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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橫禍王大武和張曉霞膝下有獨子王小羅,小羅為人踏實勤懇,父母很喜歡這個兒子。后來王小羅經人介紹認識了趙穎,并與其結婚。結婚后,一家人生活得其樂融融,特別是趙穎的懷孕給這個家庭更增添了喜氣。然而,命運總是捉弄人。在趙穎懷孕七個月的時候,丈夫
飛來橫禍
王大武和張曉霞膝下有獨子王小羅,小羅為人踏實勤懇,父母很喜歡這個兒子。后來王小羅經人介紹認識了趙穎,并與其結婚。結婚后,一家人生活得其樂融融,特別是趙穎的懷孕給這個家庭更增添了喜氣。然而,命運總是捉弄人。在趙穎懷孕七個月的時候,丈夫王小羅在建筑工地上干活時不幸從屋頂摔下,經搶救無效死亡。在得知王小羅死亡后,趙穎和公婆如五雷轟頂,頓時覺得天都塌了。(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親人反目
王小羅個人銀行賬戶上有存款48000元,其死后父親已經拿著他的卡去銀行全部取了出來。其與妻子沒有買房,住在父母家里。工傷死亡賠償金共計81萬元,由公司老板直接交給了王大武。處理完后事,大家為了分配財產鬧得不可開交。公婆說把財產可以多給兒媳一些,但是她要把孫子撫養成人。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兒媳竟然告訴老人已經把胎兒去醫院打掉了。于是,老人一分錢都不分給兒媳。理由是,取出的存款用于支付喪葬費已經花掉了36000元,所剩無幾。而兒媳將未來的孫子直接墮胎,她也就喪失了對于丈夫所有財產的繼承權。
那么,趙穎有權分得這些財產嗎?她還有繼承權嗎?
剛哥說法
一、工傷死亡賠償金是不是遺產?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造成物質性收入損失的補償,它不是遺產。只有近親屬可以分配,是死者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共有的財產,沒有特殊情況應當平均分配。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注意,這里的近親屬指: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打掉遺腹子,是否喪失繼承權?
丈夫死亡后,趙穎自行前往醫院墮胎的行為是在行使她自身的生育權。雖然客觀上其打掉遺腹子會給公婆帶來情感上的傷害,但是其與趙穎是否享有繼承權并無法律上的關聯。因此,趙穎雖然私自打胎,但并不因此喪失繼承權。《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三、趙穎和公婆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平等的繼承權。公婆和趙穎一起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對于王小羅的遺產平均分配。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也就是王小羅的遺產,父母和趙穎可以各得三分之一。#遺產#
四、如無遺囑等情形,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剩余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本案中,如果王小羅沒有遺囑等情形,則適用法定繼承。具體處理辦法是:存款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趙穎先分一半,剩余部分再由趙穎與王大武、張曉霞平均分配,即各分1/3。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就是存款剩余的12000元,三人每人可分得4000元。
結語
法律不是萬能的,只有在糾紛發生時法律才能凸顯出其定分止爭的功能。可是,一家人為什么不能和和氣氣地坐下來談一談呢?有人認為,公婆的做法太過分了,人家女孩子還年輕,還要考慮再嫁,養個孩子談何容易?也有人認為,是兒媳做過頭了,即使要打掉胎兒,是不是要提前告知公婆一聲,這畢竟是人家唯一的血脈了,這等于毀了老公整個家。對于這個問題,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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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