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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銖錢的流通總量五銖錢是我國古代流通時間最為久遠的錢幣形態。五銖錢經歷了兩漢商品經濟繁榮時期、魏晉商品經濟全面衰退時期和南北朝商品經濟復蘇時期。因此,五銖錢在其長期存在的過程中,流通總量的波動是巨大的。西漢初期半兩錢的流通總量,估計應該有一
五銖錢的流通總量
五銖錢是我國古代流通時間最為久遠的錢幣形態。五銖錢經歷了兩漢商品經濟繁榮時期、魏晉商品經濟全面衰退時期和南北朝商品經濟復蘇時期。因此,五銖錢在其長期存在的過程中,流通總量的波動是巨大的。
西漢初期半兩錢的流通總量,估計應該有一二百億的規模漢武帝于元狩、元鼎年間熔毀半兩,更鑄五銖,應該保持了銅錢原有的市場流通總量。因為,只有繼續保持原有的錢幣市場流通總量,才能使市場價格、社會經濟生活等不發生劇烈的動蕩。采取熔毀一定數量的半兩錢,同時更鑄相應數量的五銖錢的方式,在社會貨幣流通總量保持穩定的情況下,一部分接一部分地用五銖錢陸續替換半兩錢,才能保障社會經濟的穩定和健康。
關于西漢中、晚期鑄行五銖錢的數量,《漢書?食貨志》中有一段記載: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余云。"
當時的數量單位億,是現代的10萬,當時的數量單位億萬就是現代的10億。280億萬就是現代的2800億。元狩五年為公元前18年,平帝元始共經歷5年,取其中值,是元始三年,從元狩五年到平帝元始三年,期間經歷共121年。在此期間,平均每年鑄行五銖錢的數量是23.14億枚。兩漢王朝在121年的時間里鑄行了2800億枚五銖錢,并不等于社會錢幣流通總量就是2800億枚五銖錢。因為,新幣大多是熔毀舊幣更鑄而成。
兩漢時期,五銖錢流通總量是逐步增長的。西漢中、后期,商品經濟衰退,人口數量卻比西漢初期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社會錢幣流通總量可能略有增加,達到二三百億的規模。東漢初,桓譚說:漢定以來,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余萬萬,吏俸用其半;余ニ十萬萬,藏于都內為禁財。少府所領國池作務之八十三萬,以給宮宣供養諸賞賜。
恒譚在這里所說的,即西漢宣帝時期的事情,是西漢中后期的事情。
《漢書?王嘉傳》載:"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
王嘉講的也是西漢中、后期的事情。王嘉的意思是說哀帝節儉,不肯揮霍浪費,存了不少錢,庫存總量達到83萬萬。既然皇帝家的銅錢存量將近百億,社會銅錢的總體存量估計應有數百億。
東漢時期,商品經濟達到階段性高峰,社會錢幣流通總量可能達到三四百億枚的規模。
魏晉時期,貨幣流通極度萎縮,市場普遍采用物物交換方式。曹操父子兩度試圖恢復五銖錢制度,均告失敗。曹不廢錢用谷帛,也遭到失敗,原因是人們"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朝廷推行采用錢幣作為交易手段,民間不接受;朝廷推行采用谷帛作為交易手段,民間也不接受。于是物物交換成為普遍的商品交換方式。
但是,小額商品交換還是需要價值尺度和中間媒介以便利進行的。于是,在某些地區錢幣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同時,其他地區存在著谷帛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情況。兩晉政府未曾鑄造錢幣,所以兩晉時期五銖錢的流通量繼續保持低下水平。東晉安帝元興元年(公元402年),權臣恒玄建議廢止錢幣,采用谷帛為幣,孔琳之提出反對意見時說:"今用錢之處,不以為貧,用谷之處,不以為富。"這說明,當時存在著用銅錢作為媒介進行商品交換的地區,也存在著用谷帛作為媒介進行商品交換的地區。
南北朝時期,民間貿易仍然以物物交換方式為主,朝廷俸祿、賞賜、稅收仍主要使用谷帛,而非錢幣。但是,錢幣流通量逐步增加。
第一,南朝和北朝的朝廷相繼開始鑄行錢幣。南朝宋文帝元嘉七年(公元430年),劉宋朝廷建立錢署,開始鑄行四銖錢。南朝梁武帝天監元年(公元502年),開始鑄行五銖錢,世稱"天監五銖"。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北魏朝廷開始鑄行"太和五銖"錢。
第二,朝廷稅收按布米折收錢幣。三國魏晉以來,朝廷的稅收,田租收谷物,戶調收布絹。東晉以后漸有折收錢幣的趨勢。到了南朝蕭齊時期,竟陵王蕭子良曾上言日昔晉氏初遷,江左草創,絹布所直,十倍于今,賦調多少因時增減。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錢一千,而民間所輸,聽為九百。漸及元嘉,價物轉賤,私貨則束直六千,官受則匹準五百,所以每欲優民,必為降落。今入好官布,匹堪百余,其四民所送,猶依舊制。昔為刻上,今為刻下,訊庶空儉,豈不由之。救民拯弊,莫過減賦。
東晉初期(自公元317年起),絹布的價錢相當于蕭齊時期的10倍。到了南朝劉宋永初年間(公元420~422年),官布1匹也要值1000錢。朝廷收稅折布收錢時,1匹只收900,說明當時朝廷是讓利于民的。劉宋元嘉年間(公元424~453年),物價下跌,民間絹布10匹值6000錢,朝廷收稅折布收錢時,1匹只收500錢,說明當時朝廷也是讓利于民的。到了南齊時,民間絹布的價格已經下降到每匹100多錢,朝廷收稅折布收錢時,1匹還收500錢,說明南齊朝廷苛待民間,所以就是"昔為刻上,今為刻下"了。
第三,官員俸祿由給絹轉為發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北魏朝廷開始鑄行"太和五銖"錢,。并"詔京師及諸州鎮皆通行之。內外百官祿皆準絹給錢,絹匹為錢二百到了隋、唐初期,五銖錢流通態勢繼續回暖。但是,此時五銖錢的流通總量仍然很少,與兩漢時期相比較仍有較大的差距。
陳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