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正式下發了《關于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新方案將于9月19日正式實施,對條款切換規則、交強險限額、費率浮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新舊條款切換,按出險時間而定公告關于“新方案實行時間”的說法如下:上述責任限額和費率浮

中國銀保監會正式下發了《關于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新方案將于9月19日正式實施,對條款切換規則、交強險限額、費率浮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新舊條款切換,按出險時間而定
公告關于“新方案實行時間”的說法如下:
上述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從2020年9月19日零時起實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時保險期間尚未結束的交強險保單項下的機動車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時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責任限額執行。
簡單來說,按出險時間來切換新舊條款,在9月19日之前出險的按原來的限額規定,在9月19日當天及之后出險的按新的限額規定。
交強險限額變動,限額20萬
按新方案,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0.2萬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 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提升到20萬
無責任限額從1.21萬提升到1.99萬
財產損失不變
費率浮動變化,最低5折
新方案的費率浮動系數由之前的1類細分為5類,浮動系數上限不變,但部分地區,浮動下限從-30%擴大到-50%。
?回顧本次車險綜合改革
7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8月23日,《商業車險綜合示范條款(2020版征求意見稿)》發布9月3日,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完成征集,正式發布,并定于9月19日正式實施9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浮動系數的公告》和《示范型商車險精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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