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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喬木1.楊冪算是中國娛樂圈,四小花中的頂流。不管是曾經她在事業正當紅時,轟轟烈烈和劉愷威結婚;還是后來兩個人感情終結,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又或者她曾經和魏大勛多次傳出緋聞,她的感情生活,一點都不影響她的頂級流量。才33歲的楊冪,第一次知道
文:喬木
1.
楊冪算是中國娛樂圈,四小花中的頂流。不管是曾經她在事業正當紅時,轟轟烈烈和劉愷威結婚;還是后來兩個人感情終結,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又或者她曾經和魏大勛多次傳出緋聞,她的感情生活,一點都不影響她的頂級流量。
才33歲的楊冪,第一次知道她的真實身家,還是在她和劉愷威離婚的時候。
那時候媒體曝光兩個人的身家,劉愷威約5億,楊冪的竟然有45億之多,大約是劉愷威的7倍。
還記得楊冪和劉愷威結婚之后,楊冪曾經上過《金星秀》。當時金星問她:生活中有沒有事情,需要和老公商量?
楊冪大氣的說:自己和老公劉愷威,經濟獨立各管各的錢,沒有什么事情需要和他商量,不管哪一方做決定自己去做就好,哪怕是要給自己父母買房子,自己去買就好。
楊冪最后笑著說,我買的起啊。
楊冪和劉愷威2011年5月兩個人一見鐘情,2014年1月8號兩個人舉辦婚禮,2018年1 12月22日兩個人宣布離婚,這段感情走了7年的時間,而不變的是,楊冪從未放棄過對自己事業的堅持。
2.
當初她已經懷孕三個月,還在片場拍攝郭敬明的電影《小時代》,不管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還是《扶搖》,楊冪都已經在她的業務能力范圍之內,交了最好的答卷。
在她生完女兒,又快速回到工作的狀態,可以說楊冪的生活,是被工作填得滿滿當當的,她沒有喘息的時刻。
外人都說楊冪是拼命十三娘,只看到了她在鏡頭前的光鮮亮麗,卻沒有看到她在鏡頭后面的堅持和辛苦。
楊冪應該算是娛樂圈,最會賺錢的女演員,她的身份也不僅僅止于女演員,她是演員還是投資者,還是企業的高管。
身兼數職的她,對自己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獨立,要能扛起生活給予的一切。
婚前楊冪是四小花旦之首,在其他的小花們,選擇在婚后相夫教子時,有的選擇給自己的事業按下暫停鍵時,楊冪馬不停蹄的,還是從一個片場跑向另外一個片場。
也不得不說,楊冪確實有好眼光。2015年,她和另外兩位投資人,創建了嘉行傳媒,當時只值2.5億,后來因為公司投資的仙俠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火,嘉行傳媒憑借這部劇也水漲船高,公司價值初估50億。
甚至有傳言稱,當初楊冪和劉愷威離婚,因為楊冪45億身家高于劉愷威5億身家,楊冪也成為了女明星離婚里,要被男人分財產的第一人。
好在劉愷威并不覬覦楊冪的財產,他只分走了本來有兩夫妻,聯名持有的一些物業和房產,現在都已經轉到了劉愷威名下。
對于楊冪來說,離婚,結婚都是很輕松的事情。其實還是那句話,女人在婚姻里的選擇權,其實還是錢給的。
女人在婚姻里沒有底氣,沒有事業,沒有經濟獨立,只能被生活、被男人選擇;當女人在婚姻里,有經濟、有地位、有事業時,這一段婚姻是否要繼續,就可以自我選擇,而不是被生活無奈選擇。
3.
我又想到了另外一個人余秀華,她的身體和正常人不一樣,可是擋不住她熱愛文字,熱愛詩歌的期待。
在她苦悶的生活中,在她如同雞肋的婚姻當中,詩歌和文字,成了她唯一的精神力量和支持。
余秀華在自己的文章里寫道:“這一輩子,我從來沒有什么夢想,也對生活沒有指望。如果一定要說出一個,那就是離婚。這幾年的幸運和榮光,最好的事情就是離婚?!?/strong>
余秀華出生時因為缺氧,成了一名腦癱患者。19歲,父母為她找了一個上門女婿,本來以為這個男人,會為她枯燥的生活,帶來一絲溫暖和寬容。
卻不曾想,婚后20年的生活,是她想要逃離的噩夢。因為余秀華身體殘疾,男人在朋友面前沒有面子,那些朋友不僅僅會嘲笑余秀華的殘疾,也會連帶著嘲諷這個老男人。
感覺在外人面前抬不起頭的他,把內心的怒火,都發泄到了毫無反手之力的余秀華身上,余秀華不僅僅要忍受肢體的暴力,甚至語言的嘲諷,也是她在這段婚姻中要一并承擔的。
4.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孩子,這個男人卻從來沒有盡到過做父親的責任,也從來沒有給過錢給余秀華。
在余秀華通過文字賺錢之前,她的生活都是靠父母維持著。后來余秀華出名,出了詩集,采訪的人一撥又一撥。
余秀華對生活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和這個男人離婚。男人答應離婚,要求卻是,希望余秀華賠償他大筆的青春損失費。
如果余秀華沒有錢,沒有賺錢的能力,她壓根就無法逃離開,這段無愛無望的婚姻。
20多年的婚姻,男人給余秀華的只有肢體暴力,語言的暴力,沒有一絲溫暖和柔情。
余秀華在采訪中說:“碰上下雨天,他從不接我,寧愿自己在家里睡覺?!?/p>
如果這個男人給過余秀華一絲的慰藉,她也不會在后來,寧愿出錢也要離婚。
當她被更多的人熟知,當她能慢慢掌控自己的生活,她堅定了離婚的要求。
父母卻不同意,認為余秀華自己紅了,有錢了之后卻拋棄男人?
余秀華不為所動,這些年這死潭水一樣的婚姻,她已經受夠了。
男人卻說,你紅了就想把我甩掉,沒門。后來他又說離婚可以,你要給我20萬的離婚補償費。
就這樣一個對家庭沒有任何貢獻,沒有盡到做丈夫責任,也沒有做父親義務的男人,還恬不知恥的,找余秀華要20萬的青春補償費,才愿意結束這段婚姻。
已經思慮之下,余秀華最終還是決定,用錢了結這段婚姻。上節目時董卿問她:“為什么離婚了?”
余秀華回答,因為我有錢了。
女人在婚姻里的底氣和抉擇,果然都是錢給的。女人在婚禮的安全感,在婚姻里的自信,更是錢給的。
不管是楊冪,還是余秀華,同為女性,面對婚姻,面對生活,能多一種選擇的,一定是自己能力提高,自己有錢能駕馭一切。
而無從選擇的,只能被迫接受的,一定是因為自己沒錢,只能依附于一段婚姻而活,只能依附于一個男人而活。
愿你有謀生又有謀愛的能力,愿你有獨立生活的底氣,面對生活和婚姻更要自我抉擇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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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