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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醫生是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的核心,醫生的技藝與口碑塑造了醫生個人的IP,直接影響或者決定醫療機構的市場影響力和患者就診的選擇。患者慕名醫生,決定是否接受一家醫療機構提供服務,非常普遍。因此,對醫生IP的宣傳至關重要。目前對于醫生
【編者的話】醫生是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的核心,醫生的技藝與口碑塑造了醫生個人的IP,直接影響或者決定醫療機構的市場影響力和患者就診的選擇。患者慕名醫生,決定是否接受一家醫療機構提供服務,非常普遍。因此,對醫生IP的宣傳至關重要。
目前對于醫生的宣傳出現形式多樣的形式,有些是對醫生資歷、榮譽過度包裝;有些是展示醫生經典的治療案例;有些是vlog、訪談節目;還有些是醫生在第三方平臺的個人賬號,由專門團隊運營,使用醫生的人設引流;更有些是未取得醫生資質,身著“白大褂”,引人誤認為等等。換言之,在醫療廣告中,只要出現了醫生形象,如果是真實的,就構成廣告代言違法行為;如果是冒充的,就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
在醫療廣告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不得衛生技術人員名義、形象作推薦、證明薦。因此必須厘清醫療服務信息與醫療廣告之間的關系,對于屬于醫療服務信息的,合法合規使用,消除醫患雙方對于醫療資源信息不對稱,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對于層出不窮的新型、應當歸屬于醫療廣告法律規制的對象,給予精準執法,促進醫療行業健康發展。
所以,對于醫生形象的使用,對于醫療服務信息、醫療廣告行為的分類把控,應當根據宣傳文案內容、以及適用場景等進行個案分析判斷,咨詢智法聯律師團隊可以給出專業建議,避免法律風險。
01 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法律責任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第七條
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六)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十六條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
《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
八、醫療美容廣告中涉及“醫生”“專家”的,市場監管部門應注意以下情形:
(一)醫療美容廣告中出現的衛生技術人員、醫療教育科研機構及其人員的名義、形象屬實的,應認定為使用醫生或者專業人士為醫療廣告代言的廣告違法行為。
(二)廣告中將未依法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或醫療教育、科研相關職稱的人宣稱為“醫生”“醫學專家”等醫學專業人士,足以誤導消費者認為其屬于醫生等專業人士的,應認定為虛假醫療美容廣告。相關人員涉嫌非法行醫的,要及時通報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三)對衛生技術人員、醫療教育科研人員的專訪、專題報道中出現有關美容醫療機構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內容的,應認定為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人物專訪、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美容廣告。
02 最新行政處罰案例
上海YF醫美發布虛假醫療廣告等案
經查: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19日,當事人在第三方平臺新氧醫美APP,發布了假體隆胸的整形醫療美容服務廣告,該廣告宣傳使用了2位醫師的衛生技術人員形象,配合“擅長項目…美體塑形”、“擅長項目…胸部綜合整形”等文字宣傳,為當事人提供該假體隆胸項服務做推薦證明。該廣告費用為人民幣817元。
當事人發布涉案廣告2,屬于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情形;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的行政命令,并處罰款人民幣陸仟零貳拾陸元整。
上海ZR醫療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1年7月底,當事人在美團APP店鋪內,發布一款“時代天使標準版隱形牙套牙齒矯正”的醫療服務產品,標價4000元,主要宣傳有“牙齒矯正信賴公立三甲教授親診,上海九院正畸教授蔡X/30年臨床經驗”、“專業醫護團隊保駕護航時代天使隱形矯正的優勢”、“精密舒適美觀方便清潔”、“矯正服務流程(配圖)”、“天之‘驕’子,風華‘正茂’(配對比圖片)”和“口腔醫院·專注齒間藝術您的美齒之旅從這里開始”等內容。
2021年12月22日,當事人在負責運營管理的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題目叫“教你如何避開種植牙‘陷阱’,拿去收藏,不謝!”當事人在該篇文章中主要宣傳了“種植牙是誰都能做”、“我能不能做種植牙”、“種植牙能維持多久”、“即拔即種靠不靠譜”“種植牙好還是假牙好”等內容。
上述廣告內容同2021年4月26日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樣張內容不一致且在美團APP廣告中利用衛生技術人員的名義作證明。
上述醫療廣告內容由當事人的員工自行編輯發布,廣告費用無法計算。
2022年1月7日,當事人刪除了上述醫療廣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減輕處罰如下:罰款壹萬圓整。
上海DL醫美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1年5月28日,當事人在“新氧平臺”店鋪發布3個醫療宣傳項目:(1)“6.6大促【埋線提升】①快翎線中下面部②官方認證@朱麟院長③結合玻尿酸瘦臉效果更佳”項目,其宣傳頁面含有“朱麟脂肪膠制作過程:對抽取的脂肪進行離心操作祛除多余的雜質;進行乳糜化操作得到更純凈的脂肪;乳糜后的脂肪更純,也就是通常所謂的納米脂肪;再對納米脂肪進行離心處理。
每一道工序都嚴格按照標準流程進行,第一次離心要求1200轉下持續3min,第二次離心要在2000轉下持續3min,乳糜推注操作必須達到幾十下”的字樣;
(2)“6.6大促【埋線提升】意大利進口線①蘋果肌/下頜緣②搭配玻尿酸除皺瘦臉效果更佳”項目,其宣傳頁面含有“朱麟脂肪膠制作過程:對抽取的脂肪進行離心操作祛除多余的雜質;進行乳糜化操作得到更純凈的脂肪;乳糜后的脂肪更純,也就是通常所謂的納米脂肪;再對納米脂肪進行離心處理。
每一道工序都嚴格按照標準流程進行,第一次離心要求1200轉下持續3min,第二次離心要在2000轉下持續3min,乳糜推注操作必須達到幾十下”的字樣;
(3)“【吸脂】腰腹,①腹部水動力吸脂②贈腰部吸脂③可升全身吸脂/大腿吸脂#面部吸脂”項目,其宣傳頁面含有“術后保養體系1.動態美學設計方案:結合體脂儀遵從人體黃金比例和身體運動形態設計方案;2.緊膚治療方案:BodyTite緊膚刺激膠原蛋白再生,必要時結合埋線提拉塑形防止皮膚松弛;3.層級手術方案:從深層脂肪層到淺層脂肪層,多層次多維度改善……”的字樣,屬于醫療廣告;同時,上述3個醫療廣告中均含有朱麟2醫生的照片及相關介紹。
另查,上述廣告均由當事人委托XX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設計、制作并代發布,費用為5000元。
廣告于2021年5月25日制作完成,2021年5月28日經當事人及“新氧平臺”網站審核通過后上傳發布,但未經過廣告審查機關審批,廣告發布費用為20000元。
上述兩筆費用均已開票,合計廣告費用為25000元。
又查,當事人自2021年6月4日開始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恣意美麗,縱情悅己】618年中盛典”活動,宣傳頁面顯示“【雙下巴黃金微雕】618驚爆價¥6180元/原價13600元;【眼整形】微創重瞼+精細內眥:618驚爆價¥6180元/原價10800元;【鼻整形】立秀膨體+medpor鼻小柱延長+鼻頭抬高+單側耳軟骨+鼻尖成型:618驚爆價¥29800元/原價44000元;【胸整形】傲諾拉(星熠)+內窺鏡+雙平面隆胸:618驚爆價¥61800元/原價118000元”,但實際從未有過按上述標示劃線原價價格成交的交易記錄。
該行為違法所得無法確定。
再查,當事人于2021年7月28日已自行刪除上述違法廣告,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僅2個月;同日,當事人刪除了違法的微信公眾號頁面,違法行為持續時間不足2個月。
當事人發布涉及診療技術、診療方法及利用醫生形象作證明的醫療廣告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六)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有關部門(以下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的規定,構成發布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及利用醫生形象作證明的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及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標示原價但實際無原價交易記錄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第(一)項“經營者收購、提供服務和提供有償服務,采取下列價格手段之一的,屬于價格欺詐行為:(一)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構成經營者提供服務虛構原價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發布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及利用醫生形象作證明的醫療4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并處一至六個月暫停發布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醫療廣告內容涉嫌虛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作出認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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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