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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直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政府征收部門也未依據法律規定制定征收決定,房屋補償決定等文件,也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是直接聯合房產局、公安局等部門對房屋下達了危房拆除通告,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不久前就發生在沈陽張女士身上,今天我們就來教您如何看破
因一直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政府征收部門也未依據法律規定制定征收決定,房屋補償決定等文件,也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是直接聯合房產局、公安局等部門對房屋下達了危房拆除通告,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不久前就發生在沈陽張女士身上,今天我們就來教您如何看破危房鑒定合法表面下的違法行為。
案情介紹:
居住在沈陽市某區的張女士的房屋被政府納入項目征收范圍,但是因補償條件嚴重過低且毫無依據,張女士身為被征收人,對涉及自身利益的行為卻毫無發言權,無奈之下,張女士及其鄰居等五戶委托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梁紅麗律師,欲通過法律途徑找回合法權益。
張女士等人聽從梁律師建議,為防止房屋被非法強拆,并未搬離房屋,但自上一年10月份左右,一直有不明人員對張女士房屋進行小范圍破壞,張女士多番報警、多部門反應但效果甚微,在12月初,同為被征收人的鄰居的房屋還遭遇了非法暴力打砸,并進行了斷水行為,種種跡象表明,征收部門想通過暴力行為逼迫張女士等人簽約,但是征收部門此番極其不友善、無誠意的行為反而堅定了張女士等人依法維權的信心。
張女士態度越來越堅定,這樣安安靜靜的過了兩個多月,本以為征收部門黔驢技窮,沒想到突然一紙通告貼在張女士門口,告知其房屋被鑒定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管理委員會、房產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及街道辦事處五個部門將于近日予以拆除,要求張女士等人七日內自行搬離避險。那么,張女士的房屋究竟算不算危房,應不應當被拆除呢?
今天,我們就來教您如何三步確認自己的房屋危房鑒定報告是否合法。
第一步:認定危房的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鑒定資質?
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并統一啟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因此,被鑒定人拿到危房鑒定報告應當先通過官網查詢該機構的經營范圍是否包含房屋危險性鑒定,以及通過政府官網確定其設立部門是否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目的是為明確作出房屋鑒定報告的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職能,另外,被鑒定人也可以通過查詢鑒定機構的房屋安全鑒定資格書、房屋安全鑒定人員的資格證件等文件確定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
第二步:申請人是否有權申請房屋危險性鑒定?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七條明確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才有權向當地鑒定機構提供鑒定申請,且申請時必須持有證明其具備相關民事權利的合法證件。在征收過程中,只有極少的被征收人主動申請危房鑒定,多數為當地房產部門委托鑒定機構鑒定,但是其非房屋所有權人也非房屋使用權人,并不具有申請對房屋進行危房鑒定的法定權利,完全是以他人之權侵我之財產的行為,本質上是為達拆遷目的而實施的“排危”措施。
第三步:房屋危險鑒定報告作出后是否維護了申請人的異議權?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房屋經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也應當在鑒定文書上注明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這就意味著房屋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對房屋建筑安全評估、鑒定結論有異議應當享有異議權,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在鑒定結論有效期內,向當地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提出鑒定程序符合性審查或鑒定結論可靠性審查的申請。
在明律師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若自己的房屋被認定為危險房屋,一定要通過以上三步來判斷房屋危險鑒定報告是否合法,不能簡單被一紙報告唬住,再者即使被認定為危險房屋,也是分為四個等級,并非一定要被強制拆除,這只是征收部門利用被征收人害怕被強制執行的心理,所采取的一種另類手段,以達快速簽約的目的,被征收人一定不能被蒙蔽,找對方法,“危房認定”套路自然不攻而破。
金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