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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父母年齡大了,就牽扯到養老問題,很多的父母都會選擇把房產先行過戶給兒女,工資卡也交到兒女手中,甚至連存款都一分不剩的交給兒女,然后住在兒女的家里,讓兒女給自己養老。然而,在現實的調查中,這樣做的父母,晚年生活都不會幸福,下面,我將會給
如今,父母年齡大了,就牽扯到養老問題,很多的父母都會選擇把房產先行過戶給兒女,工資卡也交到兒女手中,甚至連存款都一分不剩的交給兒女,然后住在兒女的家里,讓兒女給自己養老。
然而,在現實的調查中,這樣做的父母,晚年生活都不會幸福,下面,我將會給大家舉個例子,大家看完就明白了。
講述人:一位62歲的老人,名叫王淑英,原是做早餐生意的,老伴在3年前去世,目前,她的退休金在2000元左右。
她在朝陽區有一套房子,50平米,市值150萬左右,她本人還有20萬的存款。
她有一個兒子,名叫李達,34歲,她還有一個女兒,名叫李紅,29歲。
按理來說,王淑英有兒有女,有房有退休金,養老不成問題,然而,她后來做了一個決定,也正是這個決定,讓她的養老出現了一個巨大問題。
有一天,兒子李達帶著女兒來到母親的家里,中午正在吃飯的時候,女兒李紅買了一袋水果來看母親,正好大家都在。
李達突然說,“媽,我現在送琳琳上學,擠地鐵不方便,而且琳琳的幼兒園跟我的單位不在同一個方向,可耽誤時間了。”
王淑英聽完,本以為兒子是想讓她幫忙送孫女上學,剛想答應,誰知道李達又說,“媽,我想買輛車,還差點錢。”
王淑英就問兒子還差多少錢,李達說,“我自己有10萬,現在還差10萬。”
王淑英想了一下,她有退休金,生活費不成問題,那20萬存款與其存在銀行,放著也是放著,自己也用不到,不如給兒子,讓兒子去買輛車,這樣,兒子上班也方便。
李達拿到錢之后,就帶著女兒走了,家里面還剩下王淑英和女兒李紅,李紅對母親的行為并沒有說什么,而就在李紅起身準備離開時,王淑英突然叫住了李紅,說,“閨女,你先別走。”
原來,王淑英是一個非常開明的人,她對待兒女都是一碗水端平,那10萬已經給了兒子,這剩下的10萬,她準備全都給女兒。
李紅拿到10萬時,說,“媽,我現在不需要錢,這10萬,就當您放在我這的,我給您先保存著,等您需要用的時候,我再還給您。”
時間轉眼過去了大半年,兒子李達又向母親提出了一個請求,說是想把琳琳的戶口遷到母親的房子里,理由是母親這的房子是學區房,而且離學校比較近。
王淑英也沒有多想,而且她平時也沒什么事,就答應了,一來,她也可以每天都見到孫女。
本來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王淑英并沒有在意,她也沒有跟女兒提過這事,這期間并沒有發生其他的事,一切都很平靜。
然而,在一年以后,王淑英在回老家的時候,突然出了一場車禍,落了雙腿殘疾,每時每刻都需要人照顧。
李達就主動說要搬來跟母親一起住,說是要照顧母親的生活,王淑英還挺感動的,覺得兒子太孝順了。
于是,王淑英就把給女兒的那10萬給要了回來,轉交給了兒子手中,名義上說是讓兒子來給自己養老,以后女兒就不用問了。
轉眼,時間過了半年,李紅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對方說是養老院的負責人,要找王淑英的家屬,說是王淑英在她們養老院已經欠了她們養老院2個月的費用沒給了,如果再不交錢,養老院就準備把王淑英推到大街上去。
李紅趕忙放下碗筷,讓她老公開車來到養老院,等她見到母親時,她才明白這是怎么回事。
原來,李達住進了母親的房子之后,對母親非常的好,洗衣做飯,照顧得可上心了,甚至可以用無微不至來形容。
過了大概兩個月,李達就以母親行動不便為由,讓母親先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省得以后過戶麻煩。
王淑英想著,這李家的房子,等她百年以后,還是得留給李家的兒子,什么時候過戶都一樣,于是,李達就帶著母親去把房子過戶了。
房子過戶之后,李達的態度突然來了個180度大轉變,對母親的照顧變得不冷不熱,心情好了,就過來給母親做頓飯,心情不好就買點涼菜過來,有的時候,王淑英甚至好幾天不見兒子過來。
王淑英就給李達打電話,問他在哪,怎么不來做飯,結果接電話的是她兒媳婦,兒媳婦很不耐煩地說,“做什么飯,什么事都找李達,你不還有女兒呢嗎,找你女兒做飯去,煩不煩,成天打電話。”
這時候的王淑英,心里似乎明白了點什么,可她又不愿意相信,過了幾天,李達來了,一臉的失落,王淑英就問她發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和媳婦吵架了?
李達說,他做生意失敗了,欠了別人的錢,現在債主要賣他的房子,到時候,他們一家三口就沒地方住了。
王淑英想到兒媳婦在電話里的不高興,以為兒媳婦會因為此事和兒子離婚,于是就跟兒子說,要把自己的房子賣了給兒子還債。
很快,房子就被賣了,王淑英的戶口也遷到了李達那里,不過李達以自己家的房子小,并沒有讓母親去他家里住,而是給母親找了一個養老院,并且交了三個月的費用。
王淑英也擔心兒子和兒媳鬧矛盾,于是就同意去養老院,然而,王淑英去了養老院之后,李達再也沒有去看過她,直到3個月之后,養老院的人通知王淑英,她的兒子已經不再續費了。
用李達的原話就是,“我負擔不起了,去找她女兒吧。”
這個時候的王淑英終于明白,她的兒子不再管她了,而她又沒臉去找女兒,所以一直沒給女兒打電話,直到兩個月后,養老院的人實在是沒轍了,就自己找到了李紅。
李紅得知母親的現狀后,非常的生氣,她第一時間就推著輪椅,把母親帶到了哥哥家里,并且報了警,要求哥哥歸還母親的房子。
李達卻說,房子已經賣了,錢也已經還賬了。可是據李紅所知,李達根本就沒有創業,也沒有和任何人做過什么生意,一直都是在公司上班,也就是說,賣房子的錢肯定在李達手里。
可是李達并不承認李紅的說法,還把門給關上了,不接受任何調解方案。
王淑英看著關上的房門,自己也是無可奈何,只能暗自流淚。
李紅只好先把母親送到養老院去,因為家里還有她的丈夫,還有她的公公和婆婆,一家五口人住在一個100平的房子里,空間也有限。
王淑英的工資卡在李達手里,李紅就幫母親補辦了一張,然后又把欠養老院的錢給補上,先讓母親在養老院住著,她偶爾會去養老院看看母親。
另一邊,李紅就開始了和哥哥打官司,因為房子已經賣了,沒有了,想讓李達歸還房子是不可能的了。
李紅轉而就索要房款,大概是150萬,總之這場官司打了很久,最后倒是拿回了一些,也僅僅是一些而已,這還是李達私下里調解的結局。
因為王淑英雖然把房子過戶給了李達,但是在王淑英的老伴去世之后,老伴享有房子的一半份額,已經產生了繼承關系,李紅已經享有房子的六分之一,所以王淑英不能處置女兒的六分之一房產,李紅有權要求李達返還。
最終,李達愿意返還25萬給李紅,而作為條件,李達不會再負責母親的養老。
而李紅拿到這25萬之后,承諾會支付母親的養老院的費用,但是她表示自己也不能把母親接到自己家里。
第一,通過王淑英的個人經歷,我們會發現,每個父母都有一個觀念,家里的財產要留給兒子,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回來要娘家的財產的,王淑英就是這樣。
第二,王淑英有房有存款,還有養老金,她如果不對自己的財產做任何處置,那么李達就會一直念著母親的這點財產。
只要王淑英一天不把房子過戶,李達就會一直對母親好,可惜,王淑英提前把房子過戶給了李達,以至于她手里已經沒有了任何把柄。
通過這件事就是想告訴大家,老人養老,一定要把自己的房子和存款拿好,該吃吃,該喝喝,無論子女如何跟你說,都不要動搖。
你有房子,你有存款,子女就會看你的臉色,一旦你把存款給了子女,那么你就什么都沒有了,你就需要看子女的臉色了。
所以,不到最后一步,不要交給子女。
最后,愿所有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陳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