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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農合是好政策:但不是對每個農民都有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資金籌集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這里面有四個
一、新農合是好政策:但不是對每個農民都有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資金籌集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
這里面有四個關鍵詞:農民自愿參加、資金三方共出、大病統籌保障為主、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雖然農民繳了這么多年新農合的費,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說清楚到底什么是新農合。新農合的4個關鍵詞關鍵詞重點解釋一下:
農民自愿參加是說農民可以參加也可以不參加,是否參加決定權在農民自己。但在實際落地過程中,村里在負責收費的時候是按戶口本人數收的,不管戶口本上的人是否常駐村里,都要繳納新農合費用。
資金三方共出是指新農合的費用是由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資,其中政府出大頭,農民自己出小頭,集體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繳納比例。
大病統籌保障為主是說新農合主要保障的是看病花錢較多的大病,花費越多報銷越多,對農民越合算,這樣可以避免農民因為大病致貧返貧,對于小病而言,新農合作用不大。
醫療互助制度是說,新農合的錢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個農民出小部分錢來換取大病報銷的機會和額度。
既然是醫療互助制度,看中的肯定是社會效益而不是追求個體的公平。也就是說,新農合肯定是對部分患大病的農民有利,而對不怎么患病的農民不利。
二、新農合年年漲:2019年全國個人基準線上漲30元到250元!
2019年4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
這里面,政府出了大頭,農民只繳了一小部分。在2003年的時候,國家就已經推出了新農合,只要繳納10元錢就可以享受著醫保的報銷好處,報銷的比例為35%。2007年政府人均補助40元,到2019年增至520元,實際上,農民要交的250元還是在財政補貼了每人520元后再繳納的。也就是說,政府補貼的費用是農民個人繳納費用的2倍多。
當然,250元的繳費基線是全國的基本線,不同地方的繳費稍有不同,比如很多經濟發達地區新農合的繳費到了500元,當然繳納這個費用保障和報銷也更多。
三、保費上漲農民有意見:很多農民果斷放棄繳費!
雖然是財政補貼了大頭,但是全國基準線每人250元對于農民而言,依然負擔不輕。農民戶均人口接近4人,這樣光新農合一項每戶就要繳納1000元,這對農戶而言還是有不小的壓力。
生病是個概率問題,對于比較年輕且身體健康的農民而言,這個錢就等于白扔了。不僅如此,很多農民即使得病也未必能報銷。有些病不在報銷范圍內,有些醫院看病,醫生會看情況開藥,患者用新農合結算就開一些貴的藥,可有可無的盡量都給開。而不用新農合的話,開的藥就會便宜。還有農民發現,自己在門診用新農合拿的藥,報銷之后的價格,跟在外面自費拿的藥價格差不多。同時,跨地區看病報銷比例低、報銷流程繁瑣,甚至跨地區不能報銷只能自費。
總之就是不少農民繳納新農合后感覺不劃算,因此很多農民就選擇不繳納了。
新農合政策是好事兒,但是新農合政策的確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人是流動的,新農合不能全國通用,對異地繳費的流動人口而言不太合理公平。
不過,任何政策的改善都需要時間,期待新農合能夠越來越好!
張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