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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市場中不時有各路消息傳來,網貸備案仍然沒有官宣的、確切的時間點。但這絲毫不影響網貸行業成為2018年理財的收益冠軍。根據證券日報的最新報道,2018年全國網貸行業的平均綜合年利率為9.3%,其他常見的理財產品如銀行理財4.7%、債券基金4.16%、互聯網寶寶3.69%、黃金3.6%、貨幣基金3.52%,而QDII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則大幅虧損,收益率分別為:-8.1%、-14.2%、-25.5%。
網貸行業的收益雖高,風險也不小,一旦“踩雷”就可能本息盡失。因此在投資網貸之前,有這么六件事必須要知道。
1. 沒有完成自查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2018年8月,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明確合規檢查細則。由此全國范圍內啟動了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山東等在內的各級地方政府金融辦,先后宣布啟動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要求各轄區內P2P網貸機構嚴格進行自查,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自查報告。
以北京地區為例,其現場檢查的原則為“邊查邊改、即查即改”,檢查的范圍是包括邦幫堂等平臺在內收到整改通知書并且提交自查報告的京籍P2P網貸機構。因此,已經收到歸屬地金融局整改通知,并完成自查上報了自查報告的平臺,不能說絕對安全,但合規性會相對高一些;而沒有完成自查的平臺,最好謹慎投資。
2. 沒有做好信息披露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這個“信息披露”并不僅限于在網貸平臺自身網站上的信息披露,還包括在歸屬地金融局、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監管部門系統內進行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出借人了解平臺和項目的主要途徑。在信息披露方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有明確的規定。
以邦幫堂平臺為例,其不僅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還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同時在官網顯著位置設置了信息披露專欄,出借項目的詳情頁面披露也非常詳細,又接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發的互聯網金融統計監測系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等三大數據系統,以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系統”等,符合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反之,沒有做好信息披露的平臺,還是需要繼續觀察的。
3. 沒有上線銀行資金存管系統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網貸機構應“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隨著網貸合規的不斷推進,盡管現存的大多數網貸平臺均上線了銀行存管系統,然合作的銀行也需要“符合條件”,也就是要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如邦幫堂的合作存管銀行新網銀行,便是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的首批銀行之一。因此,沒有上線銀行資金存管系統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合作銀行還未通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測評的平臺,還是建議繼續觀察。
4. 沒有完成兩所報告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對本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情況、信息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引入律師事務所、信息系統安全評價等第三方機構,對網絡信息中介機構合規和信息系統穩健情況進行評估。
2月27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公布了《關于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網絡借貸類機構2018年12月信息披露情況的通告》,共涉及122家P2P平臺。公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有122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接入協會平臺,集中開展信息披露。截至2018年12月底,122家平臺中僅69家披露了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和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報告,兩所報告的分量可見一斑。
5. 沒有信息安全資質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對平臺信息安全有明確的規定。信息安全是平臺合規發展非常重要的一步。在信息安全建設方面,平臺不僅要獲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完成“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與“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與風險評估”,還要落實電子簽章與存證。對于沒有完成這幾項的平臺,建議還是謹慎投資的好!
6. 沒有落實借款限額的平臺建議謹慎投資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 借款限額是衡量平臺是否完成了小額分散要求的核心指標。如果你發現自己關注的平臺自然人借款項目還有超過20萬的情況,那就要謹慎了!
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