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前言古人云:“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從善如登,從惡如崩。”“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句話用在20多年前的這起案子中,一點不假。1998年,湖南省郴州市破獲一起“雇兇殺妻”的案件,背后真相讓人唏噓不已,但結局卻讓人大快人心,常言道:
前言
古人云:“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從善如登,從惡如崩。”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這句話用在20多年前的這起案子中,一點不假。
1998年,湖南省郴州市破獲一起“雇兇殺妻”的案件,背后真相讓人唏噓不已,但結局卻讓人大快人心,常言道:善惡終有報。
90年代的湖南郴州市
東窗事發
1998年10月20日,下午5點20分,郴州市北湖區民警接到匿名舉報,對方稱有人雇兇殺人,今晚8點在體育路段,將會有一輛中巴車故意撞死一個老太太。
惡作劇?還是真有其事?但畢竟人命關天,警方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出動了十幾名便衣警察,提前布控到了“案發地點”,嚴密監視著過往車輛和行人。
夜幕逐漸降臨,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已經8點多了,舉報中說的中巴車和老太太依舊沒有出現。
直到9點左右,潛伏的便衣民警正準備收隊,突然發現遠處緩緩地駛來一輛中巴車,而在中巴車前方,恰好有一對飯后散步的老人,只不過是一對老夫老妻。
來不及多想,對講機里就傳來了行動的命令,中巴車還沒有提速,就被周圍的民警團團包圍。前方“不明情況”的兩位老人,驚嚇之余匆匆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警方在中巴車內一共抓到三名嫌疑人,經過連夜審訊得知,其中一人是車主,另一人是負責開車的司機,還有一人則是他們的雇主,周小泉。
據車主和司機交代,周小泉雇傭他們撞一名老太太,撞傷一人給1萬,撞死一人給兩萬。周小泉見已無法抵賴,就交代說:“是我干的,你們該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這么痛快就承認了?但是辦案民警本著嚴謹的辦案態度,還是對本案進行了詳細調查和梳理。
經查得知,周小泉是湖南省四建公司駐郴州辦事處的一個小包工頭,年僅20歲。他要謀殺的老太太竟是他的親伯母李玉梅,而當民警問他為何要殺死李玉梅時,周小泉回答說:“她對我不好,我恨她,所以要殺她。”
面對周小泉的說辭,民警感到不可思議,據“目標人物”李玉梅講,自己與侄子周小泉雖然談不上關系很好,但也是無冤無仇,怎么會謀殺呢?
經驗豐富的辦案民警立刻意識到,周小泉作案動機不明,似乎在故意掩蓋著什么,隨即,對他展開了突審。
10月23日,經過民警幾日的努力,周小泉終于開了口:“是我的伯父周傳榮讓我這么做的,是他要雇兇殺妻!”
周傳榮,當審訊的民警聽到這個名字后,著實捏了一把汗。周傳榮可是郴州市建設工程管理局的“一把手”,是一名正處級領導干部,怎么會做出這樣的事?
但隨著審訊的進行,警方才發現,這場殺妻“鬧劇”居然已經持續了一年多了,這已經是周傳榮第八次“雇兇殺妻”,一直未能成功。
隨后,公安機關將此重大案情匯報給了市政府的領導,并很快得到指示,依法拘傳周傳榮,如果案情屬實,依法嚴辦。
就這樣,周傳榮,這個曾經在郴州市建設領域跺一跺腳都要響三聲的人物,在臨近退休之際,落了個晚節不保。
人們不禁費解,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又身居高位的成功男士,為何要在花甲之年不惜花費重金,先后八次“雇兇殺妻”呢?
更讓人不解的是,為何八次都沒有成功?是妻子李玉梅命不該絕?還是“殺手”太笨?這是一場怎樣的鬧劇?我們接著往下看。
往事
周傳榮,1939年12月,出生于郴縣五里牌一個貧寒的農民家庭里。雖然家貧,但是周傳榮從小立志要改變這一切,他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前途似乎已然是一片光明。
1957年,周傳榮考入郴縣一中(現為郴州市一中),在這里認識了他人生中最為重要的一個人,就是他未來的妻子李玉梅。
兩人從高二開始就談起了戀愛,盡管如此,一點也沒影響他的學習成績。高考后,周傳榮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中南土木學院,而李玉梅卻落了榜,提前步入了社會,開始了工作。
但兩人并未因此分開,依舊彼此掛念著對方。值得一提的是,周傳榮的家境并不足以供他讀完四年的大學,四年來都是李玉梅省吃儉用,靠著微薄的工資支助下來的。
對此,周傳榮甚為感激,曾多次眼含淚水飽含深情地對李玉梅山盟海誓:“今生今世,我周傳榮做牛做馬也要好好愛你,以報答你的恩情。”
1963年7月,周傳榮大學畢業,并分配到了湖南省零陵地區建筑設計院工作。李玉梅也放棄了自己原本的工作,跟隨周傳榮來到了零陵。
很快,兩人就辦理了手續,組建了新的家庭,二人婚后恩愛有加,相敬如賓。每個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個賢惠的妻子,李玉梅就是這樣的賢妻。
幾十年來,李玉梅一手持家,將這個小家打理得井井有條。周傳榮也沒了后顧之憂,一心一意撲在了事業上。慢慢的,他從一名設計員,逐步升為院長,之后又調任到了郴州市建設工程管理局,擔任了局長。
從一個寒門子弟,一路打拼成為一個正處級的干部,一個地級市的建設工程管理局的局長。周傳榮的奮斗史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但對于他,真正的考驗才剛開始。
自從他成為局長后,大權在握,一時間郴州市的一些開發商和土建老板們紛紛圍著他轉,溜須拍馬、阿諛奉承,周傳榮似乎對此并不排斥,反而很是享受。
漸漸的,他一步步的邁入了商人的圈子,開始頻繁的出入歌廳舞廳、酒肆茶樓,告別了粗茶淡飯,整日花天酒地。
當然,這樣的生活離不開女人,更離不開漂亮女人,周傳榮亦是如此。他徹底頹廢了,忘記了“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古訓,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的身份。
紙永遠包不住火,妻子李玉梅逐漸發現了問題,并嘗試著與他溝通。此時的周傳榮哪里還聽得進去,反而覺得李玉梅越發的礙眼,越看越不順眼。
慢慢的,兩人的爭吵不斷,甚至動手,再到后來的分居,夫妻關系名存實亡。
1997年5月,為了自己更好地享受生活,擺脫李玉梅這個“絆腳石”,周傳榮向李玉梅提出了離婚。但李玉梅想著自己含辛茹苦幾十年,不想到頭來落得個晚年孤獨終老的下場,堅決不同意離婚。
為此,李玉梅主動向周傳榮“示弱”,試圖挽回這段即將破碎的婚姻。
不曾想,周傳榮已經是“王八吃秤砣”,鐵了心了,他見離婚不成,便產生了殺妻的念頭......
令人啼笑皆非的兩次謀殺
周傳榮第一次對妻子李玉梅實施謀殺是1997年4月,那天,他將自己的侄子周小泉叫到身邊,惡狠狠的說道:“我與你伯母已經過不下去了,他鬧的我不得安寧,你幫我出口惡氣,想辦法把她從樓梯推下去,是死是活不用你管。”
周小泉一聽,震驚之余還是答應了下來,畢竟他才20歲,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加上伯父位高權重,對他日后的工作很有“幫助”,所以在他看來,這筆“買賣”劃得來。
5月31日,周傳榮故意約妻子外出,直到晚上9點多才打算回去。途中,周傳榮借故離開,讓李玉梅獨自回家。
而周小泉此時早已戴著頭盔埋伏在了樓道里。李玉梅家住3樓,當她氣喘吁吁地爬上3樓準備開門的時候,周小泉突然從4樓沖了下來,一把將李玉梅推下了樓梯。
本想著繼續往下推,卻因為動靜太大,引起了鄰居的警覺,4樓的住戶打開房門朝下觀望,發現了這一幕,周小泉慌忙逃串。
李玉梅被鄰居及時送到了醫院,接受了治療,在醫院住了兩個多月。周傳榮的第一次謀殺以失敗告終。
周傳榮并不死心,繼續尋找著合適的機會下手,兩個月后,周傳榮帶著周小泉來到了五里牌鄉周傳榮母親的墳前,他冷冷的告訴侄子:“過段時間就是鬼節,我會讓你伯母替我前來上墳,到時候你負責接送他,回來的時候,你把車開進路邊的水塘里,淹死她。”
隨后,兩人沿途選好了一處水塘,并做好了詳細計劃,就此分開。
農歷七月十三日那天,李玉梅在周傳榮的囑托下,前來為周傳榮的母親上墳。接送她的正是侄子周小泉。
返回的途中,路過那片水塘的時候,周小泉故意猛打方向,一腳油門沖進了水塘里。但由于水塘太淺,車身未能在第一時間沉下去,漂浮的過程中李玉梅拼盡全力爬了出來,努力地往車頂攀爬。
周小泉見狀,抱著李玉梅使勁往水里拖,而李玉梅卻以為侄子是想把他拉到岸上去,是想救他,但由于嗆了幾口水,慌亂之中嚇的李玉梅大喊大叫,由此引來了不遠處的路人圍觀。
周小泉眼看著計劃無法繼續進行,只好順勢將李玉梅拖到了岸上,第二次計劃再次以失敗告終。回去之后,周傳榮當著李玉梅的面,假惺惺地將周小泉大罵了一頓。他心里實則是在罵周小泉“辦事不利”,但李玉梅聽著卻以為是丈夫關心她......
善惡終有報
接連兩次的失敗,讓周傳榮漸漸失去了耐心,時間一眨眼到了第二年,1998年3月份,周傳榮又叫來了侄子周小泉,并當場拿出五萬元,對侄子說道:“去找個人開車撞死她,造成交通意外事故,記住,事成之后再給錢。”
要知道,上世紀90年代的五萬元是什么概念?足以成就五個“萬元戶”,重賞之下必有“莽夫”,周小泉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輛中巴車的車主和開車的司機。
兩人見到五萬元錢現金后,欣然接受了這個“任務”,地點就選在了體育路,因為李玉梅經常在這里散步。
但周小泉找來的畢竟是兩個平民老百姓,并不是什么職業殺手,兩人問題不斷,致使計劃接連失敗。
第一次,記錯了時間,沒有等到李玉梅。
第二次,是周傳榮帶著李玉梅一起出來的,但關鍵時候司機卻說,他倆在一起不好撞,怕撞錯。
第三次,司機說路上人太多了,怕誤傷。
第四次,一切條件都已成熟,車主卻當即“罷工”,說是要先給錢。
周小泉在車上氣得暴跳如雷,但他想起了周傳榮的囑咐,一定要事成之后再給錢,所以他也沒敢私自做主。
當周傳榮得知這件事后,氣得險些犯病,當即拿出兩萬元錢,交給了周小泉,他憤恨地說道:“不用他的車了,我再給你兩萬,加上之前的五萬,你去買輛出租車,交給那司機開。”
于是乎,周小泉用這7萬元買了一輛夏利出租車,準備制造一起“交通意外”。他和那名司機不斷地在體育路上尋找機會,但終未能奏效。
結果,讓人捧腹的事情出現了,那名司機趁著找機會的間隙,居然開始接單拉客,開著出租車賺起了外快,時間一晃,就到了9月份,謀殺還未得逞。
1998年9月28日,周傳榮購置的新房已經裝修完畢,但他遲遲不肯搬家,原因竟是他并不打算讓李玉梅搬進新房,因為新房的女主人另有其人,所以,周傳榮想在搬家之前除掉李玉梅。
當他第七次向周小泉下達謀殺命令的時候,意外卻發生了。
周小泉得知司機每天開著出租車“不務正業”,只顧著自己賺外快。于是自己將車開走,想著啥時候準備下手了,再給他開。
結果,周小泉真的發生了一起車禍,人一點事沒有,但是車子卻報廢了。周傳榮得知此事后,氣得差點吐血。花7萬元買新車謀殺妻子的陰謀,再次破產。
周傳榮徹底失去了耐心,他等不了啦,或者說他已經不顧一切了,他對周小泉下達了第八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謀殺命令。
1998年10月18日,周傳榮又拿出11萬,親手交給了侄子周小泉,咬牙切齒地說道:“繼續找之前那個中巴車的車主,還用他的車,他不是想先要錢嗎,給他,加倍給他,這回必須辦成。”
1998年的11萬,絕對屬于巨款,周小泉,中巴車的車主,還有那名司機,三人再次聚到了一起,并痛快的約定兩天后動手。
10月20日晚9點左右,就在三人準備動手的時候,被埋伏在道路兩旁的便衣當場抓獲,三天后,周傳榮也因此落網。
周傳榮歷時一年半,“精心策劃”了八次的雇兇殺妻,最終以失敗告終,他要面對的,將是漫長的牢獄之災。(周傳榮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結語
周傳榮與李玉梅相濡以沫35載,育有三個兒女,生活本來幸福美滿,卻終因他的一己私欲毀掉了一切,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
當我們回過頭來細看這起案件時,會發現其中充滿了權力與私欲的膨脹,人性與良知的泯滅。常言道,知足者常樂,充饑不過三餐飯,覆體能穿幾匹羅!
罪惡的背后,往往是無法滿足的欲望。
張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