被納入到法官的考慮范圍,而許霆也是因為ATM發生故障才實施的盜竊行為,違法程度輕,并沒有在社會上產生過多的負面影響。
在考慮到判決結果在社會上的影響,無期徒刑就不再是法官考慮的判決結果。在經過多方考慮后,許霆最終被判決五年有期徒刑,這樣的判決結果也就說得過去了,也能為群眾接受。
審判結束后,許霆對采訪的記者說了一些話,大概就是老淚縱橫,上天再給了自己一次重來的機會等等,對許霆來說,五年真的是最好的結果了。
但許霆的父親卻并不滿意,并且反復強調“他只是有錯,但沒有罪”,對許霆父親來說,兒子只不過是“貪”了一點而已。
看完許霆案的始末,不少人會產生一個疑問——難道僅僅就因為輿論壓力法院就選擇將無期徒刑改判到五年嗎?難道法律判決的結果真的可以這么“隨意”嗎?
當然不是,據時任法官回憶道:刑法264條關于盜竊罪的解釋對于許霆始終適用,但考慮到這個案件極為特殊,所以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中關于減輕處罰的相關規定對許霆進行了減刑。
說到底,法度一事自然是犯多大事受多大刑,顯然許霆的罪責并不至于讓他適用無期徒刑。
痛定思痛,沒有白撿的好處
許霆的命運可謂是非常適合“蹦極式”這個詞了,從一開始來到廣州只能過著極其清貧的日子到白撿巨款腰纏萬貫,又在一夜之間就變成了全國通緝的逃犯,被抓后從無期徒刑終生監禁到再審改判為五年有期徒刑,就是這樣一個來自小縣城的窮小子,人生可謂是一起一落到了極點,怕是沒幾個人能過得比他還刺激了。
2007年的十大影響訴訟案也將許霆案納入其中作為經典案例,可以說,許霆幾乎是以一己之力推動了當時的刑法改革進程,幫助我國法律法規以及審理判決進一步專業化,人性化,細節化。最后值得一說,前幾年也有民眾乘著提款機故障取走了很多錢,但結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其實客觀來講,正因為不斷有許霆之類的人出現,法律的漏洞盲區才得以補全。
而對許霆來說,他其實并不想成為什么導致法律改動的重要人物,他只是想貪便宜而已,不過出獄后的許霆也感嘆道“自由的感覺太好了”。
其實許霆在2013年還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訴要求重審案件,也許是法院認為案件早已完結,又或者是許霆不再堅持,反正從那以后,許霆就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許霆,一個“幸運兒”,一個“倒霉蛋”,好運和厄運同時降臨在他身上,他白白拿走了銀行的十七萬,但許霆也通過別的方式付出了這十七萬的代價,相比對如今已是自由身的他來說,這一定是一次血淋淋的教訓,而所謂的教訓不過是我們所有人都最明白而又最容易犯的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李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