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條件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獲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或獲得省(部)級(包括全國性行業)以上優秀管理獎項。
科目:《高級經濟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