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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人生大事,家中有老人孩子的家庭在買房子時都會選擇帶電梯的樓房或者樓層偏低的房子,這樣能方便老人出行。如今中高層住宅小區電梯是標配設置,但是以前老式多層住宅卻還是以樓梯為主,于是一個問題出現了:住在老式小區高樓層的老年人上下樓不方便,平
買房是人生大事,家中有老人孩子的家庭在買房子時都會選擇帶電梯的樓房或者樓層偏低的房子,這樣能方便老人出行。如今中高層住宅小區電梯是標配設置,但是以前老式多層住宅卻還是以樓梯為主,于是一個問題出現了:住在老式小區高樓層的老年人上下樓不方便,平時出一趟門極其不容易,要是遇到身患殘疾的,獨自下樓根本不可能。
于是,國家為了改善老式小區居民們的生活,方便那些無電梯樓房中老年人的便利出行,提出了一項惠民政策:給老樓改造,給樓層加裝電梯方便老年業主們出行。
消息一出,是幾家歡喜幾家愁。本是一件惠民的政策,沒想到卻引發出兩種對立的聲音:住在一樓的住戶是堅決反對,多次阻擾以至于小區電梯安裝無法開工;住在樓上的住戶舉雙手同意,對于一樓住戶不同意簽字氣憤不已,雙方展開激烈的爭執。
近日就有南京的市民去政府官網進行舉報投訴,表示秦淮區豐富路116號申請安裝電梯已經三年了,就是因為一樓住戶多次進行阻擾,死活不同意安裝,也不同意簽字,無論樓上住戶怎么交涉就是表示拒絕,所以導致這個安裝電梯的項目遲遲無法正常動工。
一樓的住戶認為增設電梯嚴重影響了自家的采光、通風,還影響了自家人正常出行,而且自己住在一樓也不需要乘坐電梯,如果想要自己同意簽字安裝,那么樓上的住戶要對自己進行經濟補償。
但是樓上的住戶們則認為,有關法規根本就沒有明確表明:老樓安裝電梯需要對樓下利益受損業主進行經濟補償,所以拒絕了商談補償。
于是樓上的住戶們聯合起來一起去法院起訴了一樓住戶,兩伙人對簿公堂,因此導致這個安裝電梯的項目3年無果。
像這樣的矛盾不僅是南京這一個小區這樣,我們當地這種老式小區也非常多,去年也因為“舊樓改造裝電梯”的問題而鬧出了不少鄰里矛盾。
我所處的工廠家屬樓就屬于這種老式多層住宅小區,7層樓的房子,如今小區里隨處可見低價賣房的廣告,賣的幾乎都是5-7層之間的房子。因為是家屬樓,小區里的業主大多是中老年人居多,樓房沒有電梯,住在高層的中老年人上下樓極其不方便,于是紛紛把房子賣了去市里買高層電梯房住。
原本我們小區也能進行樓房微改的項目,但是因為很多住一樓的住戶極力反對,導致一直無法開工。當時物業和社區領導在業主群里發布了通知:近日小區將開始進行“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惠民措施”,希望各樓層的業主們互相配合,簽字同意,全樓層住戶同意后,將開始落實安裝,安裝后每戶還要繳納電梯維護費用。
通知出來后,瞬間引起了軒然大波,所有住在一樓的業主都開始不淡定了,紛紛在群里抗議發言:一樓出行根本用不到電梯,為什么要同意?小區本就破舊,設置老舊,萬一安裝了電梯把房子變成了危房,會不會給生活帶來風險,會不會拉低房價,給一樓業主造成損失?
而那些住在5樓也上的業主聽后更不愿意了:住在低層的也太沒有公德心了,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害大家的利益。如果你們不同意簽字,我們就聯合其他業主一起去法院告你們!
于是,一樓的業主表示:要想我們簽字同意安裝電梯也可以,樓上的補償我20萬,錢到位了立刻簽字。
為什么要求補償20萬?是因為一樓業主認為:如果不安裝電梯以后自己買房還能多賺20萬,一旦安裝了電梯,一樓的房子勢必會受到電梯影響,自己的房價自然會下跌,所以要求補償20萬房價。
這個要求看似無理,但實則也引人深思:
1、一樓不同意安裝電梯的行為是否違法?
2、一樓要求樓上住戶進行經濟補償是否合理?
3、老樓加裝電梯一定需要每一戶居民都同意嗎?
今天我們就針對“老樓加裝電梯”這個話題,從法律的角度上來分析一下雙方的行為。
“老樓加裝電梯”的意義是什么?
對于一個城市來說,每天都有新的樓盤在動工,每天也有施工隊在推倒那些老舊的建筑,特別是像一些城中村、屹立于城市街邊的破舊房屋,像“膏藥”一樣不但影響了整體的市容市貌,這些破舊房屋可能還占據著城市的“黃金地理位置”。
新房子需要蓋出來,那老房子自然就需要推倒。很多人把拆遷看做一件容易的事情,畢竟一拆遷,高額的拆遷補償款能讓很多人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
但是這拆遷房屋背后的事卻錯綜復雜,涉及到很多問題。國家如果想把那些舊房子全部拆掉,需要相當大一筆拆遷費,還得考慮對那些拆遷戶的安置問題,面對越來越多老房的出現,國家也無法承擔如此高昂的費用。
國家已經發布的新規中明確表示:“2020年我國已經基本完成了對城鎮棚戶區、危房以及城中村的改造”。所以,城市里“棚改”已經成了歷史,開始向“舊改”轉變。
舊改所針對的就是那些樓層之間密度較低且房型結構寬大的老式小區。
舊改的措施有很多,比如:在小區里增建健身器材、兒童游樂設施、增加小區停車位和加裝電梯等。
所以,老樓加裝電梯的意義是什么?應該是緩和國家的“壓力”,屬于國家“舊改”的惠民政策,在不推翻老房子的基礎上,能夠對老房子進行一個簡單的“翻修”,讓住在老房子里的居民們生活的更加舒適,提高居民們的生活質量。
對于很多城市來說,這個政策可以說是“志在必得”,大部分地區政府都是給予大力支持的態度,而且還會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根據網上相關資料所得,目前全國已經有超過20個省市,自治區出臺了補貼政策,但因為地區實際情況不同,所以給出的補貼標準也有所不同。
1、例如,北京針對六樓加裝電梯的補貼:北京海淀區補貼70萬,其中設備購置方面是在市財政補貼40%、24萬元/臺的基礎上再次進行財政補貼,使補貼比例擴大到50%、30萬元/臺;
而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對水、電、氣、熱、暖等實施改造的,由市財政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財政補貼,不超過40萬元/臺。
2、例如,安徽合肥補貼額為25萬元,包含了10年維保費用及電費補貼3000元。
“老樓加裝電梯”有什么利弊?
老樓安裝電梯有什么利弊?可以說低層和高層住戶都是各執一詞,也確實是一件爭議性特別大的問題。
低層的住戶認為安裝電梯影響了室內采光,讓房子變得不安全,會影響到低層住宅房價;而高層的住戶則認為安裝電梯方便了出行,而且還能帶動高層住宅的房價。
老式小區加裝電梯到底有沒有必要,先看看其中利弊再做決定。
一、老樓加裝電梯的好處。
1、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了高層住戶的出行。如果高層住戶是一些腿腳不方便的老年人,電梯安裝后,自然是方便了他們上下樓,特別是對于一些身體殘疾的人來說,有電梯會特別便利。
2、可能會帶動高層房價的上升。對于老式小區來說,本身房價就不高,因為房子本身的升值空間不高,大多數人購買這種老房子都是有特殊的用途,即便如此很多人在購買房子時都不會首選老房子高層住宅(5樓以上)。主要就是覺得上下樓不方便,所以老式小區的高層一般都賣不上什么價,但如果裝了電梯,出行就方便了許多,房價自然也能提高點。
3、能讓整體房子外觀翻新。很多老式小區因為修建的年頭比較久遠,外觀上比較破舊,比如外面墻皮剝落,墻漆變色等,但如果加裝電梯后,工人們自然會對樓層的外觀進行一個大致的補修,安上電梯后整個房子會顯得更加高端,以后賣房是價錢上自然也能高一點。
二、老樓加裝電梯的壞處。
1、之所以很多低層業主反對,就是因為老樓加裝電梯這個工程并非免費的。有些小區安裝電梯,第一年可能是免費運行電費和維護費,但是第二年就開始由專業維保公司來負責維保,價錢也是以每戶分攤的方式來支付。
甚至有些電梯公司為了能讓業主們都同意簽字安裝,在前期宣傳時故意以“免費、不要錢”來誤導業主,一旦大家同意了,那么就變卦了,電梯是可以免費安裝和使用,但是加裝電梯的土建施工、鋼架構、玻璃幕墻等需要另收費。
所以對于很多業主來說,這分攤費用細算下來并不便宜,樓層越高所需要分攤的費用也就越貴。
2、安裝電梯對老房子的承重能力是個嚴峻的考驗。而在樓外面加裝電梯本就屬于后期房屋設計,一樓的住戶反對安裝的電梯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害怕房子會被電梯“壓塌”,畢竟房子年代久遠,內外設施老化,在安裝外置電梯時,不知道施工單位計算的樓房承重能力和實際稱重能力能否一致?萬一出現安全問題,整棟樓的住戶的安全將會受到直接的威脅。
3、加裝電梯對房子的采光和通風肯定是會造成一定影響的,很多人可能會說:高層住宅也有電梯為何不會對采光造成影響?
那時因為高層住宅電梯跟這種后期加裝電梯不同,高層住宅電梯是內嵌的,而這種老樓加裝電梯至少以我們當地城市來講,并不是嵌入式結構,從外觀上還是占用了小區很大的公共空間。
本來一樓住戶采光和通風就不好,一旦安裝后,就更加影響了室內光線。而且電梯在運作時會發出很大的噪音,這種噪音污染對于一樓業主的影響最大。
4、電梯后期的維護費是比不小的數目。前期安裝使用有維保,但一般保質期都是1-3年,等到維修的保質期過后,電梯該如何維護也是個問題。一旦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了故障,造成了風險,這個責任由誰來承擔,又是個問題。
如果電梯后期出現問題,要是物業公司不管,電梯公司也不管,那么業主們只能合伙出錢請外面的維修公司來維修,這事后的所需費用該如何分攤真的不好處理。
5、電梯以后的管理也是個問題。電梯安裝后,一樓住戶肯定是不會使用的,當然也不必去繳納電梯的維護和其他各種附加費用,但是又如何能保證不會有人偷偷使用呢?
比如一些快遞員或者外賣員,又或者是業主們親朋好友如果要使用電梯,這該如何管理呢?
6、本來老樓加裝電梯就是個矛盾激化點,就算強行的把電梯安裝好了,那么后期整棟樓業主之間的和諧共處也已經被打破了,彼此間肯定會有矛盾,可能還會用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煩。
由此可見,老樓安裝電梯如果從實際出發,它的弊是大于利的,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極力反對的原因。
“老樓加裝電梯”一定需要每一戶居民都同意嗎?
“給我補償20萬,20萬現金一到賬,我立刻復印房本,簽字同意安裝”,這是當時我們小區某棟樓一樓業主在群里表達的訴求。
為什么一樓這個業主說話如此豪橫?主要是因為當初小區在宣傳安裝電梯事宜時表示,加裝電梯需要整個樓洞里所有業主簽字同意后才能動工,也就是說每個居民都有“一票否決權”。如果某一戶居民不同意簽字,那么這棟樓就裝不了電梯,所以一樓的住戶才會如此底氣十足的阻擾。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97條規定:共有的不動產作出重大修繕的,需要不動產共有的業主全部同意,加裝電梯是在共有的樓房基礎上進行修繕的,所以依照物權法規定,必須經過全部共有人的同意。
同時,根據我國《物權法》第4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正因為有法律法規的“保護”,所以低層住戶認為如果高層住戶強行推行加裝電梯,他們可以通過《物權法》來進行維權反對。
聽到此,可能高層住戶會覺得不公平:如果一樓住戶故意仗著有法律法規,故意使壞不同意簽字,干損人不利己的事,那么對于樓上真正有需要的住戶來說是否不公平?
“老樓加裝電梯”一定需要每一戶居民都同意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即業主申請增設電梯)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雖然法律上似乎是“少數服從多數”,但目前很多城市只有所有的業主在白紙黑字的合同上集體簽字同意了,電梯工程才能上報開工,一戶堅決不同意,工程就無法報建開工,只能繼續進入協商溝通環節。
但是也有一些法律人士認為:電梯屬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范疇,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處置由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民主決策,即物權法規定的兩個三分之二。因此,加裝電梯“一票否決”的規定于法無據。
一樓要求樓上住戶進行經濟補償是否合理?
在去年5月份,北京市西城區某小區一位業主因小區加裝電梯事情,也“獅子大開口”,張口就要求樓上住戶給出100萬的補償款,否則就不同意簽字。
張口就要100萬的補償,確實有些不切實際,但是在全國開展加裝電梯的工程中,這并非個例,也有很多人像他一樣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那么,一樓到底能不能要求樓上住戶進行經濟補償?這個要求是否合理?
對此,我來談談個人的看法:
1、首先法律上并沒有哪條法規明確提出了,樓上住戶需要給樓下住戶進行經濟補償。所以,某些一樓住戶如果是報以想要“敲詐一筆”的念頭,提出過分的要求,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2、其次,如果樓上的住戶愿意適當的給一點補償也未嘗不可,這樣反而還能盡快促進工程實施。畢竟加裝電梯這件事,對于樓上住戶來說房子可能會升值,但對于一樓住戶來說這個升值幅度并不大,萬一以后賣房子,原本可以賣50萬,可對方一看有電梯,直接把價位砍到了30萬,對于一樓住戶來說,加裝電梯肯定不值。
3、加裝電梯是惠民政策,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在很多小區成為影響鄰里之間感情的“攔路虎”,建議大家還是要溝通、多交流、多協商、多讓步,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不要為了一己私利把好政策變了味。
結語。
總而言之,同住一棟樓的鄰里,平時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凡事好商量,沒必要因為這些糾紛而對薄公堂,鬧的臉紅脖子粗。
彼此間各退一步好好協商,總能想出一個萬全之策。
如果換做是你,會同意老樓安裝電梯嗎?
何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