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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權利:
1.勞動的權利和義務2.休息權3.財產所有權4.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5.物質幫助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村規民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復制相關資料。也就是說集體成員對集體財產是有知情權的。
經濟權利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享有的自己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要求他方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因經濟法主體不同,其所享有的經濟權利是不同的,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經濟管理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力。經濟管理主體依法享有經濟職權,即經濟管理主體在依法進行經濟干預和管理時所享有的權利,它包括立法、決策、命令、禁止、許可、批準、撤銷、審核、免除、確認、協調、監督、處罰等權力。經濟職權是經濟管理主體所享有的權利,也是其應當履行的職責,是不能放棄的,因而經濟職權和經濟職責是統一的。二是經濟活動主體所享有經濟權利。企業是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主體,它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享有各種經濟權利,包括企業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獲取收益權等。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物資采購權、產品銷售權、人事勞動管理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物資管理權以及其他經營管理權。
經濟義務是指由經濟法律、法規所確認的一種責任。其含義包括:其一,經濟義務主體必須依據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為或不為一定經濟行為,以實現經濟權利主體的利益和要求。其二,經濟義務主體應自覺履行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所確定的各項要求,否則要受到國家強制力的制裁。
經濟義務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承擔的必須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責任。就經濟管理主體來說,它必須做到正確、積極、嚴格地行使經濟職權,履行經濟職責。就經濟活動主體來說,必須依法開展經濟活動,保障社會公眾的利益和職工的利益,接受和服從國家機關和授權組織的管理和監督,依法繳納稅款。
具體包括社會經濟人權,例如受教育的權利、住屋權利、財產權、勞動權、文化權利等等。
1.受教育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憲法確認并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權。在我國,憲法承認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意味著公民有權獲取文化和科學知識,并不斷提高其思想意識和道德水平,每個公民都必須根據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它還規定,國家在道德品格,智力和身體素質方面全面培養年輕人和少年兒童。
2.勞動權,即有工作能力的公民有權參加社會勞動并獲得相應的報酬。勞動權是獲得生存權的必要條件。沒有勞動權,就無法保證生存權。勞動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由于這是一項權利,因此與權利持有人必須同時有一個債務人。在勞動權的權利義務關系中,債權人是公民,債權人是國家。這是憲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同于民法中規定的勞動關系。
經濟權利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享有的自己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要求他方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因經濟法主體不同,其所享有的經濟權利是不同的,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經濟管理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力。經濟管理主體依法享有經濟職權,即經濟管理主體在依法進行經濟干預和管理時所享有的權利,它包括立法、決策、命令、禁止、許可、批準、撤銷、審核、免除、確認、協調、監督、處罰等權力。經濟職權是經濟管理主體所享有的權利,也是其應當履行的職責,是不能放棄的,因而經濟職權和經濟職責是統一的。
二是經濟活動主體所享有經濟權利。企業是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主體,它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享有各種經濟權利,包括企業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獲取收益權等。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物資采購權、產品銷售權、人事勞動管理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物資管理權以及其他經營管理權。
經濟義務是指由經濟法律、法規所確認的一種責任。其含義包括:
其一,經濟義務主體必須依據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為或不為一定經濟行為,以實現經濟權利主體的利益和要求。
其二,經濟義務主體應自覺履行經濟法律、法規、合同、協議所確定的各項要求,否則要受到國家強制力的制裁。 經濟義務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承擔的必須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責任。
就經濟管理主體來說,它必須做到正確、積極、嚴格地行使經濟職權,履行經濟職責。就經濟活動主體來說,必須依法開展經濟活動,保障社會公眾的利益和職工的利益,接受和服從國家機關和授權組織的管理和監督,依法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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