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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日凌晨,李某與女友孫某爭吵后,為嚇唬女友而假裝跳河,女友趕來救他,最終的結局卻是該男子女友溺水身亡,尸體6天后才被找到。2019年9月,李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在起訴書中,檢察院將案發經
2019年2月2日凌晨,李某與女友孫某爭吵后,為嚇唬女友而假裝跳河,女友趕來救他,最終的結局卻是該男子女友溺水身亡,尸體6天后才被找到。2019年9月,李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在起訴書中,檢察院將案發經過表述為李某采用拖拽方式強行將女友拖往深水區,導致女友被水沖走后溺亡。
最近該案件經媒體報道引起關注,李某的辯護律師表示,李某講述的案發過程與起訴書所說有所不同,他們對故意殺人這個罪名同樣保留意見。
吵架后 假跳河嚇唬女友
被告人李某和女友孫某相識于2018年上半年,后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李某生于1999年,比孫某小11歲,但二人感情一直和睦。李某是揚州寶應人,在淮安市清江浦區菲比酒吧上班,2019年2月1日晚,孫某約李某下班后前往清江浦區臺北不夜城西側某飯店喝雞湯,2月2日凌晨3時許,李某先打車到飯店,后孫某與朋友步行到達,在吃飯的過程中,孫某發現李某的手機里又有了賭博的信息,兩人曾因為李某賭博爭吵過,再次發現李某賭博,孫某氣得中途離席,后在微信中與李某繼續爭執。
李某生活照
4時30分許,李某途經里運河常盈橋附近時,萌生了跳河嚇唬女友的想法,于是先是拍攝了準備跳河的視頻發給女友,而后進入水中。常盈橋是一座拱橋,橋下有大橋墩,岸邊是淤泥,李某雖不會游泳,但身高較高,身高1米8多的他從淺水區走至南橋墩北側深水區,抓著一根鋼筋站在水中,腳下踩著橋墩,等待孫某。
孫某得知李某要跳河后,告知了李某的同事陶某,兩人一起前往河邊尋找呼喊李某。起訴書顯示,李某聽到女友的呼喊,便假裝溺水。陶某證言稱,李某當時抓著柱子,身體浮在水面上蹬水。陶某與孫某均告知了李某自己不會游泳,多次呼喊其上岸,但李某未聽從,于是孫某翻越護欄下河,一邊向河里走一邊勸李某上來,但李某一直不肯。
案發當日喝了很多酒 自述拉女友是為了嚇她
起訴書表述,孫某走到水深至大腿根部時繼續呼喊李某,李某聽到孫某說了一句“要死一起死”,李某便走到被害人孫某身邊,采用拖拽的方式強行將其拖往深水區,被害人驚恐喊叫。后李某繼續將被害人帶至南橋墩北側深水區,造成孫某溺水。
李某的辯護律師、江蘇擎天柱(寶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以平告訴記者,李某敘述的事發過程與起訴書所寫的不太一樣,“李某確實是為了嚇唬女朋友故意假裝跳河的,孫某喊他他不上岸大概是因為年輕男孩子好面子鬧脾氣,畢竟案發時才20歲,我理解孫某說‘要死一起死’也不是真的要尋死,而是希望迫使李某趕快上岸,不要再鬧了。孫某最后是怎么被沖走的李某也有點說不清了,因為李某當天喝多了,他不會游泳,也沒有什么力氣了?!?/p>
起訴書顯示,李某出事前在酒吧內陪3撥客人喝過酒,喝了兌綠茶的洋酒、純洋酒以及啤酒,陶某回憶李某當日喝了不少酒,但走路不歪扭,與李某喝過酒的顧客回憶,李某尚能與人正常交流,在晚上喝雞湯的地方,李某又要了一瓶江小白。經鑒定,李某作案時未達到醉酒狀態,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根據李某自己的供述,他在水深至肩膀的地方停了下來,抓住一根鋼筋等待女友,在水里待了三四分鐘,女友和陶某來了,他們喊他上去,他沒有照做,并假裝溺水,于是孫某下河,走到離河岸兩米遠的地方,那時河水沒到她的膝蓋,他聽到孫某說了一句“要死一起死”,便想嚇她一下,于是用右手抓住女友的右胳膊,將她往身邊拉,當時孫某不愿意,大聲喊叫并向岸邊掙扎,但他還是硬把她拉到了橋南側橋墩北面才松手,孫某站在他身邊沒有再掙扎,他不知道孫某怎么就到了他身后,她他聽到孫某說快上去,不要感冒,然后孫某拽了他后面衣服一下,沒抓住,李某失去平衡掉下水,他拼命往前撲,拽住鋼筋,這時聽到女友嗆水的聲音,他回頭看到女友的雙手在離她一米多的水面上掙扎,沒幾秒鐘就沉沒了,于是他爬上橋墩,大聲呼救。陶某記得,李某當時喊的是“幫我找人,人不見了,快點,幫我找人??!”他立即撥打電話報警。
2月8日7時許,孫某尸體在常盈橋東側中州島附近被發現。經鑒定,孫某符合溺水身亡。
家屬質疑宣判時間是“故意安排” 想會見等2年見不到
陳以平律師告訴記者,他在本案公安偵查階段就介入了,起先他認為這只是個意外,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后來得知檢察院批捕了,陳以平有些意外,“說他強行拖拽就算屬實吧,但是他沒有殺人的故意,他倆感情一直挺好,沒有殺人動機,考慮到被害人家屬的感情,我們決定做保守辯護,認為充其量算是過失致人死亡,但最后給定的是故意殺人罪。李某庭審時是不認罪的,可后來又認罪了,加上李某家人賠償了十幾萬獲得了被害人父親的諒解,就這個罪名而言,判的還不算重,只是我沒能有機會問他要不要上訴?!?/p>
2020年9月底,陳以平在西安出差期間詢問該案主審法官案件何時宣判,得到的答復是已經在看守所向李某宣判了,且李某表示不上訴。10月9日,十一長假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陳以平立刻趕到看守所想要預約會見,但被告知上訴期已過,他不能會見了。“我想和他當面再確定一下上不上訴的事,既然我不能會見了,我就告訴他的家屬去預約會見,問問他服不服判決,不服可以申請再審,但他的家屬也始終沒能見上面?!?/p>
李某在案發后就直接被警方帶走了,至今2年有余,再未與家人見過面?!伴_庭就開了一次,而且因為疫情是視頻開庭,我們都沒能見到孩子的影子,就記得他在庭上明確表示不認罪,說自己不是故意殺人。”李某的舅舅告訴記者。
李某的母親告訴記者,李某9月30日收到的判決書,家屬根本不知道,接下來是一個8天的國慶假期,家屬10月9日從律師處獲悉判決書下來了,上訴期限為收到判決書第二日起10日內,這么算來,他們基本沒有時間上訴。“我們覺得這個宣判時間好像故意的,讓我們沒什么上訴時間,我們很想當面問問孩子,為什么認罪,為什么不上訴,李某被帶走時才20歲,其實還是個孩子,很多事不懂怎么處理。但是每次給看守所打電話,對方都告訴我們回去等消息吧,到今天,2年了,什么消息都沒有,面也見不到。”李某的舅舅告訴記者。
判決書顯示,該判決是2020年9月17日作出的。
案件再度“熱”起來 家屬承受巨大壓力
李某的母親告訴記者,她賠償了死者父親16萬元,生活不富裕的她為了賠償借了不少錢,她本以為兒子因此可以獲得輕判,“判決結果作出前,法官找我談話,說賠錢對孩子有好處,大概幾年就出來了,可最后竟然定的是故意殺人罪,判了十二年半,他的行為至多也就是過失致人死亡,怎么能是故意殺人呢,他沒有殺她的理由啊。”
最近這起案件在網上傳播開來,李某的家人在多個平臺上都看到了關于這起案件的信息,還有網友很不客氣的留言,李某媽媽的精神再度受到嚴重打擊?!拔医憬愕浆F在都不敢告訴孩子的爺爺奶奶判決結果,他奶奶是殘疾人,爺爺騎三輪車搭客,我看到我姐姐精神狀態不太好,才來陪著她。”李某的舅舅說,接下來他們還會繼續聯系看守所,爭取和李某見面。
津云新聞記者 顧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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