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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龍江省委書記(49年5月至66年5月):(1)張啟龍:1949年5月至1950年3月(1)早期革命資歷:25年入團,26年入黨(2)解放戰爭時期主要任職:合江省委書記(3)行政級別:52年任東北局委員兼遼東省委書記評級為行政六級,(4
一,黑龍江省委書記(49年5月至66年5月):
(1)張啟龍:1949年5月至1950年3月
(1)早期革命資歷:25年入團,26年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主要任職:合江省委書記
(3)行政級別:52年任東北局委員兼遼東省委書記評級為行政六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幣144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資30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48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資32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68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資301元,地區物價津貼45元(六類區),合計346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325.2元。
(2)趙德尊:1950.3-1953.4
(1)早期革命資歷:35年12月入黨并參加革命,參與組織一二.九運動。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黑龍江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省委副書記(50.3)
(3)行政級別:52年評級為行政六級,54年后降為行政十二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44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160元
(7)56年7月至60年9月工資:172.5元
(8)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170.8
(3)馮紀新:1953.4-1954.7
(1)早期革命資歷:35年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36年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嫩江省委組織部部長。
(3)行政級別:52年評級時任黑龍江省委組織部部長定行政八級,54年調為行政七級
(4)52年3月津貼費:80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28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作260元,地方物價津貼41.6元(六類區),合計301.6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作280元,地方物價津貼42元(六類區),合計322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作263元,地方物價津貼39元,合計302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290.9元
(4)歐陽欽:1954.7-1965.10
(1)早期革命資歷:24年2月入團,24年5月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旅大地委書記。
(3)行政級別:52年任東北局委員兼旅大市委書記評級為行政五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44元)
(5)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資340元,地區物價津貼54.4元(六類區),合計394.4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資360元,地區物價津貼54元(六類區),合計414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資324元,地區物價津貼38.6元(六類區),合計372.6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342.7元。
(5)韓光(第二書記):1955.2-1956.5
(1)早期革命資歷:30年入團,31年4月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旅大地委書記
(3)行政級別:52年任旅大市委副書記兼市長評級為行政六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44元)
(5)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資30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48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資32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68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資301元,地區物價津貼45元(六類區),合計346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325.2元。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49年4月-1966年5月)
(1)于毅夫(49.4-52.11)
(1)早期革命資歷:36年7月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嫩江省政府主席
(3)行政級別:52年評級為行政六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44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資30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48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資32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68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資301元,地區物價津貼45元(六類區),合計346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325.2元
(2)趙德尊(52.11-53.12)
(略,前文已敘)
(3)陳雷(53.12-54.7)
(1)早期革命資歷:36年2月入黨并參加革命。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黑龍江省委秘書長
(3)行政級別:52年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評級為行政七級。
(4)52年3月津貼費:128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28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作260元,地方物價津貼41.6元(六類區),合計301.6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作280元,地方物價津貼42元(六類區),合計322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作263元,地方物價津貼39元,合計302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290.9元
(4)韓光(54.8-56.5)
(略,前文已敘)
(5)歐陽欽(56.5-58.5)
(略,前文已敘)
(6)李范五(58.9--66.5)
(1)早期革命資歷:32年參加反黨大同盟,同年9月入黨。
(2)解放戰爭時期任職:合江省委副書記。
(3)行政級別:52年任政務院林業部副部長評級為行政六級。
(4)52年3月津貼費:144萬元(折合新人民幣144元)
(6)55年7月至56年6月工資:級別工資30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48元。
(7)56年7月至56年12月工資:級別工資320元,地區物價津貼48元(六類區),合計368元。
(8)57年1月至60年9月工資:級別工資301元,地區物價津貼45元(六類區),合計346元。
(9)60年10月至66年5月工資:325.2元。
李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