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轉戰直播平臺就能幫助微商品牌“起死回生”嗎?文丨李夢琴繼TST庭秘密、思埠集團涉嫌傳銷被重罰后,又一微商護膚品牌曼瑜天雅因涉嫌傳銷被罰沒1838萬元。4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春雷行動2022”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廣州一家生物
轉戰直播平臺就能幫助微商品牌“起死回生”嗎?
文丨李夢琴
繼TST庭秘密、思埠集團涉嫌傳銷被重罰后,又一微商護膚品牌曼瑜天雅因涉嫌傳銷被罰沒1838萬元。4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春雷行動2022”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廣州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案被查處。
記者查詢得知,該公司為廣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曼瑜天雅”)。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廣州曼瑜天雅3年時間共收取會員投資金額近2.4億元,查處后被沒收違法所得1708萬余元,罰款130萬元。
又一微商涉傳
2021年7月23日,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對廣州曼瑜天雅進行初查,發現該公司在銷售化妝品過程中,利用其制定的“認購一定數量產品成為會員,取得發展其他會員資格,形成上下線關系,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進行計酬”的經營規則進行實際經營,涉嫌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定。
據悉,從2018年5月開始,廣州曼瑜天雅公司通過“曼瑜天雅”“天雅優品”及“曼瑜國際店鋪管理系統”等網站及程序,按照代理獎金制度不斷發展下線會員。據廣州曼瑜天雅向市場監管局提交的審計報告顯示,該公司自2018年5月至2021年6月收取會員投資金額2.39億元,支出2.22億元,盈利1708萬元。
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認定,廣州曼瑜天雅采取的經營模式和計酬方式是要求加入人員購買美容護膚產品,取得會員資格形成上下線關系,上級依據推薦下級及團隊的銷售總業績獲得報酬和獎金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相關規定,屬于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相關規定,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對廣州曼瑜天雅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08萬元、罰款130萬元的行政處罰。
產品涉嫌虛假宣傳
企查查顯示,成立于2018年的廣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擁有微商護膚品牌“曼瑜天雅”,涵蓋護膚、彩妝、洗護、健康等品類,產品的零售價格位于48元-472元。據曼瑜天雅某全球大區總代理介紹,曼瑜天雅的會員需交納990元至498000元不等的金額成為團購、特約、市代、省代或大區總裁,并獲得相應數量的曼瑜天雅產品。
“不同等級的會員擁有不同的拿貨價格,會員可以獲取層級差價。”他表示,推薦平級會員可獲得相應的推薦獎,被推薦的會員每次進購商品,推薦會員都能獲得相應的推薦獎,獎勵金額以實際進貨的數量為準。與此同時,曼瑜天雅還對公司會員進行劃片,分為華中、華東、華南、西南、西北五大片區,由各大區總裁(即公司會員)進行管理,并對區域內客戶實行保護制度。
實際上,除了代理模式一直遭人詬病,曼瑜天雅還存在產品虛假宣傳的問題。2019年11月,廣州曼瑜天雅因涉嫌從事虛假廣告違法行為被責令整改并罰款70萬元;2021年該公司因宣稱產品“量子護膚”“撫平皺紋、減齡、調整輪廓”等功效被央視曝光。“微商一般可以通過購買產品、囤貨即加入其團隊,無需專業資質認證。而且很多微商銷售的產品都是中小企業生產的,部分產品會存在產品宣傳夸大、無正規保障、無完善的退換貨機制等亂象,”廣州某企業負責人表示。
2022年1月24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廣州曼瑜天雅公司已被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但記者發現廣州曼瑜天雅的微信商城以及部分淘寶店鋪仍然正常營業,所有產品均可正常下單。在抖音及快手平臺上,仍有許多曼瑜天雅的代理在視頻號及直播間內帶貨。其中,來自曼瑜美妝旗艦店的一款噴霧銷量已超過3.1萬件。
時至今日,一度遭人唾棄的微商群體仍活躍在各大平臺,甚至滲入即時通訊、短視頻、直播、社區交友、購物分享等社交生態平臺,直播電商的銷售形式和社交電商的銷售渠道似乎幫助微商品牌煥發了‘第二春’。
但不要忘記的是,張庭夫婦“微商帝國”便是坍塌于社交平臺的熱鬧與喧囂之中。正如某業內人士所說,“無論何種平臺都不會成為“劣跡”微商品牌的庇護所,投機取巧的品牌終將會自食惡果。”
何熙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