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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說執行劉先生,專業的法律執行工作者,行為執行的領頭羊。一、民事訴訟程序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民事訴訟程序流程:首先,你要寫好訴狀,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內會通知你是否立案。當然,你可以選擇口頭起訴或者書面起訴。
我是@法說執行劉先生,專業的法律執行工作者,行為執行的領頭羊。
一、民事訴訟程序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民事訴訟程序流程:
首先,你要寫好訴狀,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內會通知你是否立案。當然,你可以選擇口頭起訴或者書面起訴。
立案庭會根據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來作出決定。決定立案,將在7日內預收案件的受理費,并在立案后2日內交審判庭。法院無管轄權,將會做出決定,建議你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如果你依然堅持繼續起訴,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
接著就是庭審程序,首先會有審理前的準備程序,包括:
1、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答辯期為15日;2、合議庭成員確定后3日內會通知當事人;3、開庭3日前會通知當事人或者訴訟參與人開庭時間及地址,公告開庭事項。
然后就是開庭審理程序,內容大致有這些:
1、查明確認當事人身份、宣布開庭;2、法庭調查;3、法庭辯論;4、當事人陳述最后意見。
最終的審理結果,將會有3種:
1、裁定駁回起訴或者終結訴訟;2、判決,包括當庭宣判和擇日宣判;3、調解,也包括當庭調解和另定日期。大致的流程就是這樣,訴訟會因具體案情而有所變化。
2、民事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起訴書
1、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正本一份,并根據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2、起訴書應為手寫或打印,手寫起訴書的,應用藍黑色或黑色鋼筆或簽字筆。3、原告是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名或蓋章;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由單位蓋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或加蓋人名章。4、起訴材料統一用A4紙張書寫或打印,紙張左側應留2公分裝訂線。
(二)原告身份證明和委托手續
1、自然人一般應提交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法人、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2、個體工商戶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戶主(業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集團訴訟的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應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外,還應提交全部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以及訴訟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法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原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應蓋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或加蓋法人名章。
6、授權委托書必須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委托權限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的,應當寫明具體的委托權限,一般包括以下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三)確定管轄的證明
1、依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的,提交被告住所地屬我院轄區的相關證明。被告為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的,應提交企業工商登記查詢信息或實際經營場所的證明,被告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交登記證明。
2、依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管轄協議等確定管轄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四)證據材料
1、當事人在起訴時應當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能夠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訴爭法律關系的基本證據。
2、原告在起訴時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與本案有關的主要證據,應提出書面申請,請求人民法院進行查證。
3、證據是外文本的,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本。證據來源來自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需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或我國認可的港、澳、臺地區律師事務所認證方為有效。
(五)原件與復印件,外文本與中文譯本
1、當事人提交起訴材料復印件時,應一并提交原件,法官在核對后退還當事人。
2、外國當事人、港、澳、臺當事人提交的起訴書及企業依法成立的證明、授權委托書為外文本的,應附中文譯本。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強制執行要準備如下材料: 1、經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申請執行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必須采用黑色鋼筆或者水筆書寫,使用A4紙打印,要用原件,不能只攜帶復印件。 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制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者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果是仲裁機構的法律文件,應該要求仲裁機構提供證明生效的文件或者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收到的回執文件。如果是行政機關的法律文件,應該加上申請人簽收的回執信和舉證材料。
3、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代表單位申請執行的,還應攜帶好營業執照和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 4、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如,作為申請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執行的,則應當再提供該法院轄區內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以及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
5、如果委托他人申請,委托人攜帶授權書,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如果委托律師,還有律師事務書和律師本身的職業資格證。有的申請還有提交被申請人的基本材料證明。
6、被執行人是企業的,應當提交代碼證相關證明;是具人的,應當提供個人身份材料。
7、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在現實情況中,最重要的材料還是被申請人的財產證明,往往很多的權利人勝訴但是最后卻執行不了,都是因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不清晰,法院也不知道被執行人的財務狀況,強制執行的過程中也是有很大困難。所以無論是自己調查還是委托律師或者第三方負責調查,都要弄清楚被申請人的財務線索。如果發現被申請人在此過程中轉移財產,可以申請限制人身自由,凍結財物資產,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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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