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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被辭退,到現在也沒有給我一個正式的離職通知”。2020年,梁女士面對記者的鏡頭,憤憤不平地說道,提起自己的遭遇梁女士總是有道不完的委屈和訴不完的苦惱。圖1以往人們總是用“卸磨殺驢”、“過河拆橋”,形容那些忘恩負義的人,但與梁女士的遭遇
“無故被辭退,到現在也沒有給我一個正式的離職通知”。
2020年,梁女士面對記者的鏡頭,憤憤不平地說道,提起自己的遭遇梁女士總是有道不完的委屈和訴不完的苦惱。
圖1
以往人們總是用“卸磨殺驢”、“過河拆橋”,形容那些忘恩負義的人,但與梁女士的遭遇比起來,這些詞匯并不足以形容其公司老板對梁女士傷害的十分之一。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個打工族,帶著滿腔熱血輔助一個剛成立的公司走過最泥濘的路,吃過最艱辛的苦,拿著最薄弱的工資,當公司發展起來的時候,卻忘記你的付出,也不愿意支付你應得的薪水,在沒有正式通告的情況下直接將你掃地出門,這種打擊是一般人能夠承受的嗎?
顯然不能,因此梁女士為了討要說法,這才找來了記者為自己討回公道。
那么在媒體的干預下,梁女士的公司又該作何解釋?
關于梁女士在鏡頭前所言的委屈究竟是否屬實?
這件事情所牽涉到法律的條利,會成為梁女士權益的有力保障嗎?最終這件事又會得到怎樣的解決方案?且聽分解。
躊躇滿志干事業,一朝功成階下囚
梁女士是杭州人,至2019年開始,來到當地一家“妊娠紋修復”機構擔任銷售顧問,那時這家店正處在剛起步的階段,沒有客源也沒有知名度,但因為熱這一份事業,也對該項目的受眾有共情能力,梁女士決定全力以赴,為自己的未來爭取一個機會。
于此梁女士便開啟了“風餐露宿”的工作模式,眾所周知,做銷售少不了要接觸客戶,像美容店美體店的這種銷售模式,只能依賴銷售人員拿著宣傳單,穿梭在各個大街小巷,降低自己的身段,來尋找客戶。
有的人拿著他們的傳單,轉眼間就丟進了垃圾桶,有的人留下電話號碼,其實根本打不通,一天下來能有一兩個有效客戶,也未必愿意花大價錢成為一家不知名店鋪的會員。
這正是眼下美容美體行業面臨的普遍問題不是嗎?
像這種花錢在自己的皮膚上做“工作”的事,一般的客戶除了樂于嘗試免費的體驗之外,基本上都靠熟人介紹或者尋找知名機構。
話到此處,是否感受到銷售崗位的不易?
可即使是這般艱難,梁女士依然可以憑借自己嫻熟的銷售技巧,為公司爭取到更多的客戶,也一舉成為該公司業績最高的銷售顧問之一。
那時老板十分器重梁女士,毫不夸張地說,梁女士一個人幾乎撐起了整個店面一大半的業績。
當時的局面是,老板愛“畫餅”,梁女士加油干,一想到自己能在接下來的分店當中,能拿到相關業績提成,梁女士的爆發力也變得越發強烈起來。
就這樣,在梁女士奮斗了一年半的時間里,這家“妊娠紋修復”機構,從最開始一兩家店面,逐漸發展到了二十幾家,梁女士的薪資,也由以往的上萬元逐步累積到17萬。
月薪17萬是什么概念?就普通文職工作者而言,那會是一整年不吃不喝薪資的兩倍之多。
當然在許多大型企業當中,一些企業高管和技術性人才也能達到這個水平,但從一個普通的銷售顧問的崗位來看,梁女士的薪資已經超出了行業之最,一方面既體現了梁女士的業務能力,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該機構的發展之大。
原本這一切應該按照原有的軌跡,有序地進行著,可在2020年下半年,梁女士卻突然收到了公司口頭辭退的噩耗,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來梁女士在該機構工作一年半的時間里,已經從銷售顧問晉升到銷售經理,她的收入加業務提成每個月都在10萬元以上,當梁女士被口頭辭退之時,公司甚至還欠著她十幾萬的工資沒有結清。
“到目前為止我8月份的工資,還有10幾萬沒有結,9月份那17天也沒有跟我結”。
梁女士義憤填膺地同記者說到,眼神里滿是對老板的恨意。那么話說回來,像梁女士這般能干的銷售經理,老板為何要不動聲色地將其掃地出門,甚至都不愿意出具一份說明?
就梁女士透露,當她收到辭退信息的時候,自己還在做業務,是公司員工轉告她的,她給老板發微信也未得到回復,與此同時還被踢出所有的公司群,就這樣梁女士不明不白地,從一個銷售經理淪為沒有任何存在價值的“階下囚”。
因為梁女士剛來到這個公司的時候,并沒有和老板簽署“勞務合同”,梁女士在該公司就業期間的所有待遇,都是老板口頭允諾的。如今公司發展壯大起來,老板無法接受梁女士每個月的超過十萬的工資,于是向其提出了降薪意見。
可降薪也只能是酌情降低不是嗎?哪有公司上來就要縮減員工90%薪資的?
當記者聽到梁女士的回答之時,也替梁女士感到不可思議。
可光聽一面之詞,也不是媒體工作者的職業操守不是嗎?因此關于梁女士無辜被開除這件事,記者決定親自前往該機構,一探究竟。
記者探尋實情,老板三緘其口
帶著強烈的好奇心,記者和梁女士一同來到了機構前臺,詢問店員相關情況,可遺憾的是該公司的員工都整齊劃一的“無可奉告”,甚至有安保人員還聲稱:
“從未見過梁女士,她沒有在我們公司上過班這樣的回答回答更是讓梁女士窩火。
一想到公司還欠著自己近20萬薪資,沒有一個正式的通知就刪除自己所有的指紋記錄,梁女士即使想發火,卻也當著記者的面生生咽下了這口氣。
說到底,都是“打工人”,其他員工畢竟吃著人家飯,也不能“砸”人家鍋不是?
眼見著一無所獲,記者只好邀請專業調查人員前往該機構做“工作”,可惜的是,該事件依然沒有進展,他們的老板“玩失蹤”,員工也一問三不知,調查人員的窘境,與梁女士和記者如出一轍。
難不成,這件牽涉十幾萬工資的事件,只能讓梁女士“啞巴吃黃連”?自然不能,否則記者也不會白跑這一遭。
興許是不想專業調查人員“無功而返”,給自己的機構造成不好的影響,梁女士的老板竟然主動給調查人員打了電話。
“公司的回答,就是一切都可以走法律途徑,但她一直在走違法途徑”。
“她一直不走法律程序,一直破壞門店,還打人”。
當著記者的面,梁女士的老板狠狠地吐槽了梁女士一番,難不成故事的最終發展還會出現反轉?
實則不然,只是一開始梁女士不懂法律,沒有優先咨詢律師,只想著自己沒有跟其簽署勞務合同,就意味著她那十幾萬元的薪資只能打水漂,因此才劍走偏鋒,作出了錯誤示范。
但就其老板的發言來看,他似乎也并不擔心梁女士走法律途徑,難道是該公司的老板“死鴨子嘴硬”?
只是想在媒體和調查員的面前假裝“講理”嗎?兩者皆有可能,首先不簽署勞務合同和無故開除員工,拖欠員工工資就已經違反了勞動法。
其次,在知道自己有過失的前提下,該老板還主動要求梁女士走法律途徑,也不愿意支付其拖欠的工資了事,大抵也有其他的盤算。
莫不是“違法者”知法犯法有退路?或者梁女士的老板已經是“慣犯”已經有足夠的經驗應對這種事?
具體情況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該老板違反了勞動法這是不可爭辯的事實。
但從其公開的電話言論來看,梁女士的老板并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告知調查員為何開除梁女士,只是列舉了梁女士討要說法時,所作出的種種“極端”操作。
由此便不難看出,該老板在刻意地避重就輕,混淆視聽,在面對調查員的提問時三緘其口,生怕自己留下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把柄”。
不得不說“姜還是老的辣”,眼下,梁女士除了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之外,與該公司的緣分算是徹底走到了盡頭。
在絕望之時,梁女士陡然回憶起之前發工資時,老板只向其轉賬了1萬多塊錢,并答應她剩下的12萬,會打進梁女士的卡里。
當時梁女士沒有多想,如今看來,怕是那時老板就有了想辭退她的心,只是梁女士過于相信公司,只投身在工作當中,根本沒往壞處想。
就這樣任其拖欠兩個多月,當其突然收到了辭退信息時,當真是后知后覺矣。如此梁女士除了走司法途徑,也沒有任何別的出路。
那么勞動法會如何保障員工的權益?梁女士的合法權益最終是否能得到有效地解決?且聽繼續分解。
老板有意刁難,法律予以保障
當該企業的員工得知梁女士已經決定走法律途徑,并已經在記者的幫助下,聯系律師之時,該機構的員工背對著記者,與其老板打了電話。
那么這一出又是何用意?難不成梁女士的老板只是“紙老虎”?他表面上催促梁女士走法律程序,實則很擔心梁女士起訴他?
實則不然,當時梁女士的老板一直催促她走法律途徑,就是認定了梁女士沒有勞動合同,但是想要起訴他的第一點,就是要想辦法證明梁女士曾是該機構的員工。
可沒有勞務合同,又該如何證明?
不得不說梁女士的老板當真是“老謀深算”,他要求梁女士拿出勞動合同,否則他拒絕出面回應,顯然,梁女士的老板有意刁難的這一招,真真地戳到了梁女士的心,這時的梁女士再也無法忍住自己的情緒,放聲痛哭起來。
接下來的1個多小時內,梁女士都是在痛苦和煎熬中度過的,可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對不會缺席。
當律師了解過梁女士的遭遇之后,提取到了一個關鍵信息,那就是“每月按時交社保”。換句話說,就是梁女士無法出具在該公司的勞務合同,但僅憑借每個月的社保記錄,依然可以對該公司提起有效訴訟。
如此說來該公司的無良老板當真是“百密一疏”,他只算中了開頭,卻沒猜中結尾。
為了趁熱打鐵,梁女士在律師的幫助下開始火熱收集證據,在此期間該公司老板,也將梁女士單方面拉黑。
可微信和銀行的轉賬記錄,會因為對方拉黑就自動消失嗎?并不會,因此梁女士有充足的薪資轉賬截圖和聊天記錄,再加上社保交付記錄,因此梁女士不僅可以通過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還能以公司無故辭退,拒付工資的惡行,提出對方支付自己一年雙倍的工資。
至此,梁女士徹底吃了定心丸,決定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向“黑商老板”說“不”。
不知那位老板在了解過勞動法之后,是否就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行為有過悔悟?
也許有也許沒有,我們姑且不去猜測一個黑心老板的內心活動,但可以堅信的是,梁女士的權益正在一步步得到保障,那些無良商家想要坑害無知員工的操作,越來越沒有“施展”的空間。
于此,特別是每一位渴望高薪的都市男女們,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無論對方開具什么樣的誘惑條件,在沒有勞動合同和社保的雙重保障下,都不要輕易選擇,否則極有可能人財兩空。
要知道“商海莫測”,打黑工的事件層出不窮,這種事件并非只存在銷售崗位,從藍領到白領階層,都有不同程度的“黑工現象”。
有的企業老板精通法律,擅長與法律打擦邊球,絲毫不顧及員工切身利益,導致許多人領不到工錢不說,連起訴都沒有有效證據,只能認栽。
因此,每一位打工人在心系前程之時,不妨仔細研讀下勞動法及相關條例,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之時,也有把握為自己打個“翻身仗”。
何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