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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職業學院在校女大學生邊某本不符合貸款條件,可她在遇到山東淄博一家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信貸業務員李某后,李某卻依然決定向她放款。條件是——必須用“裸貸”的方式。等邊某還不上錢時,李某就用公開裸照為要挾,迫使邊某“肉償”借款利息。經淄博市臨淄區人
某職業學院在校女大學生邊某本不符合貸款條件,可她在遇到山東淄博一家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信貸業務員李某后,李某卻依然決定向她放款。
條件是——必須用“裸貸”的方式。
等邊某還不上錢時,李某就用公開裸照為要挾,迫使邊某“肉償”借款利息。
經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前幾天,李某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用公開裸照威脅,多次和女學生發生性關系
9月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文件顯示,李某,1981年5月生,高中文化,案發前擔任淄博一家投資咨詢公司信貸業務員,戶籍地濟南市鋼城區。
因涉嫌犯強奸罪,李某于2019年1月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被逮捕,現羈押于山東淄博市臨淄區看守所。
據一審法院認定,2016年10月,李某通過給被害人邊某拍攝裸照,以“裸貸”方式借給山東某職業學院淄博校區在校大學生邊某6000元錢。
因邊某無力償還貸款,自2016年11月起至2018年10月期間,李某以公開邊某裸照相威脅,要求邊某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方式“肉償”貸款利息。
李某以此手段逼迫邊某分別到張店區和臨淄區的多家賓館、酒店多次與其發生性關系
一審法院判李某有期徒刑6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某以公開其掌握的被害人隱私相要挾,迫使被害婦女違背自己意愿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之規定,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
李某不認為算強奸,提起上訴
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李某的上訴理由是:
不構成強奸罪。
1.沒有使用裸照威脅被害人與其發生性關系,被害人陳述與事實不符。
2.原審采信的電話錄音是被害人拼湊偽造,不能作為定罪證據使用。
辯護人以相同意見辯護,另提出:
上訴人李某僅有威脅被害人償還借款的行為,被害人系自愿通過發生性關系為交易折抵債務;
電話錄音是在雙方發生最后一次性關系后所錄制,上訴人為被害人提供手機是方便向被害人催款,均不能得出雙方發生性關系時被害人系被脅迫的結論。
二審認定符合強奸特征,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
李某明知邊某不符合貸款條件,故意以“裸貸”方式向時為在校大學生的邊某出借款項。
邊某沒有還款能力不能還款,李某以公開裸照相要挾,給邊某施加壓力,多次迫使邊某到其開房的賓館與其發生性關系,“肉償”借款利息。
其行為違背婦女的意志,符合強奸罪的特征,李某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成立。
“李某以公開其掌握的邊某隱私相要挾,迫使邊某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二審法院據此判決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近報、人民日報、杭州交通91.8
■編輯/劉潔
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