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提到加盟,很多加盟商第一反應,要么加盟是騙人的,要么加盟就是品牌方給加盟商產品和品牌授權,沒有太大作用。之所以很多人對認為加盟是騙人,因為許多加盟騙子,搞臭了市場,讓大家對加盟有了壞印象;之所以認為加盟沒太大作用,因為很多人對加盟有誤解。或
提到加盟,很多加盟商第一反應,要么加盟是騙人的,要么加盟就是品牌方給加盟商產品和品牌授權,沒有太大作用。
之所以很多人對認為加盟是騙人,因為許多加盟騙子,搞臭了市場,讓大家對加盟有了壞印象;
之所以認為加盟沒太大作用,因為很多人對加盟有誤解。或者不了解加盟的本質。
今天,這篇文章就和大家聊聊加盟的本質和加盟優勢和弊端,揭秘加盟中的騙局。
△圖片來源:攝圖網
了解加盟本質,作加盟中的明白人
加盟的本質是外包和合伙。所謂外包是品牌方把產品、模式和品牌外包給加盟商使用。而加盟商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合伙是品牌方和加盟商組成利益共同體。下面我們詳細點說一下外包和合伙。
1、外包
對大多數加盟商來說,沒產品、沒流量、不懂店鋪運營和管理。他們有賺錢的欲望、大量的時間以及一些閑置資金。
而品牌方有產品、有模式、有品牌,可缺少資金,把品牌打出去,占領全國市場。 于是,品牌方把品牌、產品和經營模式外包給加盟商,賺取用于擴張所需的資金。
加盟商則用一定的費用,把自己不專業外包出去,獲得品牌方產品、品牌和經營模式的使用權。
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品牌方有了大量資金,遍地開花;加盟商有了現成的產品、品牌和模式直接開店,少走了彎路。
所以,加盟在一定程度就是外包。彼此外包出自己有的,來填補自己空缺,以此實現雙贏。
2、合伙
加盟可以說是品牌方和加盟商生意上一種合伙。那什么是合伙?所謂合伙大家組成利益共同體,榮辱與共。
加盟商生意火,加盟商越多,品牌擴張越快;品牌方項目越大,品牌覆蓋面積廣,加盟商店鋪流量越多。
反之亦然。盟商店鋪出現衛生安全問題,被媒體曝光,品牌方多年建立的品牌形象可能瞬間坍塌;品牌方內部因為股權想爭、盲目夸張,導致供應鏈供應不穩定,對加盟商的生意也是巨大的打擊。
所以,品牌方和加盟也算是共患難共榮耀的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
哪加盟對加盟商有哪些優勢和劣勢呢?
了解加盟優劣勢,不在加盟中犯糊涂
在餐飲的紅海中,個人要開好店,一定會面臨一些因素影響。這些因素無論哪一種都影響著店鋪的生意。哪這些因素分別是什么呢?分別是競爭、難以把控的用戶需求和災難。
首先是競爭。
過去一個區域可能就一兩店,即使增加也就兩三個家還是個人店或者夫妻店,競爭并不激烈。可是隨著餐飲創業門檻變低,加上“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時代的來臨,入局者如雨后春筍,絡繹不絕涌入餐飲業。這造成的后果新店誕生的速度和老店淘汰的速度越來越快。
此外,一個餐飲小白面臨的對手也非常棘手。 要么是品牌方的直營和加盟店,要么是餐飲老炮的店。這些店天然有個優勢:風險比較低。因為他們店背后的操盤手在餐飲行業摸爬跪了多年,對店鋪選址、引流留存、產品搭建、店鋪管理和運營有一套較為完善的模式, 支撐其店鋪快速盈利,即使未來面對風險,也有應對之策。
其次難以把控的用戶需求。
隨著大家越來越有錢,外加餐飲產品越來越豐富,人們的需求越發喜新厭舊和挑剔。比如火鍋行業,過去主要的需求是菜品豐富、火鍋味道好。
當這些不再滿足時,服務要好、裝修要好。所以我們才能看到大多數火鍋裝修很豪華、服務也很細心。可逐漸,這些也滿足不消費者了。于是,火鍋行業又開始嘗試在場景和產品品類上下功夫。因此,才有了市井火鍋、炸串、冷鍋串串。
需求的改變和口味的挑選,對餐飲業的開店者來說,可以說是一種機遇,也是一種折磨。因為這些要閉嘴餐飲人去創新,成了,獲取暫時的收益,敗了,生意受損。
但不管哪一種,都是一種煎熬,因為創新容易,持續性的創新卻很難。因為持續性的創新需要對市場保持持續的敏感和把控。這點個體創業者很難做到。
第三是意外。所謂意外,就是一些突發性的因素。比如突然性物價上漲、老板的臨時加租、突然的拆遷和修路。譬如去年豬肉價格上漲,一些依賴豬肉的店鋪生意嚴重受損。為此,有的老板為應對這種情況,無奈聯合大家再群里喊一起漲價應對之,可是換來的確實行政處罰。
第四是突發的災難。比如今年的疫情,讓許多店鋪時不時歇業。即使開了,線下的客流也減少不少。更可怕的是未來誰都無法預料的疫情會不會復發。它一旦復發,又一波餐飲人和品牌又要關門。
在這些風險的疊加下,個人開店風險異常高。很多加盟商選擇加盟,就是想借助加盟的方式,降低創業的風險,提高開店成功的概率。
這是因為加盟商加盟后擁有的這幾個要素,能幫助加盟商抵抗競爭中的風險,及時跟進用戶需求的改變。
加盟能給加盟商提供那些要素呢?
品牌。加盟商加盟一個品牌,有個好處:品牌做得好,加盟商店鋪的流量就越大。比如今年的蜜雪冰城。這個品牌因為一首歌在抖音上得到很大曝光。這些曝光很快就轉化為了蜜雪冰城線下門店的銷量。 所以,才有人說品牌是店鋪最穩定的流量池。同樣的到此,品牌方提高的品牌也是加盟商店鋪最穩定的流量池。在這樣的流量池的夾持下,加盟商店鋪的生意也會蒸蒸日上。
產品。一個店鋪想要市場上長期生存下來,產品是核心。但是一個產品想要長期支撐店鋪穩定的盈利,就必須其特有的市場適應能力和核心的競爭力。 要支撐這些點,背后所需的能力分別是需求調研、產品研發、市場驗證和快速上新和更新迭代。 無論那種能力,個人很難做到,除非背后有團隊。因此,加盟一個品牌,實際也是買斷了品牌方的產品團隊,為其提供產品相關的服務,幫助店鋪的產品在市場上始終保持活力。
模式。凡事在市場上摸爬跪打多年的餐飲品牌,基本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運營模式。這個模式不能說一定能幫助加盟商開店就賺錢,但能幫助加盟商少走很多彎路。畢竟加盟商踩點的坑,已經被餐飲品牌踩了一遍,并總結出一套相對應的避坑指南。
上述是餐飲品牌特有的優勢,也是加盟商降低風險和提高店鋪存活率的根本性因素。
當然,加盟除了上述優勢外,也有一定的弊端。
1.承擔一筆費用。
加盟商加盟一個項目,要繳納一定費用。繳納的費用分為三種分別是加盟金、特許使用費、保證金。
2.加盟金。
加盟金是品牌方對加盟商店鋪整體規劃和對加盟商進行教育培訓時索要的費用。不同的品牌,加盟金是不同的。例如正新雞排,加盟費用是3.5萬元,而麥當勞,就要100萬起。
3.特許使用費。
加盟商使用了品牌方商標和商譽時要繳納的費用。
4.保證金。
品牌方約束加盟商收取的費用。這是品牌方為了防止加盟商在店鋪經營上擅自主動,對產品進行改動和品牌進行違規操作,而提前收取的費用。說白了就是為了保護品牌不受傷害。
5.失去經營自主權
一旦加盟商加盟一個品牌,店鋪的裝修風格、產品定價、菜單設置、原料采購以及使用的設備都必須按照品牌方的標準來做。不然,加盟商會收到一定的懲罰。輕者,扣除保證金;重則,剝奪加盟權,終身不讓加盟。
品牌方之所以這樣做,其目的是為了消費者對品牌統一的認知。比如統一的口味、統一的裝修風格、統一的產品種類等等。但是,對于部分加盟商來說,他們不吃這一套,既然是自己的店,哪我就有全部的控制權。于是,私自對店鋪自我化改造。這就是為什么一些品牌選擇直營,不開放加盟的原因,也是一些人不想加盟,選擇單干的原因。
了解完加盟的本質和利弊,接下來,我們再聊聊加盟中的騙局,以防自己在加盟過程被騙。
了解加盟騙局,在加盟騙局中獨善其身
市場上加盟項目眾多,魚龍混雜,稍有不慎便是萬丈深淵。
所以,加盟商要在加盟市場上獨善其身,必須練就火眼金睛,辨別項目真假。但要達到這點,加盟商要對加盟騙局有系統性的認知。
在我看來,加盟騙局無非是按四個步驟進行的,分別吸引、包裝、保證、陷阱。用吸引獲得大量關注;用包裝騙取信任;用保證打消顧慮,促進簽約;用陷阱,安穩圈錢,避免法律責任。
1.吸引
快招公司為了快速獲取客戶,會通過一些方法,吸引加盟商的注意力。這和開店一樣,第一步是引流,后面才是留存和變現。加盟騙局也是一樣,先獲客、在用渲染讓加盟商留下了,再用保證讓加盟商簽約,再用合同陷阱防止您日后找麻煩。
哪快招公司都會用那些方法吸引加盟商的注意呢?
A.0加盟費或者低加盟費。
為了獲取客戶,有些快招公司以0加盟或者超低的加盟費來吸引加盟商的眼光。對于資金有限的加盟商來說,這招是非常有誘惑力的。因為這樣創業能省一大筆錢。
B.冒充大品牌。
他們會尋找市場上知名的餐飲品牌,把它們的品牌名、店鋪設計、菜單等仿照出相似的版本的VI設計,然后以此制作各種宣傳資料,分發各種渠道。有錢的做廣告,或者開幾家直營店,沒錢的在免費的信息類網站各種信息覆蓋。
所以,我們經常會看著這樣的現象:山寨的鹿角項比正牌的門店還多;喜茶不開放加盟,但是網上的加盟信息卻鋪天蓋地;不再58同城做廣告的瑞星咖啡和海底撈,加盟商也能在58同城上看到相關的信息。
C.利用名人效應。
快招公司借助名人效應圈錢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請明星代言,快速建立品牌形象,降低加盟商對項目的戒備心,以此快速實現招商的目的。別一種是和明星合謀。明星借助自己的名氣,增加品牌曝光,吸引加盟商。快招公司再利用自己招商能力迅速變現。
2、包裝
當加盟商有了咨詢項目的興趣,快招公司會通過各種方式營造一種自己是“大品牌、項目很火爆”的氛圍。他們目的就是獲取加盟商的信任,為簽約做鋪墊。
哪快招公司會通過那些方式來“包裝”自己大品牌、好項目的形象?
方式一:采取免費福利+車接車送+各種獎狀的方式。
加盟商剛咨詢項目時,銷售人員為了讓加盟商過來,會免費給加盟商送機票,來了免費接送。接送來后,刻意帶加盟商在公司轉轉,看看他們各個部門以及貼在墻上的各種獎狀。
看完這些便開始給加盟商介紹他們的各種品牌和各個部門的職責。在這樣的渲染下,加盟商可能會感覺這家公司是大企業。
可實際情況是獎狀是找人作的;各個部門也就幾個人;各個品牌剛包裝,只有樣板間,沒有直營店。
方式二:一般會采取樣板間+找人的方式+宣傳片的方式。
當銷售員給加盟商樹立大企業的形象完后,便開始給加盟商樹立好項目的形象。一般銷售人員會根據手上的文件夾,看各種他和加盟簽約時,并說:“我們最近就很多人加盟了我們的項目。這么多人加盟,足以說明,我們的項目好了,不然也不會這么多人加盟。”。當然,這些不足以說明項目是賺錢的項目。這點對方也想好了,他們會帶加盟商去看加盟店。
只是在加盟商去前,銷售人員已聯系好水軍去店鋪充當客戶,且制作產品的廚師也已等候加盟商多時。所以加盟商看到火爆的場景和口味好的產品,都是快招公司刻意表演給加盟商看的。
面對這樣情況,千萬不要急著加盟,一定要想辦法抽身出來,讓自己冷靜。只有自己冷靜了,做出的選擇才不受對方營造的“假”環境影響。
方式三:保證
為了促進快速簽單,一些餐飲的招商人員在和加盟商面談時,會給加盟商各種保證,讓加盟商打消加盟中的顧慮。待加盟商簽約后,要對方兌現承諾時,要么無限期的各個理由搪塞;要么說那是招商人員的個人行為,與品牌無關;要么干脆不理睬加盟商。
在所有保證中,品牌方最常用的保證就是開店0風險和快速回本。
開店0風險和快速回本。招商人員在和加盟商談判時,為了打消加盟商“投入錢多久會回本”的顧慮。會給加盟商保證,我們項目最短3個月,最長半年內。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他們會一一用話術打消的懷疑。
比如加盟商擔憂自己不懂運營,招商人員會告訴加盟商,我們品牌已經在行業多年,模式是成熟的,加盟商只要按我們的模式走,一定賺錢;
加盟商擔憂未來店鋪沒有流量怎么辦? 對方會說,我們有營銷部門,會針對加盟商店鋪的作一系列的營銷活動,每年的各個節日我們也會幫加盟商做活動;
擔憂未來店鋪日常運營出現問題怎么辦?對方說我們又督導服務,會一周到兩周會巡查一次。
最后,給加盟商一個結論:開店0風險。可是再好項目、運營再好的店鋪都有不會0風險。比如海底撈,算是火鍋界一哥,也有大部分店處于虧損的狀態。尤其疫情的到來,虧損的店鋪實在堅持不下來,就直接關了。關店數量達到200家。
面臨這樣的保證,我的建議不要選擇這個項目。因為這個項目不靠譜。一個靠譜的項目是想做長期的生意,在加盟方面不輕易保證的,就是怕保證了實現不了,毀了品牌的聲譽。
倘若加盟商十分看好該項目,那一定讓對方把承諾落實到紙質合同上,并蓋上章,簽上名。起碼,將來品牌方未履行承諾時,加盟商可以根據合同追究責任。
4、陷阱
在加盟中,快招公司會為加盟商設置兩個陷阱,一個品牌陷阱,通過多個品牌,來讓加盟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別一個是合同陷阱,避免加盟商發現被騙后,追究不了相關責任。
多品牌陷阱
一些品牌方為了防止加盟商流入到競品哪里去。就根據加盟商不同的項目需求,一口氣包裝幾十個品牌。不喜歡火鍋,咱可以投資酸菜魚;不喜歡酸菜魚,可以投資烤紅薯;不喜歡烤紅薯,咱投資披薩。甚至,加盟商投資一個項目,再免費送一個項目。萬一加盟商怕開店失敗,對方會說:“如果失敗了,加盟商想換項目,我們不收取加盟費”。在這樣誘惑下,加盟商稍不理性,就掉入了圈套。面對這樣情況,千萬保持理性,清楚的意識到:很難有一家企業,同時操作多個品牌,并運營出色的。因為這需要龐大的資金、人力來支撐。大多數餐飲品牌是不具備的。
合同陷阱
首先是雙方權利和義務模糊化。
加盟商和品牌方雙方合作義務和責任應該是對等的。但是有些品牌方為了規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會在合同上使用一些含糊不清的詞語。如有些品牌,沒有督導團隊,會把巡店日期寫出不定期。所謂不定期,就是不會去看。遇到這種狀況,一定要求品牌方把日期明確了。因此,加盟商在看合同時,一定要留意合同對方責任和義務的哪一快內容,對那些籠統詞和含糊不清描述一定要對方給個明確的答復,并落實在合同上。
其次是合同上不寫“特許經營合同”
有些項目的專利和商標還沒有下來,就私自向加盟商收取許可費用和加盟費。因為項目不合規,他們無法使用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于是,他們是使用移花接木的方式,以假亂真的方式偽造合同比如什么“服務合同”“項目合作協議“經營管理協議””。
這些合同不具備對加盟商約束效應的。加盟商有權向對方提出合同解約或者視為無效。合同無效或者解決后,加盟商可以要求品牌方退還已支付的加盟費。
第三是合同上“無加盟費”或“特許使用費”約定
特許經營合同上如果沒有“特許加盟費”和“特許使用費”等字眼,有的只是“運營服務費”“培訓費”等。加盟商一定要警惕,因為對方沒有特許經營權,不能收取加盟費,故此才再收費項目上玩起了了手腳來變向收取加盟費。實則是規避特許經營法對其的法律約束。
第四是只提供咨詢建議,不對經營管理體制作統一要求
為了防止規避商業特許法規對自身的限制,有些品牌方的加盟合同,“有方(特許企業)僅提供指導培訓方面的服務與建議,是否采納由乙方自行決定;甲方不干預或參與乙方的經營活動,也不對乙方的經營體系、財務管理體制、經營管理體制、經營口號、經營理念等各項內容具有任何控制力。
如果加盟商簽了這合同,品牌方不給加盟商提供相關的服務,進而導致加盟商生意失敗,對方也找借口說加盟商自己經營出了問題,和品牌無關。因此,加盟商看到合同上有這樣的條款是一定要警惕。
第五是領取資料視為接受培訓,費用概不退還
有些品牌方為了培訓省事有怕加盟商拿著合同威脅,會在合同上制定一條“霸王條款”:(加盟商)領取資料視為接受培訓并掌握核心技術,費用概不退還。
遇到這樣的條款,千萬要警惕起來。因為領取資料和接受培訓以及掌握核心技術是兩回事,他們在法律上屬于兩個事實行為。
即便對方提供的核心資料是其獨特的核心技術,但是加盟商領取資料也并未享受到品牌方必須為加盟商提供的經營資源。因此,這條條款是品牌方的違規操作,不具備法律效應,只是嚇嚇小白餐飲人。
第六是口頭協議,不落實合同上
為什么許多銷售可以亂保證,那是因為對方心里清楚,只要不落實在合同上,加盟商將來看肯定死無對證。面對這樣情況是一定要對方出一個紙面說明,并簽名蓋章,附屬在合同上。
待將來,對方未兌現承諾時,加盟商可以依據合同追求其法律責任。
小結
對加盟商來說,選擇加盟不是簡單選擇了一種創業的方式,而是選擇一個靠譜的合伙人和品牌,彼此外包出一部分自己的不擅長,來發揮自己的擅長。
加盟商外包出自己不擅長的店鋪經營和產品研發,用自己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管理店鋪,提高收益;品牌方外包出自己的品牌、模式和產品,來騰出自己的時間,獲取資金,快去占領市場,獲得品牌曝光。
以此來實現雙方的收益最大化。當然,這也是有有弊有利的。利就是降低創業失敗率,提高店鋪收益的概率;弊端就是要承擔一筆費用,還有失去店鋪經營的自主權。
但是,想要在加盟不被騙,加盟商還有識別加盟騙局。要做到這點,對加盟套路一定了解。不過,加盟騙局的套路大多數是固定,無非吸引,渲染、包裝和陷阱。
(作者:頂尖)
高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