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個公司工作久了之后,難免會有一些人選擇離職去更適合自己的地方發展,離職對于85后、90后來說并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但是員工離職分為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兩種情況,那么,什么情況下企業會給離職員工一定的補償呢?我們離職之后又能拿到多少補償
我們在一個公司工作久了之后,難免會有一些人選擇離職去更適合自己的地方發展,離職對于85后、90后來說并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
但是員工離職分為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兩種情況,那么,什么情況下企業會給離職員工一定的補償呢?我們離職之后又能拿到多少補償呢?
下面,錦妹就和大家說一下2019勞動法規定:辭職、辭退和自離的工資標準,建議收藏哦!

1、辭職的補償標準
一般來說,員工自己辭職,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
但是如果員工辭職不是基于本人因素,比如說,辭職雖然是自愿的選擇,但卻是因為單位調崗降薪、未按勞動合同提供相關條件的非本人因素導致的離職,則經查證核實后,用人單位應該按辭退的賠償標準支付勞動者解約賠償。
2、自離的補償標準
現實生活中,勞動者自離后用人單位會扣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當依法回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依法結清工資,但是如員工者因自離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3、辭退的補償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
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沒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代通金。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勞動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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