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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減與不費減的差距首先,我們來算一下一件專利費用減緩與不減緩相差多少錢?下圖以專利申請人為一個且符合專利費用減緩為前提,制作了一張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從申請階段到授權階段以及年費費用。(注:自2018年8月1日起,符合費用減緩條件的
費減與不費減的差距
首先,我們來算一下一件專利費用減緩與不減緩相差多少錢?下圖以專利申請人為一個且符合專利費用減緩為前提,制作了一張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從申請階段到授權階段以及年費費用。
(注:自2018年8月1日起,符合費用減緩條件的,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延長至10年內。)
由上圖,我們可以看出,一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如果從第一年開始繳年費且維持十年,可以節約9945元(這是按現行專利法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10年,2021年6月1日起,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改為15年)。
如果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專利收費減繳請求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文件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在查實后撤銷專利收費減繳決定,通知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繳已經減繳的收費,并取消其本年度起5年內收費減繳資格;期滿未補繳或者補繳金額不足的,按繳費不足依法做出相應處理決定。
費用減緩條件
既然專利費用減緩備案可以省下這么多錢,那申請費減備案需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能進行備案成功呢?
我們分三類進行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件專利的申請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不論是個人+個人/個人+企業/企業+企業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請人均符合費用減緩條件,申請的專利才能享受費用減緩。
可以享受費用減緩的項目
目前可以申請減緩的費用包括申請費、審查費、復審費、部分年費等。詳細包括以下四種:
1、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4、專利復審費;
專利費減材料及備案流程
自2020年4月7日起,專利費減備案的材料以電子形式進行上傳,無需郵寄或面交紙質材料。
1個人申請所需材料
2企業申請所需材料
企業分以下幾種情形:
1.提交上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年度的不是季度的)每頁加蓋公章及騎縫章。在匯算清繳期內,企業提交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同時還需要提供最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看第五項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是否小于100萬。
2.個人獨資企業
提交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年度的不是季度的)加蓋公章。在匯算清繳期內,企業提交上上年度(現在是2021年還未匯算清繳,就可以用2019年的申報表備案2021年的費減)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同時還需要提供最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看第十一項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是否小于100萬。
3.新成立的企業
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匯算清繳期限截止前(即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成立的新設企業辦理費減,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同時提供一個情況說明,有的是提供季度的所得稅申報表也給通過。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提交法人證明材料復印件。如:法人證書。
4材料上傳流程
專利費減備案系統登錄地址為:
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
“登錄”后進入系統主界面,點擊“菜單欄”的業務辦理,再選擇左側“費減備案請求”,點擊最右側“業務辦理”。
根據需要備案的主體類型,選擇對應的類型進行備案。
詳細備案流程→實操 | 費減備案請求電子證明文件提交操作流程
常見問題
問題一:備案一次是以后都不需要備案了?還是備案一次只能當年度享受減緩?
答:專利費用減緩備案有效期在每一個自然年度至當年的12月31日截止。
舉例:今天給企業辦理2021年的專利費減備案,有效期是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2020年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還符合費減的備案條件,那么可以從2021年的第四季度開始備案2022年的專利費減。
問題二:我們單位在2020年符合專利費減備案條件且備案成功,當年也享受了費用減緩?2021年不符合費減備案條件,那我們以后是不是都不能享受專利費用減緩了?
答:不是的。不符合備案條件,只是當年度辦理相關可以費減的專利業務不能減緩。若往后自然年度還符合專利費減條件,當年度辦理新申請的專利或辦理可以享受費減的專利業務,若要享受專利費用減緩還需要進行備案。
往年享受專利費用減緩的專利不受影響,繼續享受費用減緩。
問題三:以前所得稅超過30萬就不能享受費用減緩,想在提到100萬,我們單位可以享受費用減緩了,我們以前沒有費用減緩的專利還能申請費用減緩嗎?
答:可以的。首先需要對本年度進行專利費用減緩備案,然后在專利年費繳納前大于2.5個月的時間針對該專利進行申請專利費用減緩。國知局審核通過就可以享受減緩了。
舉例:某專利的申請日是2017年6月1日,2017年度該專利權人也不符合專利費減條件,于是全額繳納相關費用。2020年該單位符合專利費減條件且備案成功,那么需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針對專利進行提交專利費用減緩請求書,申請減緩年費,審核通過就可以享受年費減緩啦!
丁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