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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深圳務工的劉女士回到惠州竟意外發現自家臥室躺著一男一女,一經詢問,兩人已在這里非法居住了兩年多,這讓劉女士疑惑之余倍感生氣。更無奈的是,劉女士兩次讓他們搬離自己的房子均被對方拒絕,直到第三次兩人才悄悄離開,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2019年,在深圳務工的劉女士回到惠州竟意外發現自家臥室躺著一男一女,一經詢問,兩人已在這里非法居住了兩年多,這讓劉女士疑惑之余倍感生氣。
更無奈的是,劉女士兩次讓他們搬離自己的房子均被對方拒絕,直到第三次兩人才悄悄離開,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沒想到,一年半之后,劉女士竟然收到一紙訴狀,內容竟是此前那對陌生人在霸占房屋居住期間有一位家屬去世了,因此要向劉女士索賠151萬余元。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此案的判決結果又會是什么呢?
房間里的“不速之客”
農村出身的劉女士雖相貌平平,沒有讀過幾年書,但她平時做事非常努力上進,周末一般都很少休息,而這么拼命的理由也非常簡單,她改變自己的命運。
從懂事起,劉女士就立下去大城市定居的志向,她不愿一輩子待在農村種地、養魚、相夫教子,過一個普通村婦的生活。她覺得城市的高樓大廈,商貿林立的街道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等到再大一些,成年后的劉女士毅然決然地離開老家,來到就近的城市--惠州。
孤身一人來城市奮斗,經歷的苦難可想而知。因為劉女士學歷不高,一開始只能做臟活累活。但為了夢想,她一直在咬牙堅持,從未叫苦叫累,她甚至把24小時當36小時用,一天要打好幾份工。
就這樣,憑借自己的雙手,她攢下了人生第一桶金,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做起了小生意。
樸實善良、為人老實的劉女士,因為缺少經商的經驗,以及商人的精明,她的生意并沒有做得風生水起,不過,值得欣慰的一點是,與剛來惠州時相比,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然而,僅僅生存下來可不能滿足劉女士,她的目標是買房。那個時候,惠州房價在5、600千元一平方米,對她來說算是一筆巨資。
為了買房,她一直很節儉,賺到錢就存起來,積年累月,她終于存夠買房錢。加之惠州市買房政策是不限戶籍,如愿以償,她在惠州市惠城區買下一處房產。
可是,真的安定下來后,野心勃勃的劉女士又不愿就此止步,既然自己有能力靠雙手掙錢在城市買房,那就還有進步空間。
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2017年,正好深圳有一筆生意找到劉女士。聽聞這個消息,她沒有一點猶豫和糾結,風風火火地跑去深圳,開始了第二次闖蕩。只是當時走得匆忙,她在惠州唯一的掛念---那套房子都還沒來得及處理。
深圳作為我國經濟中心之一,快節奏的生活對那里的人來說已經是習以為常,劉女士直到2019年才闖蕩出一些成績,雖然沒能一夜暴富,但也有了很客觀的收入,工作也逐漸穩定俠來。這時候,劉女士突然想到處理房子的事,如果將惠州那套房子收拾一下出租出去,自己就又多一筆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可也就是這個想法,讓劉女士的生活被徹底打亂。
2019年的一天,劉女士回到惠州,2年多沒回家,劉女士還是有一絲想念。
懷著期待,她走到門口,這個時候劉女士還沒發覺任何異常,直到拿出鑰匙開門的一瞬間,她被眼前的場景驚掉了下巴。
明明這么長時間沒人居住,但房間里卻充滿煙火氣。客廳更是雜亂無章,到處都堆放著生活用品和雜物。
這讓劉女士遲遲不敢進門,那一瞬間,腦海中涌現出萬千想法。
她先是在心里納悶,難道是時間太長,忘記走之前自己有沒有收拾房間?但看起來,有些東西還比較新,這個猜想被否定了。
那如果不是自己弄亂的,難道是曾經被小偷“光顧”?但自家門鎖正常,且家里根本沒有值錢的東西;
再難道是家里人來過?但按理說,家里人知道自己在深圳,就算來惠州肯定要給自己打電話,但卻從來沒聽說過;
種種猜測都被推翻,與其站在門口胡思亂想不如直接進去一探究竟,最終,劉女士還是鼓起勇氣走進房間。
這不進不知道,一進嚇一跳。
自己臥室內竟然有兩個大活人。一男一女,女的看起來身體狀況不好,男的正在照顧女的,給她喂藥。
劉女士的到來,同樣也讓這兩人震驚不已。三人同時停下手里的動作,那一刻仿佛時間都靜止了,大眼瞪小眼,遲遲沒人講話。
自己的房子明明一直處于空置狀態,怎么會平白無故地多出兩個陌生人,還跟在自己家一樣,非常怡然自得。緩和了好一陣,劉女士才開口打破了這份沉寂。
“你們是誰?怎么在我家?”
“你是誰!我們是住在這里的夫妻。”
可能是還抱著碰運氣的心態,畢竟屋主劉女士從未出現過,他們只當劉女士也是“客人”。
劉女士聽著對方的話,一時不知該說什么,這倆人是怎么進來的?又在這里住了多久?
“我是這個房間的主人!你們到底是誰?
萬萬沒想到的是,聽到劉女士的話,兩人竟不為所動,其中男人提出讓劉女士去客廳談話,不要影響妻子休息。
看著臥病在床的女人,劉女士無奈的來到客廳,隨后她向男人表明自己的態度,雖然同情他們的現狀,但決不允許他們這樣無名無分地住在自己家,如果要住,可以通過房屋中介簽訂租房合同,畢竟自己此次來這里也是想租房。
一聽要花錢住,男人直接搖頭表示:
“我們不租,沒錢租!但我們也不會搬,愛怎樣怎樣吧!”
聽到如此無賴的話,劉女士頓時手足無措,根本不知道該怎么辦。
自己一個弱女子,和他在密閉空間發生激烈爭執,也是對自己不利,況且對方這么不講道理,萬一情緒上頭,直接激情動手打傷自己怎么辦?
無奈之下,劉女士決定先離開這里,尋求警方的幫助。
莫名其妙的法院傳票
2019年12月11日早上11點,劉女士拿著自己的房屋產權證明去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在講明報警緣由后,警方陪同劉女士再次來到她被霸占的家。
這一次,在警方調查下得知非法入住的兩人確為夫妻。男的姓葉,女的姓鄒。
兩人是在2017年5月通過撬鎖的方式,闖入到劉女士家中,沒想到瞎貓撞上死耗子,這間房的主人從來沒有出現過,兩人因而越發猖狂,到最后全當自己家在使用。
2017年,聽到這個時間點,劉女士一下子毛骨悚然,也就是說自己離開惠州不久,兩人就“搬”進來生活,至今已經兩年多時間,劉女士對此完全不能接受,直呼:
“你們這是犯法的!快給我出去!”
沒想到的是,即便警察在場,葉先生還是十分無禮,直接把劉女士的話當耳旁風,不僅如此,還氣勢洶洶地喊道:
“我們就不搬!難道你要把我們拖出去么?你敢么?”
葉先生的潑皮舉動讓警察也束手無策,無論怎么說他是我國公民,警察不能輕易對他使用暴力制服。
無奈之下,警察只能選擇先勸說講理的劉女士,讓劉女士去法院起訴兩人,這樣就能強制執行搬離。至于當下,最好先選擇離開,從長計議。
聽從警察的建議,劉女士這一次在自己家待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又離開了。
作為房間主人,兩次都只能灰溜溜地離開,劉女士回頭想來,覺得自己憋屈至極。
不過說到底,還是自己性格太軟弱,人善被人欺,如今自己的財產被陌生人霸占,自然不能再坐以待斃,她決定去法院起訴二人。
但轉念一想,如果打官司,既耗時又耗力,雖然拿得回財產,但也損耗不少精力。
凡事講求事不過三,思來想去,劉女士決定最后給他們一次機會,如果這次協商,兩人還是之前的態度,下次見面,就鐵定在法院。
令劉女士驚喜的是,這次上門她發現兩人奇跡般地搬走了,空蕩蕩的房間只留下劉女士之前的家具和兩人生活過得“痕跡”。
雖然不清楚葉先生之前明明就氣焰囂張地表示就是要住在自己家里,怎么會突然悄無聲息地搬走,不過退一萬步想,主動搬走總歸是好事情,之前的不愉快劉女士也決定拋在腦后。
只是,劉女士已經被這幾次上門經歷搞得心力憔悴,她害怕租房也會遇到這種怪事,經過再三考慮,她決定就讓房子這么空著,寧愿少賺一筆錢,也不要在攤上這樣的事。
這次回惠州本就是想著處理房子的事,既然決定閑置,劉女士便在不久后回到深圳,繼續開始自己的生活。本以為一切回歸正軌,殊不知一場更大的“風暴”已悄然而至......
2021年4月30日,距離那場鬧劇已經過去一年半的時間,就在這時,一直暫居深圳的劉女士突然接到了來自惠州法院的傳票。
自己一直遵紀守法,怎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帶著不解和疑惑,劉女士打開傳票,上面的內容直接給她“當頭一棒”。
原來,當年那個非法侵占自己房屋的葉先生于2019年12月11日下午4點41分因高血壓住院,18天后因腦梗死亡。
更重要的是,葉先生家屬認為葉先生的死與劉女士有因果關系。他們認定,葉先生就是因為當天上午與劉女士發生過激烈爭執,才會引發高血壓,最終導致腦梗死亡,這其中劉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才一氣之下將劉女士告上法庭,并要求賠償151萬6614元。
對于這個訴狀,劉女士覺得又生氣又可笑,自己的房子被他們非法入住這么多年,都沒找他們追究責任。現在人死了,還想倒打一耙,讓自己賠償如此高額的費用,這簡直是在異想天開。
況且當時自己和隨行警察一起,就只在房間里待了半個小時,全程最激動的也只有葉先生一人,當時全然看不出他是有病在身的人。
一而再再而三的禮讓那家人,最終卻換來一紙訴狀,越想越窩火的劉女士隨即著手準備官司,她要還自己一個公道。
艱難的維權歷程
然而,在大眾眼里看來十拿九穩的案子,真正操作起來卻是困難重重。
收到訴狀后的幾天,劉女士還是處于一個比較輕松的氛圍。在她心里,面對這場荒唐的鬧劇自己從未做錯過,要說錯,那也是錯在心慈手軟,當初沒有及時上法院控告兩人非法入住的可惡行為;
如今既然鬧上法庭,那自己也要寫下反訴狀,還能因此拿到本就該得的房屋使用費。
本以為寫下反訴狀,就能安安心心等著5月27日的開庭。
令劉女士驚慌失措的是,在5月10日,法院表示不予受理劉女士反訴狀,因為不是同一個法律關系,言外之意,兩個案件不能合并審理。
可文化都沒多少的劉女士,更別說懂法。
她只認為是法院不予上訴就是對“自己的房子被人住”這個點只字不提,全案重心放在“對方是死人”的點上,這一下,讓劉女士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她立馬開始找尋新的方法途徑來保證自己勝訴。
可現實就是如此殘酷,在一次次探尋中,劉女士的自信心也陡然下降。原因是她查到多起“即使被告沒有責任,但仍需對原告方支付相應賠償”的案件。
無獨有偶,她還得知了在法律條文中有一項“公平責任”原則,即其責任分配的依據既不是行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種抽象的價值理念—公平。
若損害雙方的當事人均無過錯,但如不補償受害人的損失又顯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和公平觀念,要求當事人分擔損害后果。但當真按照這條規則,劉女士就要支付巨額賠償了嗎?
至此,劉女士認識到靠自己的力量可能無法輕易打贏這場官司,她決定依靠專業的力量,她開始咨詢律師。
屋漏偏逢連夜雨,本就因為巨額賠償款焦頭爛額的劉女士發現,請律師至少需要花費6、7萬的費用,這對劉女士來講可是一筆不小的支出,關鍵是,即使花了錢,也不能保證打贏,因為錢,劉女士只能打退堂鼓。
各種查詢到的結果像一根根刺插在劉女士心里,讓劉女士身心俱疲。
幸運的是,上天還是眷顧好人的,在查相關案例和法條時,劉女士發現自己可以提交管轄權異議,也就是說劉女士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和主張。
于是,在5月17日,劉女士向法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雖說過了半月,該申請遭到法院駁回,但往好的方面想,因其5月27日的庭審沒能如期進行,這為劉女士準備上訴爭取了一定時間。
5月28日,劉女士在充分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后,向法院提交了房屋侵占案的起訴狀,起訴了葉先生夫妻兩及其親屬。
柳暗花明又一村,經過接近兩月的奮戰,劉女士的上訴終是立案成功。
但拋開最終結果不談,雖說立案成功,這兩個月對劉女士的心理來說卻是致命打擊。
一直善良待人的她,在那段時間最害怕聽到的是“人道主義”四個字,因為她害怕這四個字讓自己從受害者變為加害人;
她想不明白,也不敢想,為什么葉家人這么有底氣,愿意花費8000多元的訴訟費來起訴自己,難道真的是自己的錯?她開始懷疑自己,變得心神不寧、神經衰弱;
她整夜失眠,好不容易睡著也會因為噩夢驚醒,在夢里,葉先生一家人圍著她,讓她還錢;非但這樣,到了白天她就選擇昏昏欲睡,以這樣的方式來逃避這個事情;
不幸中的萬幸是,還有唯一一件東西能夠支撐劉女士活下去,可那竟是農村生活,是那個她曾經奮不顧身、拼命想逃的地方,如今卻成了她的“避風港”。
后記
雖說故事到這里就結束了,但相信法律一定是公平正義的,它絕不會成為壞人謀財的手段,劉女士最終一定能夠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給自己一個公道。
最后,也希望劉女士能早日走出這段陰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重新變回那個對未來充滿動力和規劃的強女子。
張夕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