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2020年9月18日,在通州區宋莊鎮港北村一出租院落發生液化氣罐爆燃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該事件再次引發了對液化氣罐存儲運輸安全的重視。近日,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的執法人員在朝陽區金盞鄉北馬坊村附近,發現很多停放在空地的車輛,令
2020年9月18日,在通州區宋莊鎮港北村一出租院落發生液化氣罐爆燃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該事件再次引發了對液化氣罐存儲運輸安全的重視。近日,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的執法人員在朝陽區金盞鄉北馬坊村附近,發現很多停放在空地的車輛,令執法人員震驚的是,每輛車里裝滿了液化氣罐。
執法人員發現,在這片空地上停放著金杯車、廂式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在內的10幾輛車,通過查看,有的車里存放著液化氣罐以及充氣設備,還有的車輛緊鎖車門無法查看。執法人員判斷分析,這很可能是一個非法儲存、售賣液化氣罐的黑窩點。
經過檢查,現場除了三輛正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其余7輛車都屬于報廢車。執法人員說,液化氣罐屬于特種設備,其內部有液化氣時壓力很大,因此對于液化氣罐的儲存、運輸都有嚴格的要求,稍有操作不當就有可能引起爆炸。
執法人員正對現場進行檢查時,一名男子駕駛一輛面包車來到現場。
面包車上拉了一個液化氣罐,男子說,他已經和經營者約好當天下午過來灌氣。
根據這條線索,執法人員判斷,買賣液化氣的經營者肯定就在附近。于是,執法人員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對周邊進行走訪,在距離現場100米的倉庫里找到了經營者。
起初,麻某矢口否認買賣液化氣的違法行為。直到民警從他身上找到了存儲液化氣罐車輛的鑰匙,以及前來購買液化氣男子的指認,麻某只好承認自己的違法事實。
經過清點,10輛車存儲的液化氣罐有233個,質量達到5320公斤,液化氣丙烷罐26個,質量390公斤。
據麻某交代,疫情期間,所有液化氣站關停,他便想出用車輛存儲液化氣罐,私底下找人交易灌氣牟利。為了盡快消除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立即通知燃氣集團,連夜對現場液化氣罐進行了轉運。
據了解,《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9月25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本市將實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購買制度,對于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將被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法治進行時 記者:李進濤 攝像:李昂
金同遠