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社《中國民營銀行發展報告》課題組
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金融機構特殊的產權結構和經營形式決定了其具有機制活、效率高、專業性強等一系列優點,也因此成為中國金融體制的重要補充。民營金融機構的建立必然會促進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推進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
發展民營銀行具有歷史必然性
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在我國并非新生事物,但真正由民營資本發起設立的銀行還比較少。從發展背景來看,民營銀行的誕生有一定的必然性。
傳統商業銀行大多通過鋪設物理網點的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并以抵質押物作為主要的風險控制手段,這種運營模式和風險管控手段并不適用于無抵押物、缺乏信用積累的小額分散客戶。隨著小微企業、“三農”、個人消費者的金融需求日益旺盛,市場亟需新生力量借助創新技術在渠道覆蓋和風險管控方面有所突破,以覆蓋碎片化的長尾需求。
民營銀行實現常態化設立
我國銀行業向民間資本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以及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具有同步性。
2013年年末,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決定“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和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人民銀行、原銀監會等相關部門落實中央和國務院政策精神,于2014年年初啟動民營銀行試點。2015年5月,前海微眾銀行等第一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全部如期開業;2016年,重慶富民銀行、四川新網銀行等12家民營銀行獲批籌建。2016年年底,原銀監會發布《關于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意味著民營銀行正式進入依法依規常態化設立的新階段。
有助于促進銀行業改革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動脈,無效或者低效的金融資源分配將使得整個產業的運行出現嚴重的問題。傳統的商業銀行更傾向于為國有企業和基礎雄厚的大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民營銀行是由民間資本出資設立,他們會更傾向把客戶定位于民營中小企業,民營銀行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民營銀行市場準入有助于銀行業市場化改革進程的加速。目前,我國銀行體系以國有銀行為主,在相似的股東背景和公司治理結構下,業務具有一定的同質性,民營銀行可以引入差異化的競爭機制和業務模式,讓民營銀行發揮“鯰魚效應”,提升銀行體系的服務效率,改善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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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組長:趙學鋒 成員:胡利民 李嵐 翟寬寬 周萃 孟揚 杜冰 趙萌 陸宇航 左希
撰稿統籌:孟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