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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是破解廣州垃圾圍城的利器。據記者了解,廣州氣候濕熱,降水量大,與此同時,廣州市民又多有煲湯等飲食習慣,所以生活垃圾含水量相對較高。在分類后的生活垃圾運輸過程中,如何避免滴漏造成二次污染,至關重要。
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廣州市地方標準《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該征求意見稿要求,廣州市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需要保持全密閉,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濾液滴等功能,并需經過靜態密封性檢測、超聲波密封性檢測等多種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經檢測后進入廣州市從事生活垃圾運輸的車輛也應每季度檢測一次,確保密閉性合格。
不得撒落垃圾、污水外流
征求意見稿要求,進入廣州市從事生活垃圾運輸的車輛應安裝唯一性標識碼,采用金屬或防腐材料制作標識牌。
在整車外觀方面,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污水槽、污水箱無積存垃圾、雜物及污水,車輛內外應清洗干凈無明顯異味,整車不應有漏油、漏水和漏氣現象;在車廂要求方面,車廂及壓縮裝置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滿足作業和運轉要求,保證在進行壓縮和卸料作業時,不產生永久性變形,同時,不得有垃圾撒落和污水外流等現象。卸料門與車輛應裝卡牢固,結合處需要安裝密封機構。卸料門在行駛過程中不應發生自開或垃圾、污水遺灑等現象。
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應具備污水收集裝置
對于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防滴漏功能,證據意見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據要求,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應具備污水收集裝置,裝載車輛或車載容器(垃圾桶等容器除外)應具備垃圾污水排水功能,尾門、尾斗或其他垃圾 排放機構應具備密封防滲漏功能和污水滲出收集、儲存裝置。
各類污水排放裝置門、閥等可使用手動或自動控制,也可設置插接外部軟管的接口,便于操作人員在指定的地點排放污水,不得對周邊造成污染。
車輛裝載垃圾后,車上自帶的防塵罩蓋或擋板應關閉。車廂四周及頂蓋應完全密閉,避免運輸過程垃圾、臭味外漏,密閉裝置應具有便于人員進入實施維修和清洗作業的窗(門)口。污水箱宜采用防腐材質制作,儲存容積不少于車廂容積的2%。
每季度檢驗一次,檢測過關方可上路
為確保生活垃圾運輸車不影響沿途環境,相關部門需對生活垃圾運輸車進行包括靜態密封性檢測、超聲波密封性檢測等多種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運輸車靜態密封性檢測步驟如下:
——關閉卸料門等密封裝置,可采用注水方式測漏,首次注水高度(水面離車廂底部高度)為車輛 廠家標稱最大密封高度的100%,停放5分鐘,觀察廂體底部四周及廂體與卸料門之間有無滲漏現象;
——開啟卸料門等主要密封設置,排放小部分水后,立即關閉,觀察密封斷流是否迅速、完全,有 無滲漏,為便于檢查可用干燥紗布進行抹拭;
——對于設有污水箱的垃圾車,應在關閉污水泄放閘的情況下,在污水箱中注滿水,觀察密封效果;
——有水滲出或滴落,則視為滲漏;反之,則密封性合格。
經檢測后進入廣州市從事生活垃圾運輸的車輛應每季度檢測一次。
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在2021年3月21日前將《廣州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表》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反饋到聯系單位。
聯系單位:廣州市環境衛生機械設備廠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1326838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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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賈政、何穎思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楊耀燁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蘇琬茜
丁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