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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土地實行承包制度以來,總共經歷了二輪承包。目前,絕大多數農村耕地,都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根據黨的十九大文件精神,我國將繼續保持農村土地關系的長久穩定不變,在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至此,未來幾十年內,從大方向上來說,農村的
我國農村土地實行承包制度以來,總共經歷了二輪承包。目前,絕大多數農村耕地,都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根據黨的十九大文件精神,我國將繼續保持農村土地關系的長久穩定不變,在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至此,未來幾十年內,從大方向上來說,農村的土地關系,不會出現較大變動,會繼續保持穩定。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所有農戶的承包地,就不會發生一丁點的變化。
從主觀要求和客觀現實兩方面來說,農村基礎土地關系,在局部地區進行微調,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我們在遵循大局不變的前提下,對有需要的農戶的承包地,進行一些調整,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嘗試探索建立承包地退出機制,勢在必行。前幾年,部分地區已經開始這項工作的試點,如今,相關主管部門更是明確,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好消息。
2021年8月27日,農業農村部在答復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672號建議時,明確表示,將按照中央要求,指導地方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明確退出承包地農戶的主體資格,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
一、承包地有償退出的發展歷程
農村土地退出機制,主要是針對進城落戶人員,為減少土地浪費,最大化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從而做出的一種制度安排。畢竟,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越來越多農民,選擇進城工作生活,最終買房落戶定居。這些人,現在乃至以后回農村的可能性很小,原先在農村老家的土地,大多無人種植,處于荒廢狀態。因此,為了避免耕地浪費,將有限的土地資源,分配給哪些有需要的農民,采取了這種有償退出的正常。
在2015年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議中,首次官方明確,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合法權益,并提出要引導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隨后,國家發布《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將這一制度安排落地,開始在上海、山東、寧夏、湖北等地區開展農村承包地退出試點工作。
2016年,國家繼續推進農村土地有償退出制度試點工作,不管是當年的中央1號文件,還是后來專門下發的《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都在最大程度保護農民利益的基礎上,開展試點工作。
2018年,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確規定: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經營權交回發包方。
至此,農村土地有償退出制度,已經在法律層面,有了根本保障,各地試點工作,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
到了3年后的今年,農業農村部再次明確,要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這一說法表明,下一步承包地退出的工作,將會進一步加快。各地在探索試點時,可能會有更多的新情況、新問題出現,但對于一項全新的工作,摸著石頭過河,多總結些經驗,肯定是要的。
二、承包地有償退出一畝多少錢?
農民承包地有償退出的基礎是:在完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明確農民的主體資格。這兩個點很關鍵,堅持自愿原則,而且要有土地的承包權,必須是自己名下的土地,而不是別人的,也就是所謂的“明確農戶的主體資格”。
退出必須有償,這樣才能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才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至于說,一畝地到底要給多少錢?目前還處于試點之中,國家并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各試點地區的補償標準,是以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收入水平為參照物,協商制定而成,因此價格有高有低。
比如說,在四川省內江市試點時,當地的補償標準最終確定為,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30年計算;長期退出按每畝每年850元,補償14年計算,一次性付清。永久退出好理解,就是徹底放棄農村承包地的經營權,而長期退出,則是有限度退出,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截止。
當然,還有一些地區,是按照一畝5萬元或者8萬元的價格,來進行有償退出的。一般情況下,可以一次性支付補償款,當然也可以選擇分期支付。至于選擇何種補償方式,主要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如果你們當地也在開展有償退出試點,你也有這樣的想法,可以去當地的村委會和相關部門咨詢了解,獲得最新的補償標準。
大家對農村土地有償退出制度,有什么看法嗎?如果是你的話,一畝地給您3萬元,您會選擇退出承包地嗎?你覺得一畝地應該補償多少錢比較合適?
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